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大哥的舔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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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麻了吧?」

曹丕走後,宋亮替曹錚揉肩膀。

「有一點。」

曹錚輕輕地活動了一下肩頭,立刻痛得縮回來。

看樣子應該拉到筋了,不過問題不大,回去塗點薄荷油就好了。

這曹丕的手勁真夠大的。

宋亮輕輕呼了一口氣,眼睛翻翻似乎在思考:

「二公子應該是把你當成了大公子,他跟大公子的感情很好,大公子早在十一年前就戰死在宛城了。」

「不過長得像大公子,也是你的福分。」

「二公子平常根本不會理會咱們這種人。」

曹錚立刻就領會了宋亮的意思,他們是部曲,是體製中最底層的群體。

而曹丕是司空之子,是鄴城中身份最貴重的人,他來這裡屬於『掛職鍛煉』,是來攢資歷的。

他們在同一片軍營裡,看似距離很近,實際上相隔千山萬水。

「你肩膀上有傷,回去好好養著。三天後再入營操練吧。」

宋亮一揮手,大方地給曹錚放了三天假。

「謝大人。」

曹錚感念地朝宋亮行了一禮,抱著軍服離開。

肩頭上這點小傷,根本用不著養三天。

但是他可以趁這三天時間,好好地跟魏叔告個別。

……

曹丕心神恍惚地走在大街上。

心跳加速、大腦眩暈、全身乏力……所有的異樣,就是從他第一眼看見曹錚開始的。

不,他根本不叫曹錚。

那就是他死了十一年的親哥,曹昂。

曹丕剛才雖然表麵上扭頭走了,但其實人還在軍營。

他潛伏在暗處,偷窺著曹錚的一舉一動。

看著曹錚心滿意足地領著步卒的軍服離開後,他居然鬼使神差地繞到了人家身後,鬼鬼祟祟地尾隨著他的行蹤。

他知道,他的行為很猥瑣。

堂堂一個司空府貴公子,居然在大白天跟蹤一個低賤的步卒,說出去都叫人驚掉下巴。

但是他偏偏就是這麼做了。

他先是跟蹤曹錚去了鄴城東郊的一個狹窄的陋巷裡,看著曹錚消失在陋巷盡頭一個灰磚堆砌的破院子後。

這條巷口叫水彩巷,這裡麵的房子都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地段極其廉價,是販夫走卒們住的地方。

曹丕就在巷口站了一會兒,就被這滿地的髒水、鹹肉鹹菜、臭汗味兒給熏了個倒仰。

他嶄新的絲履旁邊還有兩隻可怕的蘆花雞正在拉屎。

難道曹錚這些年就住在這種地方?

曹丕無法想象。

曹丕吹著風在巷口沉默了很久,長嘆了一口氣,準備結束這一天的跟蹤。

就在這個時候,曹錚又從破院子裡走出來了!

他穿著一身黯淡的粗布長衫,手裡提著一個陶罐子,衣服上很多地方都洗得發白了,腳上的麻履也是灰撲撲的。

那雙鞋的布麵應該是白的,不過穿得太久已經變成了髒灰色。

看他的樣子,這是要去打酒?

曹丕瞬間緊張到窒息,這個巷口太窄了,他根本沒有辦法隱藏自己。

他該怎麼跟曹錚解釋?

大大方方地承認他是個不要臉的跟蹤狂?

然而,曹錚若無其事地從他身邊走過去了,目不斜視,甚至都沒有往旁邊多看一眼,仿佛正經過一隻在路邊拉屎的蘆花雞。

曹丕慶幸地鬆了口氣,又厚著臉皮跟了上去。

曹錚的目的地是東郊集市區客流量的最大的酒肆,很廉價的地方,劣質的酒臭味撲鼻,門口的招牌積著一層厚膩。

小二看上去跟他很熟,見了就問:

「客官,還是老樣子?」

「嗯,打二兩黃酒。」

曹錚把陶罐遞給小二,小二直接就在門口掀開一個髒兮兮酒壇,擦了擦瓢子就往陶罐裡舀酒。

曹丕踮起腳尖瞟了一眼那罐子裡的渾濁液體。那不就是腳夫們用來解乏的勾兌酒嗎?

他們家下人都不喝這個。

「呃~」

曹丕立刻反胃地想吐了,恰好此時一陣腥風吹來,他踮著腳尖,一個不慎栽了個跟頭。

「噗通。」

糟糕,被發現了。

曹丕大呼不妙,眼冒金星,心髒驟停。

曹錚背對著曹丕,思考著要不要回頭。

他從離開東郊軍營的時候就發現曹丕在跟蹤他了,一直跟蹤他到巷口。

他故意在家裡磨蹭了一會兒才出來打酒,出來的時候以為曹丕總該走了吧。

沒想到他還呆呆地在風口站著。

曹丕是曹錚的上級,他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叫住自己,但他卻選擇像一個變態一樣尾隨,這背後的動機不得不讓人深思。

但曹丕現在摔倒了,如果曹錚繼續裝作看不見,按照這個世界的等級秩序,可能會被扣一個『不尊上級』的帽子論罪處罰。

於是曹錚轉過身,拽著曹丕的胳膊把他拉起來。

「嗬嗬~」

曹丕立刻心虛地笑了,他樂嗬嗬地指著曹錚手裡的陶罐說:

「我看你這酒挺香的,給我分一杯唄。」

小二探了探腦袋,狐疑地問:

「公子,我在門口看著您跟了一整條街走過來,就為了跟他討一口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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