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第六十一章(1 / 2)
作為一個在魔界生活過兩年的人來說, 方晴若應該是對魔界比沈星遲要熟悉很多的。
但等兩人真的生活在魔界之後,她才發現,當初她隻顧著看書, 睡覺,當打手,對魔界的認知甚至還不如剛到此處沒多久的沈星遲。
比如他們這次到的城市, 乃是魔界七十二城之一的烈陽城, 城主隻是個半魔半人的魔人,練的是什麼烈陽掌, 才會給自己城取這麼一個名字。
這城並不算大, 城中妖魔也不過千八百號人, 都不如阮忻那個四海城的三分之一大, 所以她壓根也就不知道這烈陽城在哪個犄角格拉裡。
按照沈星遲所說,他們二人是被係統的瞬移卡隨機送到了這裡。所以這裡劇裡人魔兩界交界處有多遠他也不清楚。
方晴若也信了, 絲毫沒懷疑自家師弟還會撒謊。
便也不知道他們能到此處,完全是沈星遲自己選的。他親自選的七十二城中,劇裡阮忻的四海城最遠的一個地方。
他們二人剛到這裡的時候, 方晴若中了係統的獨家氣態安眠藥, 自然是沒有醒。
沈星遲便賣了自己身上放著的一些靈石和寶器, 換了這麼一個臨時的住處。
要說以前, 他們二人還未曾缺過錢, 沈星遲好歹也是個富二代,方晴若當初還有她師尊和丹掌門送她的一堆靈石, 就算之後成魔, 背靠阮忻這個大樹,好像也從來不會覺得沒錢,畢竟對方似乎也從來沒有苛待過她。
但是現在, 他們二人可是當真身無分文。
畢竟人魔兩界貨幣不通,人間修士們用做交易的是叫靈石,魔界則是叫魔晶,唯一能通的隻有物品。
而他們二人,目前隻有靈石,這東西在這裡基本等同於廢物。
沈星遲隻能找了個店鋪,變賣了自己以前的舊東西,除了一把有了羈絆情感的靈劍,還有幾個能引來禍水的寶物,其餘都被他給賣了出去。
這魔界裡總是會有一些一身魔氣的魔修為了換取魔晶,變賣自己還是道修時期的物品,許多妖魔也都見怪不怪,所以沈星遲賣東西的時候,自然沒引起旁人懷疑,最多會覺得這個道修長得還挺不錯,怕是魔族女子最喜歡的那種小白臉了。
可惜這「小白臉」看著太窮了,兜裡的東西也值不了多少錢。
沈星遲拿自己換來的所有錢財租了這麼一個住處,方晴若比他還窮,除了一個佛骨舍利,就隻剩下一堆的話本子,這些東西對她來說是值得珍藏的寶貝,對別人來說,和廢紙沒什麼區別。
但最慘的還是,她現在是個道修,身上沒有魔氣,出門當個打手的資格都沒有,被發現了,可能還會被圍攻打死。
於是,她隻能被迫呆在這一處房內,從一條鹹魚,變成了個米蟲。
吃的是師弟買來的食物,喝的也是,除此之外,沈星遲怕她覺得無聊,還不知道從哪裡給她搞來了一些新鮮的話本子,簡直是二十四孝好師弟了!
若是在以前,方晴若大約還會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現在,沈星遲一句,「我與師姐不是在談戀愛麼?」就讓她心中的不好意思少了許多。
談戀愛麼,要給對方表現自己的機會嘛。
隻是他們兩個現在窮的可以,隻能租得起一個房間,沈星遲讓她睡床,自己睡地上。
這人白日裡出去半日,也不知道去做什麼,方晴若問了幾次,對方都閉口不回,便隻能尊重對方隱私,不再追問。
她不知道沈星遲在做什麼,但是沈星遲卻知道自己需要變得更強。
他以為自己和師姐躲在這麼偏僻的地方,便應該很久都不會和阮忻這人再扯上什麼關係,卻是沒有想到,自己還能在如此荒涼的地方,再次聽到這人的名字。
其實也不止一個烈陽城,魔界七十二城如今幾乎都已知曉,四海城城主阮忻,那個天魔,前些時日得到一柄曠世神兵——霧魂血刃,修為大增,之後又連收四座魔城,斬殺了六七十個敢與他叫板的妖魔,牢牢坐穩了魔界南域霸主的位置。
現任魔尊居然還親自給他一個萬魔剎將的職位,隻可惜這任魔尊修為也就那樣,不過是因其一人坐擁了魔界十六座魔城,勢力最大,才會被尊為魔尊。
至於這修為,實在難說。
沈星遲聽到對方愈發強大,心中便越覺得緊迫。
畢竟,他深知,阮忻這人絕不會輕易放過他們,他若不強,等對方當真找上門來,他怕是連自己所愛之人都護不住。
所有在魔界生活的妖魔人都知道,善惡並不重要,實力才是最重要的,在此處,弱就是有罪。
他必須讓自己有足夠的力量,到時候親自殺了對方,永絕後患!
隻是,他的這些打算,自然都不會顯露在自家師姐麵前。
在方晴若看來,沈星遲是會給她買各種好吃的食物,也會給她買各種魔界裡正流行的話本,還是一個會看到魔界那種大尺/度話本都能臉紅的純情少男。
哪裡會有什麼旁的亂七八糟的小心思。
她如今諸事不愁,在魔界也沒什麼靈氣,她自然也沒什麼練功的機會,外麵又都是看見道修就會群起而攻之的魔族和魔修,她自然也不會出去。
隻能「被迫」每日躺在家裡,看看書,養養花,實在無聊的時候,就仰著頭數頭頂上星空陣法裡有多少星星。
這樣的日子,過了約莫三四個月,沈星遲忽然帶著方晴若從那個石屋裡搬了出來,還拿出一件十分浮誇,上麵鑲嵌著無數鮫珠,靈石的赤色鬥篷給她披上。
這鬥篷倒也十分神奇,她一穿上,身上那股子靈氣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就算是站在她身旁,也無法發現她是個道修。
沈星遲頭一次見師姐穿紅色,心中十分滿意,二話不說,又拉著她往城中心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