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想平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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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月光照大地,等紅月升到最高時,房間中畫好魔法陣擺放上祭品——老鼠一隻、青蛙一隻、蠍子一隻、麻雀一隻、蟑螂一隻、還有一隻地精的頭。這隻地精是林克打柴時順手砍死的獵物,魔獸和人類的關係,大約是拔掉腦袋都能吃——對雙方來說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陣中默默祈禱:「不管是什麼樣的存在,請回應我的夢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陣中光華大作,六件祭品從魔法陣中消失,然後林克就不知不覺中回床睡著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書籍紋身一般的花紋。

今年十三歲的林克出生於一個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農家的二兒子,按照當地長子繼承法的規矩,林克長大後(14歲成年)是沒有資格繼承家業的,隻能去做工、流浪、參軍或者成為冒險者。也有給人去做上門女婿的,不過這種好事,終究要看臉。

冒險者,聽上去是個不錯的職業,但是大部分冒險者都是用自己的身體餵養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獸人甚至巨龍等怪獸。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館就經常有冒險者路過,也有在這裡留宿的時候,這些冒險者如同林克一樣,大部分都是些沒有繼承權的家夥,從哪裡學了幾手之後,就出來進行冒險生涯,能在這樣小村子裡吹牛的冒險者,大部分個人戰力也就是能單挑地精、哥布林的樣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涼涼了。

早上雞叫林克起床後,檢視了一下身體,發現沒有多出能力來,啟迪儀式失敗了嘛,這種啟迪儀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異,失敗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圖書紋身,什麼鬼。

不過現在沒什麼時間了,林克起來吃了黑麵包喝了地精肉湯之後,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門去打柴。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飯做水一天要燒幾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燒的更多。如果有多餘的柴火還能賣給村裡的酒館,價格上是百斤一個銅子。

昨天砍柴的時候林克因為殺了一隻遊盪的地精要背回來這隻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沒有背回來,如果沒什麼意外發生,十三歲的林克每天都會背回家兩百斤柴火。

五歲開始打柴的林克,就開始每天背著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趕,空手而歸的情況,直到十一歲的時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隻魔獸——哥布林。從那天以後,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飯桌上就會多了肉湯和大塊的魔獸肉。

樹林中,有心去狩獵的話,還是有很多獵物的。

正午時分,林克將兩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綁好,這時林克心中突然出現一個聲音:「是否獻祭這捆柴火,獻祭後可得到銅子五個。」

這有得賺的,林克想到,平常燒不完的柴賣給酒店,這樣一捆也就兩個銅子。獻祭,林克在心中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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