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約法三章(1 / 2)
第七十九章約法三章
「三天?」
「還要放你出去?」
魏征瞪大了雙眼,心說:自古以來,案情未查明之前,嫌疑人是不能離開大牢的。
這個要求,算是史無前例了。
陳楠到沒理會魏征臉色的變化,自顧自的說道:「畢竟是我的事情,就讓我來結束它吧。」
「三天時間,如果不能查的水落石出,我甘願伏法認罪。」
「再有就是,這位知縣大人的斷案能力,我實在不敢恭維,交給他來辦,恐怕三年都沒結果。」
一旁的秦知縣很不是滋味,急聲道:「陳掌櫃,你是在指責本官嗎?」
陳楠連忙稱『不敢』,但心裡不這麼想。
當著三位重臣的麵罵罵縣令,而且他隻能乾瞪眼,心裡要多爽有多爽。
思慮片刻,魏征固執的道:「陳掌櫃,你的要求我做不了主。」
「等我奏明聖上,再回復你吧!」
說完,三位國公離開牢房,留給陳楠的隻有背影
過了兩個時辰,牢門再次被打開,秦知縣走了進來,皮笑肉不笑的說:「小子,挺有辦法呀?」
「沒想到你一句話,說要自己查案,以證清白,陛下真答應了。」
頓時,陳楠高興的忘乎所以:「如此說來,我可以走了嗎?」
正要走,秦知縣卻伸手攔住:「慢著!」
「放你走可以,但咱們之間要約法三章。」
陳楠翻個白眼,心說:當朝貞觀天子都同意了,你羅嗦個頭啊?
等著哈,有朝一日,小爺當了更大的官,頭件事就炒你魷魚!
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想要出去,現在隻能聽話照做。
見陳楠乖乖坐下,秦知縣開口道:「第一件事,期限為三天,如果時限到了,還沒有查明案情,本官照樣抓你歸案!」
「這是你自己說的,怨不得別人。」
「第二件事,就是別走的太遠,長安城方圓三十裡內,是你的活動範圍。」
「第三本官要派人監視你,免得你出了這扇門,畏罪潛逃了。」
交代完,秦知縣拍了拍巴掌,旋即進來兩名穿公服的捕快,目光迅速落在陳楠身上。
「我來介紹,這二人是本官的得力屬下,都姓齊,哥哥齊德隆,弟弟齊東強,有需要可以讓他們幫忙。」
互相見過禮,陳楠又說:「還有個請求,能帶一名仵作走嗎,我想重新檢驗屍體的死因。」
秦知縣瞪了他一眼,心說:你小子事真多,用不用再找倆丫鬟伺候著?
不過,仵作也是吃衙門這碗飯的,多一個人,能起到更好的監視作用。
「好吧,本官答應你!」
秦知縣終於點頭答應,同時想到,讓陳楠自己查案,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
一個開酒樓的商人,能查出個頭來,等三天時間一到,本官就拿你頂罪交差,省時省力,皆大歡喜。
到那時,就別怪劊子手的刀快了!
日暮時分,涼風乍起,陳楠帶著兩名捕快、一名仵作離開了大牢。
其實,查清案情,他沒什麼把握,可既然出來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