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鵝》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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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老有童心,人稱他為「老孩子」。因此聯想,振鐸的適當的別稱更無過於「大孩子」了。他天性爽直,所謂機心之類從沒有在他腦子裡生過根;高興時出勁地說笑,不高興時便不掩飾地抿著嘴,這種純然本真內外一致的情態,唯有孩子常常如此。我記得最初遇見他的時候,他很快活,談句以後,上排牙齒咬著下唇,似乎帶羞地微笑;以後我看他心中愉快,知交接席的當兒,常常上排牙齒咬關下唇,似乎帶羞地微笑,這不是嬌憨的孩子的常態麼?朋友們舉行什麼集會,議論既畢,飲食也足夠了,往往輪流講個笑話,以助興趣。輪到振鐸,他總說:「我講一個童話。」於是朋友們嘩然笑起來,笑他總愛說那孩子慣說的話。他訪問朋友家裡,要是那人家有孩子,一跨進門總先去找那些孩子,或者抱在手裡,或者兩手托著,高高地升起來,或者叫他們站在桌子上演戲。孩子們當然高興,誰也不放過這個機會,於是盡鬧盡舞,常常有壓扁了他的帽子弄壞了他的眼鏡的事情。到想著要走的時候,他也許並沒有同主人談過一句話。唯有孩子,才喜歡找孩子為伴呢。既然如此,給他取個「孩子」作為別稱也就夠了,為什麼還加個「大」字呢?這也有故:第一,他的軀乾很高,比我高出半個頭;第二,他究竟是擔荷業務,作為社會中一根柱子一塊磁石的成人了。他曾經編譯了許多童話。他提筆做這種工作,猶如興致很高,自告奮勇講一個童話的時候,是由於性酷愛童話。但未嘗不可以說由於愛好他的同伴,「大孩子」愛好小孩子,所以貢獻這些寶物給他們。「這種工作,由他去做最配最合格,」就是愚人也要這樣說的。現在他集合編譯的童話,又並入他的夫人君箴女士的同類的成績,印在一起,取中間一篇的題目《天鵝》為全書的標名。夫妻兩個的撰作匯合成書,至少是件富有意趣的事情,何況這書的本身原具有更豐富的意趣。兩個「大孩子」(君箴女士當然也是一個大孩子)從此將愈益快樂,因為他們自己既有這賞心的《天鵝》,又可以用來娛悅他們的同伴——小孩子。於是,他們將永遠是一對「大孩子」。

原載1924年2月《時事新服》副刊《文學周刊》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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