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劉知秋的邀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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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小友爽快!」劉明山笑著說道:

「不過也不能為難了你,知秋,按照公司收歌的最高價位,給蘇小友簽約。」

那邊劉知秋點頭道:

「明白了,董事長。」

劉明山搖搖頭,對於這個一在正式場合就絕不叫叔叔,而是規規矩矩叫董事長的侄女,也沒心思再糾正了。

劉知秋馬上翻開麵前的一個文件夾,看了一眼說道:

「目前公司最近收歌的最高價位,是上月小佩的一首《夜涼如水》,全版權,五萬拿下的。」

蘇小明聽了趕緊搖手:

「劉先生,還是算了吧……」

話沒說完,劉明山就打斷了他的話:

「蘇小友,你先別拒絕。這不隻是一個正常的商業行為,還因為,我確實被這首歌打動了。」

「很多東西的價值,不是錢可以定位的,而我買下這首歌,也不是沖著商業利益。

隻是想盡最大努力,讓更多人聽到它,傳唱它,能明白,懂珍惜。」

蘇小明聽到劉明山堅決的話語,知道這老人決定一下,怕是難以改變。

也就不再矯情,點點頭。

劉知秋從文件夾裡拿出兩份文件,遞給劉明山。

劉明山隻掃了一眼,提筆簽字,然後轉給蘇小明。

整個過程就是那麼的理所當然,把蘇小明都給弄無語了。

「還有一件事要麻煩蘇小友,」劉明山見蘇小明簽好名,就接過來蘇小明簽完名的那份,交給劉知秋收起:

「還要煩請蘇小友轉告藍小姐,希望這首歌還是由她來主唱。畢竟初次聽這首歌,就是她主唱的,驚為天人啊,驚為天人!」

劉明山連著說了兩遍「驚為天人」,看來確實是被藍小宛的歌聲所打動。

其實蘇小明知道,任何一首歌,當你第一遍聽的版本打動了你,後麵你聽任何一個版本,哪怕就是原唱,都會覺得不如你初次聽到的版本。

這就是初印象的強大了,也無怪乎初戀,是一個人生命中最難以磨滅的印象。

無數男女朋友,總會為這事鬧得一地雞毛,甚至於還要糾結讓不讓他(她)去參加同學聚會?

愉快地答應了這樁事,當然答應的隻是回去和藍小宛商量,估計這妮子會很愉快地就這麼決定了。

她自己也把這首歌視若箱底裡最珍愛的寶,哪裡會願意別人來首唱?

何況多金的劉董還答應了,視這首歌發行的狀況,會給藍小宛一筆分成。

這是一個懂得感恩的女孩,一直以來,都想著能給老支書回報。

能自己掙錢了,那是多開心的一件事。

鎮教委的老羅還說很努力了,給藍小宛爭取了每個月25元的代課工資。

你沒看錯,真是25元。

能買二十幾斤五花肉呢!

理由是黎村小學太小了,本來就隻有一個教師的編製。增加一個代課老師,鎮裡那是很難通過的。

隻是不知道老支書是怎麼說服他的,在老羅的辦公室坐了一天又一個上午之後,藍小宛代課教師的名額還是下來了,就是工資拿的是最低檔。

蘇小明不知道為啥自己總喜歡用豬肉來換算,這個時代和後世的物價之間的關係。

大概是自己前世看見工友有時候捧著手機傻樂,就湊過去看。

那小子指著「作家助手」裡一個沙雕作者,叫什麼「五花肉它好好吃」,見天的在水助手,圍觀的不務正業的作者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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