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奮勇殺狼 慈母情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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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大雪封山數日後,經常會有孤狼,甚至是狼群,來到人類聚居地附近,尋找食物。

這是前世,張天昭在大興安嶺自駕遊時,一個鄂倫春族老獵人告訴他的狩獵經驗。

張天昭對此深信不疑。

他這次溜出部落,就是想在附近,獵殺一匹孤狼或者別的小動物,然後以此為借口,將自己的傻子身份洗掉。

不要懷疑張天昭的能力,雖然他隻有九歲。但作為一個身高已超過一米五零,體重近110斤的「小胖子」,在手裡還攥著匕首的情況下,乾翻一匹野狼是非常有可能性的。

更何況他還穿那麼多的衣服,脖子也纏著厚厚的毛皮圍巾,野狼想一下子咬破他的喉嚨,要掉他的小命,也似乎是不太容易的事情。

張天昭不是個莽撞的人,也不是個視死如歸的人。相反他怕死得很,但凡有什麼能嚴重威脅到他生命安全的事情,他都會繞道而行,有多遠躲多遠。

但沒法閃躲的時候,他也會逆難而上,仔細地製訂好完善的計劃,然後迅速行動,解決問題。

該拚命的時候拚命,不該拚命的時候享受美好的生命,這就是張天昭的人生哲理。

「現在,就是該拚命的時候,不能惜命!」

吹了兩天兩夜的北風,在張天昭走出木柵門時,居然奇跡般地停止了。他艱難地行走在靜謐的雪原上,不斷給自己打氣。

「如果沒有野狼,有小兔子,小鬆鼠或者其他小動物,哪怕是一隻烏鴉也行。」

心裡嘀咕著,張天昭環顧四周,發現自己距離木柵門有五十米左右,就停下腳步,靜靜佇立在雪原上。

雪原上靜悄悄的,沒有呼嘯的狂風聲,也沒有簌簌的下雪聲,四周如同死一般安靜,安靜得讓張天昭有種被世界拋棄的感覺。

他不再前行,離木柵門太遠,遇到狼群可不是開玩笑的。

他將匕首拿出來緊握在右手中,左手拿著皮鞘,警惕地向四處張望,搜尋目標——他準備在這裡再等十來分鍾,如果沒有什麼新發現,就打道回府,明天再來碰碰運氣。

十來分鍾時間很快過去,就在張天昭失望地將匕首插回皮鞘,準備轉身回去的時候,他突然發現,在他正前方三十多米的那株孤零零的冷杉樹後,慢慢地走岀了一匹野狼。

野狼目測是一匹變異的鮮卑利亞灰狼。身長一米五左右,皮毛不是的灰色或者灰黑色,而是極其罕見的純白色。它的後腿似乎不靈便,走路不快,一瘸一拐的,樣子十分可笑。

見到白狼的那一瞬間,張天昭緊張得心髒好像停止了跳動。好在他很快就反應過來,「唰」地抽岀匕首攥在右手,左手握鞘護住月匈口,雙腿站立成小弓步,擺出一副嚴防死守,準備博鬥的樣子。

眼睛全神貫注地盯住白狼,即使隔著三十多米,張天昭也能清晰地看見它凶殘的目光,以及從猩紅的舌頭上滳出的惡心的哈喇子。

狼是很聰明的動物,它見到張天昭既不逃跑,也不害怕,好像也很忌憚他似的,在離他二十米的地方停下來。目光凶狠地瞪著他,不進也不退,雙方對峙了起來。

「就這?」

白狼動作把張天昭看愣了,他以為狼會全力沖鋒過來,然後一個飛撲,將他撲倒在雪地上,再不斷地撕咬他,直至雙方中有一個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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