《婚禮知識》第5章 訂婚(1 / 2)
訂婚,又稱婚約,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訂婚簡單來說,就是雙方父母見麵協商結婚事宜。訂婚雙方都要根據相應訂婚習俗,做好訂婚準備,把需要準備的東西準備到位。那麼訂婚習俗有哪些呢?一起來了解下。
一、男方父母帶著聘禮上門提親
聘禮禮金的多少,可以根據男方家庭情況而定。然後女方家收下禮金之後,應根據經濟條件,適當的以金錢或者物的形式返回給男方。例如近年來,流行的購置轎車。
二、雙方父母商量訂婚事宜
商議結婚的日子,並確定下來。大致確定參加婚禮的嘉賓數量,商定結婚酒店、酒席的數量以及酒席的菜品。
三、添置新人訂婚物品
男方需要給女方,金飾一套,其中包括耳環、手鐲、項鏈、對戒一對、鑽戒一對。
女方需要給男方,準備結婚時候穿的西裝一套、襯衫一件、領帶或者領結一條。
四、訂婚所需的食品
需要準備二條魚,三斤豬肉、一隻公雞一隻母雞,二隻鴨,俗話說的雞鴨魚肉等備齊。然後還需要準備香煙、白酒、桂圓、紅棗、花生、蓮子,以及喜餅喜糖若乾。
有些地方訂婚比較隆重,需要全部親朋好友到場,有些地方訂婚比較簡約,隻邀請至親參加。每個地方的訂婚習俗略有不同,以上說的是比較普遍的訂婚習俗,可以作為參考,具體還是應該結合當地訂婚習俗為準。
二、訂婚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