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虞之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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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明的床墊下,果然找到了熊英的刀。因為套了刀鞘,刀身上麵凝固的血跡保存了下來,經鑒定比對,不出意料,是熊英與張富權的血。意外的是,刀身上還檢驗出了百草枯。

隨後,張富權屍檢報告也出來了,報告稱,送檢屍體呈仰臥姿勢,除與地麵接觸部分外屍表大麵積燒傷,全身高度炭化。……燒傷部份無紅斑、水皰,呼吸道、食道、胃內均未檢出煙灰、炭末等沉積,亦無燒傷改變。四肢僵直,有癲癇樣抽搐痕跡,腓腸肌、肱二頭肌和腹直肌等顯著攣縮。口鼻腔內,氣管內均有食物殘渣,判斷為嘔吐物。胃內容物及上述嘔吐物中均檢出酒精及毒鼠強成份。另,死者左上臂有長約11cm劃傷,傷口深約15至2毫米,傷口深處血液及組織取樣,檢出百草枯藥液成分。報告結論為: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為3月15日20時30分至21時30分之間。判斷起火時死者已無正常的人體感知反應,係死後被焚。不能排除毒鼠強毒發窒息或嘔吐物堵塞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可能。因傷口形成時間較短,排除百草枯進入血液導致呼吸衰竭可能。

另查明,現場地麵散落的二個瓶蓋及玻璃片係紅星二鍋頭瓶蓋及瓶身碎片,結合張富權的屍檢報告,初步判斷張富權飲用了摻有毒鼠強的白酒;行政樓值班室起火原因為電絲爐引燃壓在搪瓷缸下的一角窗簾,接續引發整扇窗簾、桌椅木櫃等家具起火,但尚不能確定是意外還是人為原因導致。基於此,結合法醫鑒定結論及方明的陳述,熊英墜亡案納入張富權案並案調查。經屍檢,熊英右腿,左上臂均有刀傷,傷口處及血液中均檢出百草枯成份。死因為墜樓造成的嚴重顱腦挫傷並大量失血。

專案組就兩案召開分析會時,組員們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大概分成兩種意見,一是考慮熊英為犯罪嫌疑人,實施首次投毒(毒鼠強)行為後,為防止失手,在藏刀上塗抹了百草枯,準備直接殺死張富權或用浸毒刀具殺傷張富權,讓其毒發後痛苦死去。在確認殺傷張富權後,熊英畏罪自殺或者因打鬥中自已也被浸毒刀具刺傷而畏毒自殺。而受傷後的張富權喝下了有毒鼠強的二鍋頭毒發身亡。失火僅是意外引起。二是考慮方明為犯罪嫌疑人,在用浸毒刀具刺傷熊英後,將熊英推出窗外製造自殺假象或在與熊英打鬥時趁其不備將其推出窗外;之後又刺傷張富權,並逼迫張富權喝下摻有毒鼠強的毒酒,確認其死亡後利用電絲爐縱火毀屍滅跡。當然,二者僅止於猜測。毒物來源,殺人動機等均有待查證。組長雷厲風行地根據兩派意見將組員分成了兩個小組,確定了各小組刑偵調查方向。

令兩小組成員大跌眼鏡的是,經過第一輪拉網式走訪篩查,確定熊英和方明均未曾在西政周邊或沙坪壩購買過兩種毒藥,調查熊英,張富權和方明的周邊關係時,僅三名學生分別看見過熊英在3月13日,14日和張富權發生過激烈爭吵;方明與張富權本來並無任何交織,但其女友安然與張富權為同村老鄉,有學生曾看見過三人在楊公橋同桌吃串串,未見任何爭執。

死者張富權原係駐紮於西政旁77133部隊警偵連糾察隊隊長,轉業至西政任保衛科科長,因部隊經歷喜歡學生稱他為「張隊長」。老家在夾江縣雙福鎮雙福村,父母均務農。未婚妻李茉香為村支書獨女,年初曾因張富權「亂搞男女關係」大鬧院長辦公室。在其宿舍內搜查到多卷膠卷和多達二百多張照片,膠卷洗出照片與已有照片均係夜景模式強閃光所攝,主角均為「野合」的男女學生,初步判斷攝於西政校內各角落及周邊鐵路、山林等隱蔽處。基於這一重大發現,就張富權所攝人物展開了第二輪篩查。因其中5張照片涉熊英,葉輕眉成為重點調查對象。三日後,沙坪壩清風雜貨鋪老板指認葉輕眉於3日12日購買了一瓶100毫升裝百草枯;烈士墓綜合市場一雜貨鋪老板指認葉輕眉於3月14日購買了一瓶20毫升裝的毒鼠強。

葉輕眉被傳喚調查。根本沒采取任何刑偵審訊手段,葉輕眉大睜著烏雞紅眼,披散著長及月要的黑森直發,像剛從墳墓裡爬出的蒼白而淒美的僵屍,撕啞著嗓子說:「警官,不用再到處找學生和老師調查了。熊英是我害死的。張隊長是我教唆熊英毒殺的。」隨後,葉輕眉平靜而緩慢地向薑偉業陳述,張隊長偷拍了熊英與她的性愛照片,並威脅二人要將照片公之於眾以勒索錢財,甚至要求葉輕眉陪睡。葉輕眉在多次被勒索及逼迫後起了殺心,將100毫升百草枯分別兌入兩瓶紅星二鍋頭,請男友熊英伺機送予張隊長品嘗。因熊英性格溫和而懦弱,曾表示拒絕,葉輕眉購買了毒鼠強,表示如熊英不從,將自盡在他麵前,還大罵熊英是懦夫,這樣活著不如去死!但她萬萬沒想到,熊英會在毒殺張隊長後跳樓自殺,這幾日痛悔得不能自已。

葉輕眉背了一個大挎包,裝了換洗衣物及洗漱用品,做好了被拘留過夜的準備。可簽字確認筆錄無誤後,薑偉業帶著仿佛哭笑不得的表情對她揮了揮手,示意她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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