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搖滾風格(1 / 2)
陳鴻說的那首《盛放》陳知行略有耳聞,是最近很火的一首歌。
是現在樂壇最頂級的詞曲創作人莊密的潛心之作,再加上一流歌手張睿的演唱,一時之間是紅遍大江南北,廣為傳唱。
走在大街上,到處都能聽到有人放這首歌。
陳知行在電視上看過他們的娛樂新聞。隻不過這首歌是什麼價格他確實不太清楚。
「百分之二十的分成。」陳鴻說到。
「這怎麼可能,那他不賺錢了嗎?」陳知行詫異道。「是純利潤的百分之二十嗎?」
他怎麼也沒法想象一首歌居然能開到這樣的價格。
專輯分為E和普通專輯兩種,一般來說E裡麵至少要有3到8首歌,而普通的專輯裡麵一般是10首歌。
張睿有盛放的那張迷你專輯裡麵一共有4首歌。
假設專輯它的製作成本和渠道分銷的銷售費用占兩成,再加上給創作人的分成,這就占到了四成。
公司至少還要占三成,剩下的三成還要負擔其他的歌。就算剩下的歌級別比不上這首主打歌,那也不能太過於一般了。
歌手就不打算賺錢了嗎?
還是說貼錢也要唱?
搖了搖頭,知道陳知行在想些什麼,陳鴻具體解釋道。
「現在的專輯大部分是電子發售,成本沒你想的那麼高。」
現在的專輯發行大多都是采用實體和電子同步發行的方式,而且往往電子發行的數量比實體專輯會多上那麼幾十上百倍。
所以成本比起以前單純的實體專輯節省多了。
但即便如此,兩成的分成也已經占據了歌手最終能夠拿到的很大一部分了。
「這就是業內最頂級的歌曲的價位。像這樣的歌曲,單純地用錢是根本買不到,隻有把分成也一塊賭上,才能讓詞曲創作人動心。」
「畢竟,頂級的歌曲隻有那麼幾首,但同樣等級的歌手有很多。」
陳鴻嘆道。
莊密的那首歌讓張睿直接從一流一躍成為新晉天王。
兩成的分成比例雖然高,但對比了一下潛在帶來的其他利益,這已經是一個很值的價格了。
畢竟像這樣的歌,是可遇不可求的。
而陳知行給他的這一首,雖然也很不錯,但對比起那首盛放還是有些不足的。
畢竟這種風格究竟能不能被聽眾們喜歡還是未知之數。
而且陳知行也隻是個沒寫幾首歌的新人,價格自然不可能再高到哪裡去。
「我這張專輯裡的歌太多了,刨除掉七七八八的成本和費用之外,這已經是我能給你的最高價位了。」
「你覺得怎麼樣?」陳鴻問道。
陳知行心如電轉,細細地想了一下。
目前除了陳鴻之外自己好像也不認識什麼圈內的歌手,而且這首歌的風格和陳鴻十分搭,如果陳鴻來唱的話說不定能有前世許魏的風采。
再者說他開的價格也不低。
自己也不是隻能拿出這首歌。等到這首歌火了以後,以後係統裡再抽到其他歌曲的話,自己也能有更大的議價權。
想到這裡,他點了點頭。「好吧,那就這麼定了,我們什麼時候簽合同。」
聽到陳知行同意的答復,陳鴻一笑,「哈哈,現在就簽。我合同已經備好了。」
說著他從手提包裡拿出了一式兩份提前打印好的合同就遞了過來。
「鴻哥,你這是有備而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