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隊長,別開槍,是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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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心夠決,隻要勇敢做,你總會得到你所想要的。

戴蒙並不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當他意識到有機會偷襲大boss範佩爾特時,立即就行動了。如果他失敗了還有亞歷克斯出來扔煙霧彈救場,何樂而不為?

根據有煙無傷規律,他這麼做毫無風險。哪怕出了點小小的意外,他頂多是損失一條命罷了,還剩兩條呢。

戴蒙對自己的槍法越來越有信心。經過第二關的戰鬥,他的射擊命中率明顯提升,積累了不少經驗。

之前他不聰明,學習知識不快。現在他覺得自己就像《超市特工》裡的男主角查克,腦子裡有台超級電腦在輔助。他使用道具是否正確心裡會有感應,可以隨時做出正確的調整。

把敵人都放倒後,戴蒙扔下沖鋒槍,拿出手槍朝門口跑了過去。如果有敵人還沒死,他立即補刀,保持著謹慎。無數影視劇證明了補刀的重要性,無論麵對的是人類還是怪獸,正派還是反派,有大量不補刀被反殺的例子。

斯賓塞跟了過去,不敢相信的問:「你殺了遊戲裡的大boss?」

「範佩爾特的身體消失了,我想他應該沒死,會在某個地方刷新出來。」戴蒙收起手槍,笑道:「至少他不是無敵的,沒有金剛不壞之身,還給我們送來了新武器。」

這件事在戴蒙的預料之中,如果大boss那麼容易乾掉,遊戲的難度就低的過分了。

戴蒙從地上撿起了一把裝有瞄準鏡的狙擊步槍,背在了背上。範佩爾特帶來的手下有兩人拿狙擊步槍,四人拿沖鋒槍,卻連一槍都沒有開就掛掉了。

這幫人拿槍的目的是凹造型,老大不把話說完,他們就不把槍舉起來。如果誰提前把槍舉起來,那就是搶老大的風頭。

這一關的先頭部隊更是連槍都沒有,拿著砍刀和小刀挑戰超人勇石博士。遊戲的難度就這麼低,如果這些反派的腦子正常一點,看見人就開火,主角們肯定團滅。

電影裡斯賓塞等人能通關全靠敵人放水,最後一關沒有用狙擊步槍的士兵。這種狙擊步槍槍重45kg,彈匣供彈,容彈量10發,有效射程800-1000米。如果一群敵人在神像前埋伏好射擊,主角們沒有任何應對手段,隻能寄希望於敵人的描邊槍法。

「敵人竟然有狙擊槍,接下來的關卡會更難吧?」斯賓塞剛體驗了做超人的感覺,這會兒又覺得自己的優勢不大了。

這具身體或許能抗住手槍子彈,抗其他子彈就太離譜了。

「戴蒙,你會用這把槍嗎?」貝瑟妮已經成了戴蒙的腦殘粉,認為他無所不能。

「會,但我沒法保證命中率,得花點時間練習。來到遊戲世界我才會使用這些武器的,以前根本沒機會接觸。」戴蒙微笑道。

「你的技能實在太強了。」冰箱羨慕嫉妒恨,真以為這是戴蒙在遊戲裡的強項。

這時,角落裡緩緩的走出一個年輕男人來,笑著和他們打了個招呼。「你們好。」

此人正是早20年來到尤曼吉,在下水道潛伏,在暗中觀察,想要在關鍵時刻幫助戴蒙等人的資深玩家亞歷克斯。結果斯賓塞和戴蒙表現的太勇猛,導致他一直沒找到出手機會,隻好站出來說話了。

看到戴蒙乾掉了遊戲的大boss,亞歷克斯驚掉了下巴。他趕忙摘掉了麵巾,打招呼時小心翼翼,生怕戴蒙把他當成敵人,一槍崩掉。

戴蒙快速抽出手槍回頭,故意大聲喊道:「誰?」

亞歷克斯嚇的一彎腿、一摑月要,整個人矮了一大截。「隊長,別開槍,是我。」

戴蒙早知道是誰卻沒有放下槍,正色道:「是你小子啊。我問你,是你把敵人引到這兒來的?」

以上並不是兩人的原話,火種對英語的翻譯博大精深,大體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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