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 章 童養媳要不得(1 / 2)
多出來的東西也好,還是錢也罷,我都不會交給她。
這不時間長久,就慢慢的就是攢下了一些錢。
在臨近離開海市的時候,我怕到時候一走再也回不去,就買了一些糖放在那裡,想著以後餓了時候吃。
可是哪曾想,別說留著以後吃了,就單單這個冬天被我吃的一塊都不剩。
話說大年初一背著乾柴進城的時候,那也是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要不是沒有東西吃,我也不會想著進城賣柴?」
「唉!
可憐的孩子呀?
同誌,你們不會真的要把這丫頭送走吧?」
「送?
送哪裡去?
就是想送,也的知道她哥嫂的地址才行?
不過到時候可以找人問問,願不願意收養你?」
「別,別,千萬別,同誌,我有手有腳能自已養活自已,我都這麼大的人了,能不給人添麻煩,就別給人家添麻煩的好。」
「對呀?
同誌,你們也聽到這孩子在哥嫂手底下過的是什麼日子?
這要是收養她的人是好人還成?
那要是麵甜心苦的人呢?
這孩子好不容易不在過那種日子,何必再把她往火坑裡推呢?
再說了,這麼大的孩子,不說早已經懂事了,就是說句不好聽的話,也沒有幾個人願意養,就怕到時候養不熟?」
「這話雖說不是什麼好話,可是也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她都這麼大了,難道收養她的人沒有別的想法?」
「這,大爺,她不過隻是一個孩子,怎麼可能還有人對她有什麼想法呢?」
「對呀?
大爺!」
「要不怎麼說你們還太年輕呢?
這杏丫頭今年都十一二了,再過幾年不到說婆家的時候了。」
「你們是說,有沒有人會打著收養的名義,讓她當家裡的兒子當童養媳?」
「這?」
「對呀?
難保就沒有這的人
而且對方家裡的兒子要是個正常人,肯定不會,這要是個傻子呢?
誰又敢肯定沒有這樣的想法呢?」
「那這麼看來,還真不能隨隨便便就給她找個收養的人家?」
「確實是,不過她的事,我們回頭跟領導匯報一下,再做決定吧!」
「也隻能這樣了,行了,時間不早了,大爺大娘,我們今天我們就到這裡,我們就是先回去了。」
「要不在這裡吃完飯以後再走?」
「不了,不了,這眼瞅著天就要黑了,我們打算先帶著小同誌,去我們那裡湊合湊合住幾天,回頭我們看著給她安排個新的住處。
畢竟她住的那個地方,也不是人能住的呀?
這以前不知道也就是罷了,現在既然知道了,我們就不能不管。」
「這?」
「同誌,不用麻煩,別看現在天還冷,可是我晚上睡覺之前點上火堆就可以了。」
「行了,你就別說了,聽我們的安排吧!」
「就是,以前我們不知道,你怎麼對付都成?
可是現在我們都知道了,怎麼可能還讓你住在那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