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深夜突然響起的祈求聲(1 / 2)
在林逸跟著怪談部到渡鴉村進行修學活動的時候,他確實沒怎麼刷手機看新聞。
這幾天出了一件人神共憤的案件。
千葉縣四名學生長期霸淩一名同學,做出了強迫提供錢財,廁所脫衣毆打,熨鬥燙,強迫喝尿等等令人發指的惡行。
竟然還將這名受害者帶到一處廢棄房屋內拘禁,不斷進行毆打,刀割等酷刑。
最後把他一邊毆打一邊活埋在了廢棄房屋的院子裡。
警方破案逮捕的時候,這四個人就像沒事發生一樣在網咖打遊戲。
審判結果,雖然四人手段殘忍,罪行惡劣,但考慮到凶犯均為未成年人,且當時處於精神耗弱,妄想等狀態,最終千葉地方法院判決不予追究刑責,責令四人接受心理矯正治療,且少年犯任何信息不得公開,充分保證其改過之後的一切人生權利不受侵害。
要不是受害者父母一直在抗議,加上記者和電視台出於義憤的報道,這件事和審判結果按照法律都不會進行公開。
保護法保護了四個惡魔,而那個無辜的,每天活在地獄一般的生活裡,忍受無窮無盡的恐懼的折磨的孩子,他的死在這些自詡為精英的立法,判決者眼中,輕飄飄的毫無價值。
就像一條小蟲被踩死了一樣悄無聲息。
真是笑話。
在東瀛,在所謂的『人權團體』和律師們的努力下,有一萬個可以減輕刑罰的理由被法庭認可。
就連精神耗弱都能成為減刑的理由。
要不是因為出現了詭異成立特殊調查課,需要用到死囚當消耗品才稍微好轉了一些。
明明治安已經越來越惡化,但法律卻越來越隻知道保護罪犯。
明明該成為善良,守法的普通人保護之盾的東西,反過來成為了保護罪犯,插在什麼壞事都沒做的守法公民身上的尖刀。
氣憤的在網上公布了四名惡魔少年照片的記者還被起訴丟掉了工作,需要因侵犯肖像權,違反少年保護法等等向那四個人進行賠償,搞不好還要被判刑。
網上輿論簡直超級大爆炸,幾乎一邊倒的抗議和指責並沒有任何作用。
那四個少年犯甚至還在網上發布嘲諷的言論。
『是那個惡心人的臭蟲不好,竟然害的我每天都要去接受什麼無聊的心理谘詢,不過那個女谘詢師月匈部還挺大的,哈哈哈哈。』
『要我們道歉?去死吧,和那臭蟲的老不死父母一起去死吧,罵我們的人,最好小心一點,被找到的話,殺了你們哦。』
「那麼喜歡替那個垃圾搖旗吶喊的話,你們也去死不就好了,還可以在地下繼續替他加油,不是很不錯嗎?」
「殺了你們,反正也不會有罪。」
他們四個囂張至極,之後又把來他們家抗議的社區民眾,張貼殺人犯滾出去紙張和噴漆的人打傷了,結果還是隻需要繼續進行心理矯正。
這下也沒人再去找他們麻煩了。
他們也不在乎住所周圍人的排擠,反正父母也是一樣的人渣。
這種判決等於給了他們鼓勵,可想而知之後這四個人一定會做出更多惡劣的罪行來。
『本來下一個怪談是殺掉那些家暴,虐待自己孩子或者繼子的畜生們的,現在看來得為你們四位安排緊急插隊了。』
林逸看著手機屏幕上四個露出無畏笑容的少年,微微眯起眼睛。
是真的有點生氣了。
……
第二天醒來,床邊放上了切好的水果拚盤。
還有一張便利貼。
『多吃點水果能康復的更快,早點好起來,我送你回東京都,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