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黑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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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了,45盧幣。」

「嗯……嗯?」

「45盧幣。」

「好的。」

卡倫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小金庫隨身攜帶,但平時衣服口袋裡還是會揣個幾百盧幣。

遞過去一張50麵值的盧幣,

司機收了,微笑道:

「多謝您的慷慨。」

「嗯?」

卡倫隻能點點頭,接受了「5盧幣」變成小費找不回來的事實。

下了車,

出租車開走了。

這打車費,可真貴啊。

50盧幣,夠一個四口之家一日的生活開銷了,而且是早中晚三餐至少都是基礎搭配的那種;

從皇冠舞廳到明克街,也不算遠。

這一刻,卡倫找回了當初上大學打車時,盯著計價表上的紅色數字從起步價一步步往上跳的感覺。

茵默萊斯家的靈車沒停在門口的路邊,證明叔叔他們還沒回來。

「唉……」

看著眼前的這棟被稱之為「家」的建築,卡倫心裡又復雜了不少。

「警察局,報告,意外,不是異魔……」

那個穿灰色裙子的女人話中關鍵詞,在卡倫腦海裡不停地回響。

剛剛發生意外的舞廳,來了兩個人,可以接到警察的通報,這意味著他們具備著某種官方的身份,最後,又牽扯到「異魔」。

這個世界,看起來是很正常的;

至少,從報紙與書籍中,是可以得到正常的結論。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

人都是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在出租車停下之前,卡倫一門心思的都是想離開這個家,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當然,這個生活得靠自己的努力去逐漸使得其變得「富裕」和「從容」。

可現在,他忽然意識到,這看似正常的世界表皮下,確實存在著一股暗流。

家裡的爺爺,一直在權衡著到底殺不殺自己,可目前為止,爺爺所做的實際行動無非是「圈禁」自己,隻要自己不主動逃離「羅佳市」,就不會觸碰禁忌。

而外麵,卻像是一個「獵巫」的世界。

「你怎麼可能不是異魔!你怎麼可能不是異魔!」

霍芬先生在病床上的嘶吼,依舊在耳。

左手,再度攥緊;

雖然卡倫並不清楚「異魔」的詳細概念,但自己這種「借屍還魂」的身份,從一開始,就敲掉了他骨子裡的底氣。

因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並不是原裝貨。

所以,

外麵,

還值得出去麼?

與外頭危險的未知對比起來,

好像爺爺的形象,一下子就變得……和藹了許多。

最應該殺死自己的時候,就在自己剛蘇醒的那幾天。

而在那幾天爺爺沒有動手殺自己,看似是在猶豫和權衡,但伴隨著時間的推移,人是會和自己和解的,同時也會逐漸「適應」與「習慣」;

畢竟,卡倫又沒像是一個不懂事的熊孩子,每天在家裡撒潑打滾亦或者沉著臉看誰都像欠自己一萬盧幣,而是懂事、聽話、乖巧。

爺爺的「怒氣」與「殺意」,伴隨著時間流逝必然會慢慢地降低,自己在這個家裡,其實是越住越會更安全。

這時,

卡倫看見狄斯的身影從西邊走來,穿著神父的衣服。

卡倫就這麼看著他,看著他,目不轉睛。

一直到狄斯臉上也浮現出些許疑惑之色,在卡倫麵前,停下了腳步。

「爺爺,您回來了。」

「嗯。」

卡倫推開門,和爺爺一起走入家中。

「父親,您回來了。」

「嗯。」

瑪麗嬸嬸隨即又看向卡倫,道:「你叔叔從醫院打電話回來了,讓我留意你是否回來了,他說當時有其他喪儀社的靈車也趕到了,為了防止被截單,他就沒等你先開車去了醫院。

等他回來我會好好地罵他的,那條街剛出了意外,還死了人,肯定很亂,他怎麼能把你一個人留在那兒。」

平日裡,瑪麗嬸嬸對卡倫是刀子嘴豆腐心;

在爺爺麵前時,連嘴都會變成豆腐。

「嬸嬸,我已經成年了,一個成年人怎麼會連家都不知道怎麼回呢,不管我在哪兒,我都能循著家的味道回來的。」

狄斯走到沙發那邊坐了下來,問道:「出了什麼事?」

瑪麗嬸嬸輕輕拍了拍卡倫的肩膀,然後去二樓廚房準備茶點。

卡倫在狄斯對麵的沙發坐下,將皇冠舞廳的事告訴了爺爺;

等說到發現被藏在舞台下方的屍體時,

剛端著茶點擺放好的瑪麗嬸嬸也不由得捂住嘴,防止驚呼出聲。

這倒不是瑪麗嬸嬸故意想在公公麵前表現出自己的淑女柔弱一麵,

是,

她是已經成長成了一位優秀的殮妝師,但這並非意味著她的膽子一下子就變大了。

她不害怕那些屍體,是因為她已經把他們當做了自己另一種「顧客」,熟悉了之後,對屍體就沒那種畏懼感了;就像是養蛇的人不會害怕蛇一樣。

可這種變態連環殺手,誰又能篤定對方不會對自己出手,保不準自己哪天也能成家裡的「客人」了。

卡倫將屍體細節描述完後,又將自己和杜克警長「交流分析」的內容和盤托出。

原本,這段內容會被他保留的,畢竟他想暗地裡發展一些關係與人脈,但遇到那對出租車上下來的男女後,卡倫改變了想法。

爺爺,

您看,

您的孫子不僅會做飯,能做心理谘詢,還能幫警察破案。

「天吶,卡倫,這些都是你想出來的?」瑪麗嬸嬸在旁邊發出驚呼,臉上掛滿了不明覺厲的神情,「你是怎麼做到的?」

「簡單的說,就是代入吧。」卡倫盡可能地把復雜的事情簡單化,不僅是向嬸嬸解釋,也是在向爺爺一起解釋;

畢竟,

狄斯不可能像嬸嬸那樣發問:天吶,我的孫子你是怎麼做到的?

「把自己代入到凶手的角度,根據凶手留下的線索與細節,去反推出凶手這麼做的……心理原因。」

狄斯喝了口紅茶,

淡淡道:

「你能很容易地代入凶手的角色?」

「……」卡倫。

這話很容易與「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靠齊。

卡倫馬上解釋道:

「爺爺,嬸嬸,其實是這樣的,一般來說,越是覺得自己是藝術家的凶手,他的心思,反而越是好猜,也就越是容易代入。

有些人會覺得自己很特別:

比如喜歡孤獨,不喜歡交際。

但九成以上的人,都不喜歡交際,剩下的那一成交際很厲害的人裡,大半若是有的選,也喜歡一個人待著靜靜。

比如多愁善感,內心充滿惆悵,容易對人和事物產生共鳴,內心中一直有著一種傾訴欲,想記錄和留下來。

但大部分三十歲左右一事無成的人,無論男女,都會誤以為自己是個天生的作家。

越是追求高調,越是追求特殊,越是認為自己該高調與特殊的人,他們反而越是普通。

所以,他們的思維,反而很容易代入。

當他們突破了人性囚籠開始殺人獲取快樂時,他們已經從人轉變成了野獸,野獸哪裡有多少是真的聰明的?」

卡倫一口氣解釋了很多,說完後,喝了一大口茶。

狄斯聞言,若有所思,道:「很新穎的理論。」

「所以,我以前看的電影和小說,裡麵很厲害的壞人,都是騙我的?」瑪麗嬸嬸問道。

「任何事情都是有特例的,嬸嬸,不過文藝作品為了突顯戲劇性和沖突性,普遍會把壞人進行那樣的描述。」卡倫拿起茶壺,半起身,先給爺爺添茶,繼續道:

「真正的智者,會懂得克製殺戮。」

瑪麗嬸嬸拍了拍月匈脯,道:「是的,是的,肯定是好人裡聰明的人最多。」

家裡的電話鈴響了,瑪麗嬸嬸走過去接了電話:

「好,好,知道了,知道了,嗯。」

掛下電話,

瑪麗嬸嬸臉上洋溢著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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