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成了山賊的階下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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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七年,袁州府宜春縣湖頭村。

鄉間小路上,一村民正朝著村頭的張家瘋狂奔去,便跑嘴裡邊喊:「三娘,三娘,出大事了!」

正在家中洗漱衣物的張三娘聽到有人喊她,不禁從院裡跑了出來。

「二叔,出啥事了,這麼急匆匆的!」

「三娘,出大事了,你那娃娃親的秀才公被山賊抓去了,山賊說要拿銀子去贖人,不給銀子就撕票啊!」

張三娘一聽這話,頓時嚇得當場暈了過去。

晚上,張家一家人坐在昏黃的油燈下商討著救人的事情。

張三娘哭著對自己的父親說:「爹啊,你可得救救謙哥啊,他可是你未來的女婿啊!」

張父看著自己女兒哭哭啼啼的樣子,不禁心生厭煩。

「哭哭哭哭,就知道哭,這人你說救就能救的啊,人山賊要五十兩白銀贖人,你看看咱們家,就是把全家人賣了都湊不出五十兩,這事我看你還是死了心吧!」

「爹啊,你難道忍心看著女兒還沒過門就守活寡嗎?」

「守什麼活寡?你不是還沒跟他成親麼,既然那小子命中注定要死,咱也沒辦法不是!」

說完張父就罵罵咧咧的出門去了。

母親看女兒傷心的樣子,不禁上前勸道:「閨女啊,你跟那秀才公是有緣無分啊,這事你還是就這麼算了吧,咱們家實在沒那條件!」

張三娘聽著父母說的話,心中冰涼冰涼的。

第二天上午,宜春縣城怡和園門口,張三娘看著花花綠綠的怡紅院,心中糾結了許久,最終還是走入了怡紅院的大門!

袁州府烏雲山上,莫謙躺在陰暗又潮濕的簡陋牢房裡已經發呆一整天了。

旁邊幾個一同坐牢的人看著發呆的莫謙,不禁有些擔心。

「莫公子,你沒事吧?你已經兩天沒吃東西了,要不先喝點水吧,就算沒人拿錢來贖你,你也不應該如此輕賤自己的身體不是!」

說話的人叫易九,是跟莫謙一同被山賊給抓上來的,他們已經被抓進來兩天兩夜了。

而此時的莫謙卻腦子裡渾渾噩噩的,因為他已經死了,現在占據這具身體的靈魂,卻是一具來自二零二一年的同名同姓的男子。

莫謙萬萬沒想到,自己不過就是跟女朋友發了個毒誓說永遠愛她而已,老天爺居然一道雷就把他給劈到了古代。

劈到古代也就算了,居然劈到一個被山賊給抓起來的倒黴蛋身上。

更倒黴的是,這個倒黴蛋居然在看到山賊亮刀子的那一刻,就直接給嚇死了!

此時另一名男子易成桂也在旁邊勸說道:「莫公子,你是讀書人,你是秀才啊,他們那些山賊不敢把你怎麼樣的,你可千萬要撐住啊,知府大人收到消息的話,肯定會來救你的!」

原來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是一個舉人,這一次之所以會被山賊抓住,是因為莫謙正準備上省城參加鄉試考舉人。

而他身邊的這兩個男子,一個是船夫,另一個則是搭他的便船去往縣城辦事的附近鄉民。

三個倒黴蛋很不幸的在袁河上被烏雲山上的山賊給截住了,當即就被五花大綁的帶到了這牢裡,等著家裡人拿錢來贖人。

莫謙用了一晚上的時間來消耗掉了前一具身體原主人的記憶。

他知道現在正處於明末時期,世道亂的很,到處都有打家劫舍的山賊土匪,烏雲山坐落在江西袁州府境內。

江西地處江南,並沒有受到北方戰亂的波及,但是連年朝廷加征遼餉,以及京城派下來的太監在江西各處水路道口設立鈔關卡口收過路費,再加上官員的盤剝,也讓當地的老百姓日子過的夠嗆,很多沒地沒糧的百姓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學起隔壁湖南老表的模樣,拿著家裡的柴刀就上山當起了山大王。

而太監們和當地官員們則一點也不著急,他們可沒空去剿滅什麼山賊土匪,為皇上多收取稅收,多征遼餉才是正事,對外口號也喊的震天響,美其名曰為國分憂,實則往自己口袋裡瘋狂斂財。

作為未來人的莫謙自然知道明末的吏治腐敗的有多麼徹底,從朝廷中樞到下層鄉間小吏,就沒有幾個是不貪財的,拉一百個小吏去菜市場砍頭,錯殺一個都算這幫小吏清廉。

這年頭,不貪汙你去當官?怕是連買官的錢你都撈不回來。

作為秀才出身的莫謙,那更是連買官的資格都沒有,按照朝廷規矩,必須考上舉人才有做官的可能。

隻有考中進士朝廷才能給你官做,考舉人隻是有做官的資格而已,用現代的話來說那就是個候補的,而秀才,那是連候補的資格都沒有。

莫謙看著身邊的兩個鄉民,給他們投去了感謝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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