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精神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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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斯道:「建設巴別塔時遷徙了所有的部落,甚至是村鎮。教廷可是殺了不少人。」這問題很難說對和不對,如果部落繼續生存附近,破壞環境後有可能會破壞巴別塔的力量。但是總有人不願意遷徙,除了武力也沒有其他辦法。

方適問道:「你如何看待這種事?「

畢斯道:「當時女神和天啟神是共同的神,區別在於天啟神……如同現在教廷,他們做的事是正確的,這點我們女神沒有疑議。但是天啟神在做事時不擇手段,隻求結果。女神和天啟神相反。教廷和我們都同意,天啟神和女神是因為追求同樣的目的,但是對對方手段不滿而產生分歧。天啟神行事更為激進,女神慈愛……」

「咳。」

畢斯看方適:「你有意見?」

「沒有,嗓子癢。」行,你說話。

畢斯道:「古教義中有一個故事是這樣介紹的,天啟神和女神在路上遇見一隻餓虎正要吞吃一個人,天啟神的選擇是擊斃餓虎,他承認餓虎是生命,但是餓虎的攻擊是永無止境的,與其放任更多的人被餓虎襲擊,不如除掉餓虎,保護大多數生命。女神的選擇是用自己的身體去餵餓虎……別笑,我會翻臉的。」

方適忍笑問:「那老虎的下一頓呢?女神是不是眼不見為淨?遇見了這事情,女神這麼乾了,女神就超然了,反過來說,女神因為餓虎而得利。」

畢斯不滿問:「那你贊成天啟神?教義中眾生平等,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為了生存而無奈對他人產生傷害,是可以原諒的行為。」

方適搖頭:「不,我如果是神,我會走開,餓虎是否吃了人,或者人殺死了餓虎,或者人被吃了後,別的人為了活命團結一起消滅餓虎,我認為作為神都不應該乾涉。或者偏向女神選擇,使用法力餵飽餓虎,最少讓這一次慘劇不要在我眼前發生。但如果要用自己的身體為餵虎,我認為就有作秀嫌疑。」

「神應該冷漠的走開?」畢斯反問,

「是的,好,你管了餓虎,救了這個人,這個人要進食,他吃了兔子,那就代表神的乾涉導致了兔子的死亡,兔子死亡又代表了很多草木的生命沒有被剝奪。神隻要乾涉,就是對萬物不公平不公正行為,表示神袒護某物種,這和神提倡的眾生平等自相矛盾。」

「神創造了這個世界,特別是人。」

方適問:「惡魔也是神創造的?」

「惡魔是心懷不軌的神墮落而成的。」

「畢斯你難道不理解成王敗寇這句話的意思嗎?」方適道:「簡單說,惡魔打不過神,所以惡魔是壞的,神是好的。如果是站立在人類角度,當然更偏向神而不是惡魔。但是如果眾生皆平等來看……」

「好了,我們不討論這問題。」畢斯道:「你這種言論在幾百年前是異教徒言論……你知道嗎?人類聯盟和星球聯盟現在最擔心不是惡魔之地卷土重來,而是因為科技和網絡的發達,很難再隱瞞惡魔之地和異能者存在這個事實。」

畢斯道:「信仰者越多,神和惡魔的力量就越強大,惡魔始終被神壓製,最主要就是信徒的數量和虔誠度,即使是和惡魔做交易的人,本身並不是惡魔的信徒。一旦事實公布在民眾麵前,惡魔教派必然復蘇。要麵對惡魔教,教廷和女神都要乾涉,但是這又涉及到現代法律的問題,星球聯盟的成員不可能承認神權至上。」

「那就修訂法律,惡魔教為斜教,由官方進行法律打擊。」一旦寫進法律,官方就可以以法律為準繩,披上正義的衣服做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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