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所謂溫暖(1 / 2)
一個小時後。
顧為止收拾了自己,西裝熨帖,一絲不苟,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的社會精英模樣。
他點了一根煙,修長的手指斯條慢理地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邊眼鏡,看狼狽蜷縮在草地上的我,猛吸了幾口煙後,將煙頭扔在我身上。
隨後他跨上車,吩咐司機開走了。
煙頭燙過我的胳膊,掉落在地上。
我望著絕塵而去的車子,默默吞咽下的眼淚,如同六月的梅子酒一樣苦澀。
顧為止,如果我告訴你,當初我和溫臨訂婚,是為了保護你,你信麼?
如果我告訴你,我為了我們的孩子才不得已妥協,你信麼?
如果我告訴你,我從來沒有背叛過你,你信麼?
如果我告訴你我曾逃出去找你,想與你同生共死……
罷了,這些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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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半山上坐了許久,眼淚都哭乾了。
風把我額頭上的血跡也吹乾了。
淩亂的草地,骯髒不已。
可此時我覺得自己比這塊地髒多了。
我把自己整理乾淨了,才顫著雙腿,慢慢走下山,往市區去。
你們肯定想問,為什麼我和顧為止會變成今天這樣?
如宋思明所言,我們不是愛得死去活來的初戀情人麼,怎麼會到這種地步?
這一切,要從五年前說起。
那會兒我爸宋思明和顧為止的父親顧明城合作,一起創辦了和興製藥,兩家相交甚好,就連房子都挨在一起買。
顧為止還是我學校的學長,比我大兩歲,沒在一起之前,我都叫他阿顧哥哥。
高中的時候我倆談了戀愛,兩家都很開心,在我十八歲的成人禮上訂了婚,兩邊家長都隻等我們大學畢業領證辦喜宴,真正成為一家人。
但五年前,因為宋思明的貪得無厭和卑鄙無恥,和興研製的一款特效藥添加了違禁成分,臨床試藥時吃死了十幾個人,這事兒鬧得滿城風雨,和興被查抄追責,宋思明獨善其身,把鍋都甩給了顧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