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飯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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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主薄走進官閣,將一張文案交於縣令。

稍後。

縣令如墨般的瞳仁,盯住鍾靈,問:「你並非朐城人氏,一個小姑娘家隻身來到此地,不去投奔親戚,反而獨自租房而居,的確有些反常。」

鍾靈沒想到,這衙門辦事的效率還挺快,已去她租房的店宅務那裡查了下,卻道:「大人,民女乃洪安村人氏,與同伴漂洋過海而來,隻因途中遭遇海難迷失了方向,自己靠著一塊浮木漂流至此,隻得暫時尋個住處,待打聽到同伴的下落,就會一起返回。」

如果他們真的去查找洪安村這個地方,倒省的自己跑腿了。

「洪安村!」縣令雙眉一挑,交代主薄派人去核查她所說的這個地方,「你與狀告人的相公,昨日在集市上相遇時,兩人可曾有過身體接觸?」

「大人,我就是牽著馬路過,駐足在看熱鬧的人群中看了一眼,若不是他指著我當眾說了兩句十分低俗辱人的話,還要來硬搶我的馬,我才不會搭理這種人。

他就是不小心被自己腳下的麻袋給絆倒了,現場好多人都看著,為何隻傳我來衙門,大人應該把當日在場的人全都傳來當堂對質排查一下。」鍾靈道。

「啪!」的一聲。

縣令猛拍了一下驚堂木,慍怒道:「休得造次,隻回答本官問你的事。」

鍾靈一愣,這縣令還不讓自己辯解一下,不免也有絲惱怒,大聲道:「我與他,沒有身體接觸!」

「大人,千萬別聽信這妖女的狡辯,她就是近來鬧得人心惶惶半夜入民宅挖取人心而食的妖怪!懇請大人為民婦慘死的相公做主啊!「方素對著縣令連連磕頭道。

鍾靈又聽見自己被人喊作妖女,不免緊蹙眉頭,懟道:

「你是他的枕邊人,晚上隻有你與他接觸,所以你的嫌疑才最大好嘛!許是那食心妖怪附身於你,做了挖心之事,待你清醒後無顏麵對公婆,便胡謅八扯的往無辜的人身上潑髒水。」

縣令的手握驚堂木,這次並沒有拍下,反而也頗為認可的點了下頭。

方氏聞此怒指向鍾靈,「你胡說,我怎會挖自己相公的心吃,我可以當堂吐出來給你們看!」

話落,方氏使勁地摳自己喉嚨,『哇』的一聲,吐出來很多的酸水,這一下就收不住閘地開始狂吐,麵色一下變得焦黃黯淡。

縣令命衙役將她扶起,帶到一旁稍作休息。

這時,一位衙役走進大堂,見他手拖著一包油脂包裹的蠟燭,將其放置在縣令的案桌上,躬身施禮道:「稟大人,這是從那個老頭的店鋪帶來的蠟燭,發現他家的貨沒有問題,棉芯足夠長,並不短。」

縣令點了點頭,驚堂木一拍,「證據不足,本案會繼續排查,現將鍾靈當堂釋放。「

方氏跪哭不止,不能懲治妖女,自覺對不起相公。

鍾靈則被雜役帶著往大堂東側走去,穿過一道院門,發現旁邊還設有門子房,又過了一道屏門,像是進入了一戶大宅院。

延著幾步不高的石階,來到一處長廊,中央有座亭子,四周種滿了各種的花和果樹,亭底是清澈見底的塘,流水潺潺,蜂歌蝶舞。

雜役讓她坐在這裡等著,不一會兒,就有府中的丫鬟把茶點端了上來。身後還跟著一個很眼熟的人,竟是居住她家斜對麵的那個醉酒男!

他的右手抱著一個大酒壇子,打著酒嗝,一路晃盪著走來,「姑娘,稍等片刻,我大哥和大嫂一會就到。「

接著他又舉起酒盞,仰起頭一飲而下,對鍾靈道:「先替我大哥賠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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