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陳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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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三人下了山來到了城區,不出辰陽所料,城中貼滿了他與陳兮的畫像,大俠走近了畫像,問身邊的人道,「這畫中人是何人啊?」

其中一人答道,「你還不知道嗎?這是二殿下同二殿下夫人啊,聽說是半月前出遊的路上遇刺,至今也沒找到人。朝廷四處在找這兩人,稱找到的人賞黃金萬兩啊!」

他回頭看了一眼遠處躲在一旁不敢露臉的二人,撥開人群走了過去,他摘下鬥笠扣在辰陽腦袋上,二人抬頭吃驚地看著他,此人皮膚黝黑,下巴留著胡子,許是太久沒有打理,因為胡子的原因整個人看起來有些顯老,看起來三十歲左右。

「沒想到你們是宮裡的人,明明是夫妻卻騙我是兄妹。」

「徐大俠,我們還沒有成親,算不上夫妻。」陳兮解釋說。

他愣了愣,問道,「你如何知道我姓徐?」

「昨日撿到你的帕子上,寫了個徐字,所以我猜你應該是姓徐。」陳兮解釋說。

他從地上抓了把灰抹在她臉上,說道,「小丫頭還挺聰明,走吧,先去找個客棧落腳,可別讓人認出來了,我方才聽人說,朝廷可是賞黃金萬兩在找你們,這要是在大街上被人認出來,還不知道會掀起什麼腥風血雨。」

「昨日徐大俠一整日都戴著鬥笠不願摘下,如今為了我們摘下鬥笠,方才聽聞帶我們入宮賞黃金萬兩,您也毫不避諱的告訴我們,真是英雄豪傑,在下實在是佩服。」辰陽對眼前之人所作所為頓時肅然起敬。

「佩服佩服!」陳兮跟著附和道。

徐大俠撇了撇嘴,說道:「錢財對我而言都是身外之物,這地方沒有人認識我,戴不戴鬥笠都無妨,我戴鬥笠隻是不想被認識的人發現罷了,並不是害怕他人記住我的臉。」

「原來如此!」陳兮說。

三人找了個客棧歇腳,為了不被人認出,陳兮刻意喬裝打扮成男性,辰陽頭戴鬥笠,找了個飯店,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下,點了三份湯麵準備填飽肚子。

他們沒想到的是,此時在離他們不遠處坐著的陳發正默默的觀察著三人。陳發是烈燕國出了名的財主,以賣茶出名,專門出售上好的茶葉給一些達官貴人。宮中嬪妃以及旭王旭後都愛喝他家的茶。吳夢蓮的父親吳憶文與他有過一些交集,他也見過吳夢蓮幾次,雖說此女喬裝成了男兒模樣,依然沒能逃過陳發的眼睛,他一眼便認出了吳夢蓮。

半個月前,宮中傳出吳夢蓮同二殿下出遊被刺客追殺,至今下落不明,他仔細地瞧著那高大魁梧,皮膚黝黑,胡須飄飄之人,此人約莫三十歲左右,聽聞二殿下今年二十出頭,風姿颯爽,身材高挑,皮膚白皙,他想二殿下必然不是此人,倒是那個頭戴鬥笠的人很有可能是二殿下。

陳發心中一頓狂喜,倘若將二人帶回宮中,這黃金萬兩就要被他收入囊中了。此處人多繁雜,若是貿然上前相認,恐怕會嚇著對方,適得其反,他得想個合適的法子才行。

陳發一路跟著三人,見三人進了一間客棧,陳發買通了客棧小二,讓他開了一間同兩人不遠的房間歇息。陳發發覺此三人開了兩間房,原以為二殿下會與吳夢蓮同住,沒想到吳夢蓮一人住一屋,二殿下同另一名男子住在另一屋,看來這兩人的感情也不怎麼好嘛,吳憶文是皇帝身邊的紅人,出了名的救國英雄,這麼多年過去了,人們還是尊稱他為吳將軍。

當年烈燕國同千山國大戰之時,吳憶文可是立功無數,這吳夢蓮又是吳憶文唯一的女兒,旭王會賜婚吳夢蓮與二殿下辰陽多半是商業聯姻,旭王為了鞏固千秋霸業罷了。

這一夜,辰陽輾轉難眠,值得慶幸的是,自進城以來一路上並未聽到大哥和三弟的消息,看來兩人應該回到了宮中,並無大礙。

自記事以來,他的身邊總有一群人照看著,保護他的安危,照料他的生活,出門在外也有大哥庇護著,這樣凡事都要靠自己的生活還是頭一次過,他至今也沒能想到合適的法子回宮。他扌莫了扌莫脖頸掛著的五色石,心想:額娘,孩兒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呢?

翌日一早,陳兮方才走出房門,便見對門一男子走了出來,男子見到陳兮,先是一愣,隨後快步走上前來同她打招呼。「呀!夢蓮小姐!沒想到今日在此處碰見你了。聽聞你前些日子醒了,本打算找個時間去府上瞧瞧你的,想不到今日在此處見到你了。」

是熟人?他認識吳夢蓮?陳兮沒想到,她一身男孩裝扮也被對方認出來了,此人想必是同吳家來往密切之人。

「你,認識我?」

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番她,不解道,「姑娘為何這副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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