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梅姨(1 / 2)
他們大抵認為屋內沒人,拿著鑰匙就開了鎖,見到整整齊齊的三人坐在那,氣不打一處來!
父親濃重的酒氣味撲麵而來,顯然喝了不少,母親和兒子跟在後麵來勢洶洶!
一上來就語氣不善,把自已當做這個家的主人,好在進來前該收的都收了。
「叫了半天都不來開門,怎麼著?是耳朵聾了嗎?」
「是不是還要給你打幾下才長記性?」
涼瀟躲到一旁,手機放在暗處,悄悄錄了下來,陸暮思始終沉默著沒說話。
她和家人沒什麼好說的,每次一來都管要錢,現在連吃飯都成問題!
或許是趁著醉意,父親打罵幾句就要開始砸東西!
律師小哥在中間充當和事佬,換來的結果是差點印上一個巴掌!
陸暮思鼓起勇氣質問他們哪裡來的鑰匙?支支吾吾半天也沒給個準確答復。
劈裡啪啦的響聲在耳邊響起,為數不多的家具也被砸得稀爛!
涼瀟將兩人拉到一旁的角落,保持安全距離,確保不會誤傷。
也不知是否是認錯了,父親又給一旁的母親和兒子一巴掌,口中還念念著「陸暮思」。
母親正想反駁,一個清脆的巴掌聲再次響起!接著是連續的毆打!
父親的口中不斷罵出汙言穢語,基本和陸暮思脫不開關係!
弟弟在一旁嚇傻了,這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屬實是騎虎難下。
此時律師小哥正義感爆棚,一把攔下了還在出手的父親!
他的手頓了頓,似乎是沒想到對方有這麼大的力氣。
律師小哥顯然是訓練有素,相比之前的毫無防備,這次直接重拳出擊!
三兩下的功夫!直接把父親撂倒在地!涼瀟甚至還沒看清!事情便已結束。
他再次扯了扯衣領,清清嗓子,仿佛做出這一切的不是他。
「首先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第三十三條有明確記載,您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其次《國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製」。
「然後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第43條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處罰200以上500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