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戰後的收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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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退去之後,馬普拉從黑暗中走了出來。

侏儒手裡反握著一柄顏色黝黑的長匕首。雖然是匕首,但和侏儒的身材相比,也和長劍沒什麼分別。灰黑色的皮甲上沾著一些泥土,頭發上還掛著幾片苔蘚和枯葉,樣子微微有些狼狽。

「我沒殺掉它。」這是侏儒回來後說的第一句話。緊跟著,他又補充道,「不過它應該也活不了多久。」馬普拉揚了揚手裡的匕首,回到了篝火旁,坐了下去。

侏儒沒有費力去解釋「它」指代的是什麼,沒有說過程中遇到的危險和困難,也沒有說他究竟是怎麼躲過那些「狗鼻子」的,更沒有說為什麼「它」沒死卻活不長。他雖然任何細節都沒說,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上前去詢問。

巴裡特看著坐在篝火旁的侏儒,這是個沉默寡言的人。他想道,不善言語,也不擅交流。

沉默並不是缺點,但也稱不上優點,至少對於冒險者這個職業稱不上優點。如果冒險者不會吹牛,不會將自己乾掉一隻地精的戰鬥過程誇耀的猶如和巨龍大戰了三百回合,那他就不是個合格的冒險者。但刺客不需要。

「歡迎儀式雖然遲了一天,但比我想象的要熱烈不少。」老威爾從空中降了下來,撣了撣身上並不存在的灰塵,笑著說道,「這是在對我們說『歡迎來到迷霧森林』麼?」

「可惜我們沒有接受這種好意。」巴裡特正在將死掉的冬狼歸攏到一起,「我們沒能參加接下來的聚餐。」

「聚餐?我們當『食物』?」半精靈聽出了巴裡特話語中隱含的意思。「這種歡迎宴會可不太好參加。」

「『食物』的確不是個好的角色,但總得有人去演不是。」巴裡特回答。

「那你為什麼會被叫做『餵食者』呢?」半精靈發現蠻子似乎對自己的綽號並不反感,便出聲打趣著。

「因為我不太擅長扮演『食物』這個角色,也總是演砸。」巴裡特淡淡的回答。不過我的同伴總是很擅長,這句話他沒說出口。

蠻子一邊速度飛快的將一些還算完好的狼皮剝下來,一邊在心裡盤算著。一張完整的冬狼皮應該能賣上三枚金幣,也許會更高,但不會超過五枚。可上麵有瑕疵、有傷痕的毛皮甚至不值一枚金幣。

狼皮這樣的毛皮衣物在獅鷲王國其實並不搶手,但終歸還是值些錢的。

狼皮不夠堅韌,做不了皮甲。哪怕是冬狼皮,也比不上牛皮鞣質的雙層皮甲,所以在冒險者它中並沒有多少市場。獅鷲王國整體氣候溫暖潮濕,即便是冬天也不會太冷,穿毛皮服飾的時節少之又少,所以普通人即便有些閒錢,也不會買來禦寒。就隻有富人或貴族們會買來充點自己的衣櫃。

獅鷲王國北方——諾德倒是用的上這些毛皮,但諾德那擁有廣袤丘陵、山巒、森林的地形環境中,狼這種生物,是數不勝數的。

巴裡特能從那些屍體上分辨出哪些是他殺掉的,而哪些是半精靈和老威爾的傑作。

所有毛皮保存完好的冬狼屍體都是出自巴裡特的劍下,所有!常年的冒險者生涯讓他在出手的瞬間,下意識的讓獵物保有更高的價值——盡量完整的毛皮,如果毛皮值錢;完整的內髒或器官,如果那些內髒有人要;或者某種生物的眼球能賣上大價錢,那巴裡特在殺它的時候,會比生物自己都愛惜它那雙「黃橙橙」的眼球。

巴裡特不需要刻意這麼做,一切都是出自下意識的反應。他不知道半精靈和老威爾從事冒險者這個職業究竟多久,按他對『下流小說』一行人的了解,應該並不算短才對,但這些人卻沒能養成像巴裡特一樣的良好習慣。

那些支離破碎、布滿傷痕的狼屍肯定出自半精靈之手,這個俊俏的「長耳朵」可以在眨眼的瞬間就出手數次,炙紅的雙劍宛如雷霆般閃耀,他的戰鬥風格比巴裡特想象的還要狠辣,和那些高貴優雅的森林精靈一點都不同,反而更像是地底卓爾精靈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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