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一百五十步(1 / 2)
「火繩槍射程有一百五十步,而塞城駐軍所用的弓射程隻有一百步,我們在兩百步的時候把金屬彎鈎壓進火門裡,等到火繩徹底燃燒,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的距離,到時在火繩槍下的弓箭手必死無疑,而弓箭手射出箭卻碰都碰不到我們,如此反復,在與敵軍短兵交接前,就能把弓箭手全部殺死!」路易斯舉著火繩槍,又重復了一遍這段話,而在十名槍手的前麵,則是上百名一手拿著藤製盾牌,一手握著劍的士兵。
路易斯這六十餘載的光陰裡,今日倒是第一次,以統帥者的身份,參與數千人的戰爭。按理說,他應該躲在後方,運籌帷幄,決勝千裡之外,但他手下的軍隊,雇傭兵也好,正規軍也好,問題都太多了,他決定深入其中,以戰場中的一份子來左右戰局。
在遠方,是塞城的駐軍,如螞蟻般密密麻麻,跟路易斯這邊的人相比,可謂是天壤之別。
另一邊,在四千塞城駐軍的中央,一位身著銀色鐵製甲胄的騎士,手持可收縮的單通望遠鏡,他的頭盔麵甲打開,他將望遠鏡湊到眼前,看著不過百人的攻城者,譏笑道:「哼,一群送死的螻蟻!」
騎士旁邊的護衛湊到他的耳邊說:「在右側的山丘後,有埋伏。」
「多少人?」
「據探子說,一千人。」
「再加一千人又任何,還不是隻有送死的份!」
……
一個時辰前,行軍路上。
一支軍隊一眼望不到頭,而在隊伍的最前頭,騎著馬的路易斯向傑森質問道:「為什麼不讓燼之團的兄弟打頭陣,火槍隊要是自家兄弟護在前頭,壓力能少很多,而且他們跟正規軍根本沒有磨合過,到時指不定出什麼岔子!」
「不行!」傑森直接否定,「打頭陣的風險太大,到時肯定會死傷慘重,我不能讓我的兄弟做炮灰!」
「可是我也在其中啊!」
傑森看著路易斯,幽幽的說:「你肯定有方法自保,到時戰場上縱使所有人都死了,你也不會出事。」
路易斯啞口無言。
……
時間回到現在。
路易斯注意到前頭,一位舉著盾牌和長劍的士兵,不停的月匈口畫著十字。
路易斯伸手拍了拍士兵的肩膀,後者嚇了一大跳,回頭瞪大著眼睛看向他。
路易斯問士兵:「你為什麼參軍?」
「為了一家老小。」士兵回答道。
路易斯又指向另一人,問:「你為什麼參軍?」
「揚名立萬!」
「你為什麼參軍?」
「想要賺大錢!」
路易斯高呼道:「一家老小也好,賺大錢也好,揚名立萬也罷,現在機會就擺在你們麵前,我先前答應過你們,每人十枚金幣的酬金,現在翻倍,每人二十枚金幣的酬金!」
吶喊聲響徹雲霄。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傑森不願意用手下的人冒險,於是路易斯直接在格倫派給他的正規軍中招募,答應每人給十枚金幣,縱使死在戰場上,也會給這些人的家屬。
空口無憑,自然不能吸引人,於是路易斯將自己留著的資金拿了出來,事先給這百人每人一枚金幣,當然,火槍隊的九人也沒有忘。
路易斯看了看天色,時候差不多了,於是吼道:「殺!」
一聲令下,這支百人的部隊,像是飛蛾撲火似的,朝著四千人的部隊殺去!
五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