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2】原來我劉明朗,已經當爺爺了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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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發話之後,村裡的村民們都很自覺的跟大漢,商討起了晚上的酒席細節來了。

在一番商討和分工後,大漢便從口袋裡扌莫出來五張十塊錢的紙幣,然後那些負責購買酒水和糖果的村民們,很快就拿錢分散開來各自去忙活了。

見大家都分散開來去忙活了後,老媽立馬一邊板著臉將明月和明華遞給劉明朗,一邊瞪著大漢道;「你有兩個錢就知道嘚瑟,五十塊錢都夠明朗讀初中的學費了呢,哼。」

「當初明朗出生的時候,咱爸宴請了三個村子,九條生產隊,自那以人情世故後,明朗不管怎麼打人惹事,你見過別人來咱家鬧過嗎?

所以現在明月和明華來了,咱雖然不能做到咱爸的那規模,但咱總得表示表示對吧。

要不然咱什麼都不做,等明華和明月長大了被人欺負沒人幫忙咋辦啊?」

在農村有一些古怪的習慣【陋習】,你家撿的孩子要是沒請酒的話,等他長大了後肯定會出現一些不好的言語。

甚至還會被一些孩子以野種來欺淩,而且這事還沒有辦法製止,因為你製止住了這個,還會出現另一個。

但你要是宴請了酒席,昭告了大家這孩子就是我撿回來的,但以後他就是我的孩子了,比親生的還親的孩子了。

這孩子以後就絕對不會出現被欺淩的事情了,甚至他還可能因此受到全村大大小小的庇護。

雖然這酒席說起來好像是有點像是封口費的意思,但這真的很實用。

甚至今晚的酒席過後,大漢他們以後要是自己不說的話,明月和明華估計一輩子都不會知道自己是被撿回來的事情。

聽到大漢的話,想通了事情的前後緣由後,老媽先是嘆了口氣心疼了一下那五十塊錢,隨後便看向一旁的劉明朗道;「走,跟著我,咱一人抱一個,帶明華和明月見見人去,順便喊你舅舅和你外婆他們今晚過來吃飯。」

「好,你抱明華,小家夥剛來家裡,你先跟她親近親近,我抱明月。」

笑著將明華遞給老媽後,劉明朗特意回頭看向大漢,滿臉嚴肅的交代道;「爸,今晚上我們得去收地籠,所以你和老舅必須有一個人不喝酒,不然我一個人沒法開船乾活。」

「今晚上我是主家,我不喝酒說不過去,等會你讓你媽跟你老舅說說,讓他別喝酒了,然後讓他今晚陪你去出海好了。」聽到劉明朗的話,大漢在想了想後,便將不喝酒的名額丟給了自家小舅子。

聽到大漢的話,知道他說的是事實,所以老媽和劉明朗都沒再說什麼,在點了點頭之後,就各自抱著懷裡的小家夥,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

剛撿到小家夥明月的時候,因為還不知道能不能給她落戶口,外加現在的計劃生育有點嚴,所以為了不惹麻煩,老媽那是連哭都不敢讓明月哭,明月一哭她連忙就上前去哄,生怕別人會知道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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