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最終之戰(上)二重防線(2 / 2)
北原如同在說故事一般,娓娓道來:「同時,我還想提請法庭注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未提及鐵塊存在。而我當事人提交的行車記錄儀確實證明了路麵存在兩個工字型鐵塊。」
「因此,極有可能是當時事故產生的碰撞,同時也擊飛了鐵塊。所以,交通警察於現場調查之時,未能發現鐵塊,故未提及鐵塊存在的事實。」
「由於交警的交通責任認定書,未提及鐵塊,其事實認定部分是不充分,不完整的。如果依據這樣一份不充分,不完整的交通責任認定書,判定川本高速的管理責任,那我們最終得出的結論,也必然是不充分,不完整的。」
「綜上。請法庭明察!交通責任認定書劃分的僅是事故責任,不能夠作為判定川本高速管理責任對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
話音落下,今西布下的第二道防線,再度被北原撕裂。
隨著北原這番論述作出,旁聽席上有聽眾已經逐漸的發現:原告席上的那個年輕的男律師與對方那個資深律師竟然形成了分庭抗禮的局麵。他在氣勢上甚至還要隱隱壓過對方。若僅憑年齡論之,那年輕的男律師已是勝過一籌。
察覺到這點的聽眾,他們不由得也被這個年輕人的鬥誌所感染,望向北原的神色多了幾分期待。
今西手上握著資料的手,已經在微微抖動,眼皮時不時地就跳動一下。
為什麼這個小子沒有任何的緊張情緒?!
為什麼這個小子的反應這麼快?!
為什麼這個小子總是能夠回應自己的攻擊?!
今西感到他每一次的辯論意見的發表,都像是在朝牆壁揮出拳頭。雖然是擊打到了牆壁,可是瞬間的碰撞力和反擊力,卻讓自己揮出的拳頭感到無比的疼痛。
今西努力平復著自己的心神,轉頭看向審判席,「裁判長。我將繼續發表我的論辯意見。方才我的辯論意見是針對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現在,我將重新回到履行養護義務的問題。」
「裁判長。本案之中,我明確最關鍵的問題就是:隻要川本高速已經按照規定完成了相應的巡查,那麼即便路麵上出現鐵塊,也不能認定川本高速未履行養護義務。依據《公路養護技術規範》,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每天需要巡查的次數是至少一次。」
「川本高速已經就G227段公路,進行了每天一次的清掃和巡查,應當被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其相應的養護義務。」
「就連剛才原告代理人也承認,涉案鐵塊的出現時間是在保潔完成的時間段以後。雜物的出現,隻要並非是巡查養護的時間段內發生的,就應當認定為川本高速已盡養護巡查之義務。」
「因此,僅以路麵存在鐵塊為由,就否定川本高速未履行養護義務,理據不足!」今西高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