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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遇見, 是在校外。

c市難得舉辦這樣大型的會議,誌願者需求大,因而連沈雲弘也參加了這個活動。隻不過他的崗位在入口處, 主要是核對證件和人臉識別, 算是進去的第一道檢查。

崔雪早上進來的時候人多, 她走的又是另一個通道, 是以未能看到他。

見到他的時候, 是下午四點左右。

空氣中仍彌漫著午後的炙熱,太陽斜斜照過來,直接照到人的臉上, 連點躲避的地方都找不到。入口處也不例外,被陽光照得亮堂堂的, 頭頂的帳篷起不了半點遮擋的效果。

崔雪出來拿東西,走得有些急, 連帽子都忘記拿了。此刻被太陽曬得眼睛都眯起來,隱隱約約仿佛看到了沈雲弘。

她站在原地多看了幾秒,發現那人還真是沈雲弘。

他站在通道處的最前麵,背脊挺直, 站姿不比一邊的警官差。

下午的太陽很曬, 也不知道他站在那裡多久了,背後濕了一片,衣服都黏在身上了。他一動不動地站著,不是不想躲,隻是附近真的沒有陰涼的地方, 所以乾脆認命站著曬了。

這樣的條件下,無論是笑著還是哭著一張臉都耗費力氣,所以此刻的沈雲弘臉上沒什麼表情, 也就是汗流下來的時候,才抬手擦了擦。

崔雪在旁邊看了一會兒,覺得他有點傻乎乎的,怎麼連帽子都不戴一個。

好吧,其實她也忘記戴帽子了。

她想到手上還有事,就轉身先離開了。拿完東西回來,崔雪有了私心,索性也不遠,於是她又在入口處晃了一圈。

她剛好看到一個誌願者男生走向沈雲弘。

男生身上穿著天藍色的誌願服,頭上戴著一頂帽子,手裡還拿了一個。也許是他借的,也許是他從別的地方新領的,他走過去,跟沈雲弘說了幾句話,自然地把帽子遞給他。

沈雲弘謝過,接過那頂帽子。

他很快轉回頭,目光不知道落在哪裡,表情淡淡的,手上動作未停,看也不看就把帽子反戴在頭上。

動作乾脆利落,透著一股子痞帥。

崔雪想起曾經看過他的手。

手掌很大,手指修長,因為瘦,手指骨節突出。他的手有些粗糙,手背隱隱可見未消失的傷疤,可他的手指又是靈活的,簽字筆在他的手指中仿佛能飛起來一般。嗯,這樣的手打字速度也是非常快的。

過了一會兒,沈雲弘才反應過來,乖乖把帽簷轉到前麵來,身上那股痞痞的勁兒又隱藏在體內,他站在那裡,又是一副乖巧的模樣了。

崔雪覺得自己好像發現了他的另一麵。

讓她心跳有些加速的一麵。

*

有些心動來得快,消散得也快。

輕輕地來,輕輕地離開,似乎什麼都沒留下。

誌願者活動終於結束,崔雪鬆口氣,終於可以回家了。

忙碌了幾天,瘦了三四斤,回家果然被媽媽看出來了,抓著她補了好幾頓。崔雪自己也有些受不了了,這天晚上乾脆就跟朋友出去玩了。

崔雪的家境不錯,身邊從小玩到大的朋友也大多非富即貴。小的時候崔雪還是很喜歡和他們一起玩,後來年齡漸長,大家見識得更多,玩的花樣也逐漸不收斂,崔雪就有些不愛跟他們湊一起了。

不過偶爾還是會聚一聚。

這次是有人脫單了,大夥兒聚一起慶祝。

在酒店裡吃完飯,大夥兒又開車去了ktv,要了一個包廂,玩遊戲的湊一起,唱歌地在台上鬼哭狼嚎,沒一刻能安靜下來。崔雪被吵得腦子嗡嗡叫,剛開始還耐心地跟大家玩了幾局遊戲,後來實在提不起勁,就躲在一邊喝酒了。

結果這樣也不清淨。

一朋友過來湊過來問她:「失戀了?一晚上看你不在狀態。」

「……」崔雪翻了個白眼,不想回答。

朋友立馬知道不是因為這個原因,頓時也想翻白眼,說話時的語氣帶著嘲弄意味:「我說純情妹妹,你的日子也忒無趣了。」

「我樂意。」典型的崔雪式回答。但這次她猶豫了一會兒,給朋友一個眼神,「你們這樣的就有趣?」

什麼叫你們這樣的?

朋友翻了個白眼,還是回答了她的話:「能不有趣嗎,吃喝玩樂都沒耽誤,遇到帥哥直接撩,反正不憋著。」說完她看了下崔雪的表情,了然道,「你遇到心動的帥哥了?有什麼好猶豫的,直接沖啊!」

也不知道她哪裡看出來的錯覺,非要覺得崔雪有喜歡的人了,強拉著崔雪傳授自己獨門的撩漢技能,末了說:「要是這些都撩不動,咱就砸錢,直接個把帥哥砸暈,人就是你了。」

崔雪無語:「你還是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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