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錯」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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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說:「實不相瞞,我這人略懂相麵卜卦,剛才趁著你寫字的當頭,好好給你相了一番,我看你天庭飽滿地閣方圓,有股入仕之氣環繞左右,如果能再參加一次國考,一定能夠高中。這兩塊銀子多的,算是我借給你的,等你高中的那一天,再還我如何?」

何慶吃了一驚,他剛才目測過了,那兩塊銀子,少說也得有二十兩之多,足夠自己去琴島參加國考的費用。可人家與自己素不相識,怎麼能借人家的錢呢?

青年人看何慶正在猶豫,就一笑說:「等你高中了,你還來這裡賣字,我自會前來討要欠賬。」

說完這句話,青年人把何慶寫的對聯包裹起來,轉身就離開了。

遇上了這麼好的事情,何慶再也無法靜心賣字了,他匆匆忙忙把攤子收拾好,字也不賣了,轉身就回到了家中。一番思索後,當下決定好好讀書備考,等國考時前去報名,再搏一次。

很快就到了國考的日子,何慶當即就報了名,沒想到正如那青年人所言,他一路凱歌,最後竟進入了最後的策試階段,這個策試可不簡單,那可是麵見漢王李承宗的。

到了麵見李承宗這一天,何慶早早地收拾一番,就在宮門外等候。後來總算叫到了他的名字,他趕緊隨著傳旨官進到了大殿之上。朝拜之後,就垂手站在一旁,等著李承宗考問。他偷眼看了看李承宗,覺得似曾相識,可一時又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

李承宗並沒有說話,而是隨手拿起身邊的紙筆,刷刷點點在上麵寫了一個「和」字,命傳旨官遞給了何慶。何慶展開一看,發現這個「和」字的口竟然在左邊。他看了半天,實在想不出李承宗寫這個奇怪的字有什麼意思。正當他等著李承宗解釋的時候,傳旨官告訴他,策試已經結束,讓他回去等候通知。

第二天,一份李承宗親自簽署的詔書被送到何慶住處,傳旨官說:「何慶,你拿著詔書去找登州知府,他自會安排你官職。」

就這樣,何慶拿著詔書,馬不停蹄地回到了登州,見過知府之後,把詔書呈了上去。知府打開詔書一看,不覺笑了,他朗聲言道:「漢王詔曰:何慶去威遠門外賣字三年,再來供職。」

何慶一聽,愣住了:李承宗怎麼會給自己下這麼一份奇怪的詔書呢?正當他狐疑不解的時候,知府把詔書遞給了他,原來在詔書的後麵,還有一行文字,隻見那上麵寫道:糧食,禾也,每一張口都有糧食吃,豈不『和』也,口有禾,而非禾有口,它絕非錯字!另,還欠銀十八兩七錢,交予知府。

到了這個時候,何慶才恍然大悟,原來當初買字的那位青年人是微服私訪的漢王李承宗。

三年的時間很快過去了,李承宗的另一份詔書下來了,命何慶去自己身邊做知製誥,成為了李承宗的心腹官員。從此以後,何慶時刻牢記這個教訓,再也沒有寫過這樣的「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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