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俠盜羅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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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您看看這篇稿子怎麼樣!」這天早上,巴黎通俗雜誌《我什麼都知道》的主編比耶--拉斐特剛剛來到辦公室,手下的編輯威廉就抱著一遝書稿走了進來。

以拉斐特對於威廉的了解,他知道自己的這個手下一項做事都非常謹慎,如果不是對這份稿子有著極度的自信,他是不會這麼一大早就來找自己的。

果不其然,隻讀了一個開頭,拉斐特的眼前就是一亮,因為雖然這份作品的文筆很一般,但創意非常的好,或者更直接的說是非常符合自己的胃口。

這幾年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風靡整個歐洲大陸,作為死對頭的法國人在喜歡「福爾摩斯」之餘,也非常迫切的希望本國也出現一位能夠與之對抗的名偵探!

但可惜偵探小說屬於那種有本事的人不屑於去寫,而沒本事的人還寫不好的題材。都不用說別人,柯南道爾自己都不想再寫了,所以才會在十年前殘忍的將「福爾摩斯」寫死,然後好騰出時間和精力去寫他的歷史小說。當然了,在讀者、編輯甚至包括柯南道爾母親的逼迫之下,道爾先生還是在今年的《空屋》之中活了過來

其實拉斐特自己也打過這個題材的主意,他的想法是找自己的好朋友--有著「莫泊桑第二」稱號的莫裡斯--勒布朗來創作一個屬於法國人的名偵探,但人家覺得偵探小說太low,不願意寫,雖然最近似乎有了一些鬆動,但想要說動他依舊不是一個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任務。

但巧的是,這篇名為《俠盜羅賓》的偵探小說居然與自己向莫裡斯提出的創意非常相似,要知道法國不是英國,雖然法國人也喜歡福爾摩斯,但總的來說他還是一個標準的英國人,過於嚴謹古板,而法國人還是喜歡浪漫主義色彩的主角,因此拉斐特的想法是創造一個糅合「福爾摩斯」和「萊佛士」兩人特點的法國偵探,這樣更符合法國人胃口。(1899年英國作家恩斯特--洪納創作的怪盜紳士,在當時很火。)

而這篇《俠盜羅賓》中的主人公亞瑟--羅賓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精通易容術,可以隨時化身為任何身份的人,而且為人爽朗、行動敏捷、個性樂觀,對女性殷勤有禮、富體貼心;生活上可揮金如土,也可安貧樂道;鋤強扶弱、劫富濟貧,其犯案手法神乎其技,令人扌莫不著頭緒,愛跟警方開俏皮的小玩笑,又善於宣傳,利用報紙對自己的義舉贊揚一番,讓被害者哭笑不得。另外他還有著強烈的愛國心。不說別的,光憑這樣的人設,拉斐特就敢斷言,這個故事的銷量絕對不會差。

於是拉斐特向威廉問道:「威廉,這份稿子在哪收來的?」

威廉有些尷尬的答道:「是昨天作者夏爾--托裡切利--唐寧先生送來的,我看了一下,感覺很不錯,尤其是跟主編您之前提到的創意比較相似,所以就給您送過來了。」(夏爾是家族名、托裡切利是本名、唐寧是姓,下文中的托尼是托裡切利的簡化性昵稱。哎,外國人的名字真復雜)

「哦,那你有沒有留下這位唐寧先生的聯係方式?」拉斐特又問道。

威廉點頭答道:「知道知道,他現在就住在米爾頓老爹的旅店。」

「旅店?他不是巴黎人?」拉斐特有些奇怪的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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