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李兌盼援軍,援軍就一人(1 / 2)
雖然李兌也想過不管不顧,直接逃跑。
但逃跑總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後麵一連串的影響他不可能忽略。
雖然暫時能保住性命,但是大秦有律法對於官員也有約束。
律令記載:戰前脫逃和叛國罪一樣,除了自己要淩遲處死其家族也要受到牽連。
說到底大秦的律法其實是針對上中下三個階層,但是唯獨在律法上有相同規定的便是對於戰爭態度的界定。
所以臨戰逃跑在大秦是完全當做最重的罪來進行處罰。
而自己的家族呢?
先不說自己屍首分離,其家人也有可能受到相同的罪責。
判的輕了,也要發配邊關,諸如南蠻、遼東、雲北都有可能是他們被流放地。
其實流放這些地方與殺死他們並無任何區別,因為在這些地方一般條件特別艱苦。
常年還要戴著鐐銬進行勞動,如果不是那種從小吃苦的人,在這些條件艱苦的地方基本也不會活太長時間,等於判了一個緩期死刑。
對於李兌來說最要命的是保舉之人也要受到牽連。
而給李兌保舉的這個人就是他的同族大哥李斯。
李斯雖然貴為大秦文臣第一把交椅,更是秦始皇的心腹,但是秦國的律法要嚴於人情。
這在秦國的歷史上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在秦昭王執政時期當時的丞相範睢也相機給秦昭王推薦過兩人來輔佐。
當時範睢在朝中正當紅,秦昭王幾乎對他言聽計從。
當然出於愛屋及烏的之理,接受了範睢推薦的這兩個人。
但倒黴的事範睢推薦的其中一個人在和趙國長平之戰之後的與聯軍交戰的戰役中被俘,投降聯軍。
這在大秦律法之中範睢作為保薦人是肯定要被連坐處死的。
但是秦昭王力保範睢,這才讓範睢撿回了一條命。
可犯罪這人真是禍不單行,在一位保薦人投降之後另一位被保薦官員竟然也投靠了敵國聯軍。
秦昭王回天乏術,範睢不止被罷免了丞相職位,也因為通敵叛國被判處五馬分屍。
因此李兌要是跑,全家全族就連在位的大丞相李斯都要一同牽扯。
但此時的李兌卻爆發出了一股與之前不同的態度。
既然都是選擇死,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那還不如自己死。
至少自己的家人和推薦人還能得以保全,反正都要死與他這幫狗崽子們拚了。
現在的李兌更像是一位熱血的戰士,而並非之前善於討論的膽小鼠輩。
他自言自語的說完這句話後一個斥候跌跌撞撞,甚至是踉踉蹌蹌爬到地上來向李兌稟報的。
他聲音顫抖到幾乎說不成完整話。
「李……李兌大人,這大悅氏兵已經過……河了。」
「什麼?」
李兌猛然拍擊了一下木椅上的扶手。
「噌」的一下站了起來,瞬間他的麵色如月光一樣慘白,雙腿發抖完全沒有剛才舍生取義般的英雄氣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