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挖坑大魔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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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畑任三郎所說的是手電筒,發現屍體時,劇場並沒有開燈。警衛晚上追趕流浪貓,不開燈很正常,但不可能連手電筒也不拿。

「對啊,我怎麼沒有想到。」高茨副部長恍然大悟。

隨即古畑任三郎向其他警員詢問證據,讓右近等會。然後在其他警員說話時,時不時看向右近,弄得一旁等待的右近非常緊張。

「這警察又開始了。」高茨副部長道。

古畑任三郎說:右近先生你說了謊吧。

右近說:誒?

古畑任三郎說:因為有人看見你,(說話大喘氣)昨天不是也出現在電視上嘛,和德光先生一起。您說偶爾參加,可實際不是相當頻繁嘛。

高茨副部長都能夠想象,本來作為犯人的右近被時不時的目光弄得很緊張,然後古畑任三郎這一開場白,絕對是半條命都嚇死了。

古畑任三郎借由發現屍體者,也就劇場後勤村岡,提出的一個疑點。

村岡作為後勤,在離開時是將奈落放下了,但發現屍體時,奈落卻是升起的。

特別說明,不是《犬夜叉》裡的半妖奈落,而是升降台,也就是把演員緩緩送上舞台的東西。

還補充一點,劇本寫了右近是在休息室殺的野崎,而事後將屍體運到舞台上,自然不可能拖著屍體走樓梯。

有一點常識,你可以背動一個一百二十斤的活人,和你可以背動一個一百二十斤的死人,是完完全全兩回事,因此右近自然是使用的奈落運屍體。

哪怕是右近解釋是死者野崎用的,但古畑任三郎一句話反駁,如果野崎真是追著野貓去了劇場,怎麼可能不爬樓梯,跑去用奈落。

「這個凶手太不謹慎了。」高茨副部長撇嘴,偽裝個事故,連奈落用了都不知道放下來。

但即使是有如此多破綻,但依舊不能定罪右近的罪,rb的現代憲法嚴格來說,是美國習慣法的翻版,學法律的小夥伴應該都知道這個常識,所以不贅述,反正要麼就必須有鐵證,要麼就必須要有絕對性的習慣邏輯證據鏈。

緊接著劇本寫道,古畑任三郎還裝模作樣的叫來了警務科的人來檢查奈落。

後勤村岡閒下來就和右近閒聊說,野崎是被殺的,不是意外,有這種感覺。

右近當然是反駁說不會,後來告訴村岡,這個奈落或許有些壞了,村岡很懵逼的答應了。

要知道右近在劇本中設定是劇場的六代目,也就是劇場的第六任老板,相當於德雲社的郭德綱。

從接下來右近和古畑任三郎的交流得知,這奈落是右近買的,德國貨是氣壓式,其原因是為了讓狐忠信無聲無息的出現,普通的機械驅動明顯有很大的聲響。

「沒錯那個時代,我國的確非常喜歡用歐洲貨。」高茨副部長喃喃自語。

右近準備告辭離開,古畑任三郎沒有證據也不好再留下右近,所以答應了,但這右近要離開後,問了一句:這次,不是事故嗎?

然後古畑任三郎神秘兮兮再三囑咐右近別說出去,然後說,野崎的死,如果當做殺人案來判定,一切就會很合理,並且目前已經對嫌犯有眉目了。

右近就著急了,追問是誰,古畑任三郎表示不能說,最主要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話說到這右近更近,直接就問出來了:是不是我?

並且再三追問。

古畑任三郎還是沒有回答,隻是說想要給右近看一樣東西,隨即就從口袋裡掏出了用塑料袋包裹的手表,是證物。

前麵右近在製造意外死亡時,特意把野崎手腕上的表磕壞,表麵不但碎了還停止了走動,時間停在了十一點三十五。

邏輯上來說,這也代表野崎在十一點三十五摔下來,然後表麵停止了。

但古畑任三郎說:世間有三種東西不能當真,年長者的自誇和郵購的廣告語。以及犯案現場壞掉的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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