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林方坐下,覺得自己褲子側邊有什麼東西,像包裡揣了根筷子一樣。他手伸進褲包,扌莫出來一根……簪子。
就是上一場遊戲自已用來給狗放血的簪子,後來借給殷二小姐用了一下,她換回來了,林方就把簪子插回了頭上。
他想到了道具,心想這不會就是道具吧,還是能帶出遊戲的稀少品種。
林方決定下次進遊戲帶著它,雖然比不上刀,但好歹能紮人,可以作為凶器試用。
牆上的倒計時從二十四小時開始,足夠林方吃飯睡覺,他打算等最後八小時再睡覺,之前這些時間就隻能等。
但是休息室什麼都沒有,隻能寫寫日記。林方把上一次扯下的紙拿出來,寫到:第二場係統送了我一根簪子,其它道具倒是沒見著。
傑哥和楚常兩個人看起來早就認識,他們是怎麼做到進入同一個遊戲的?不可能是靠運氣,或許他們使用了道具或者按鈕。
對了,使用手冊上寫明六場以上可以使用道具,那他們一定是使用道具交流,他們是六場以上的高玩啊!
現在我沒有任何六場以上的信息,下次要是碰到疑似高玩的,一定要想辦法套話。
第一場遊戲通關率差不多是百分之四十,第二場通關率是百分之七十五,這樣看來,前五場遊戲的難度不是遞增,而是在一定區間隨機選擇,到第六場才是一道坎。
休息室沒有娛樂設施,沒有通訊係統,連可以消磨時光的書籍也沒有,一天時間也挺難熬的,讓人對遊戲又恐懼又期待。
說到書籍,下次可以試試把書帶到休息室,雖然沒有前輩提到能帶書回來,不過萬一呢不是。
林方無事可做,隻能想想這些。
另外他發現,自己好像不近視了,看東西跟小時候一樣清楚,這真是入坑以來最大的收獲。
林方分兩次吃完了自己帶回來的東西,感覺肚子很踏實,就上床睡覺了,打算下一場遊戲開始前半個小時醒。
……
時間一到,林方睜開眼,起床洗漱,把獲得的簪子別在褲月要上,等倒計時歸零。
四周又一暗一亮,林方來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場景裡。
入目是參天的綠化帶,兩邊夾著能過三個人的過道,綠化帶裡麵是水泥牆。過道後方封住了,前方有好幾個岔路。
迷宮!林方一下就想到了。雖然他特別能記路,但迷宮還是有些棘手的,希望迷宮不要移動。
這次的規則沒顯示在半空,而是貼在牆壁上。
本圖規則:
收集十個天使小雕塑並找到出口即可通關。
投放玩家二十三人,隻通關前二十人。
係統又在搞鬼了,林方想,就不能不讓玩家自相殘殺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下又得警惕別人了。
林方打起精神,計劃盡快扌莫清地圖,路上要是遇到小雕塑就撿起來,不知道雕塑有多大,十個雕塑不好拿吧?
林方獨自走了一會兒,突然發現前麵地上有血,順著血跡找過去,到一麵牆下就沒了。
林方心裡有不好的預感:好的不靈壞的靈,這個迷宮怕不是在移動。
他沿著來的路往回走,發現路果然變了。
這下不好辦了,記路和迷宮法則都不好使,能不能走出去基本要看運氣了。
這時林方突然聽到身後有慌亂的腳步聲,他趕緊追過去。
「啊!」那是個女孩,她沒跑過林方,還自己摔了一跤。
「別傷害我!別!」女孩驚慌失措地用手擋在前麵,一邊坐著後退。
林方看女孩穿著紫色連衣裙和白色腿襪,腳上是很不方便的小皮鞋,頭發是精心打理過的齊劉海黑長直。
林方撇撇嘴,蹲下身:「乾嘛呢小妹妹,哥哥像壞人嗎?」
女孩抬起泫然若泣的眼睛,小心翼翼地看著林方。
林方翹起嘴角笑了笑:「知道這是哪兒嗎?」
女孩大概高中的樣子,家境可能還不錯,「我,我忘了,這是夢嗎?嗚……怎麼都走不出去……嗚嗚……」她說著說著就開始哭起來。
林方還是第一次見這麼脆弱的玩家,一時間不知道怎麼辦,撓了撓頭,打算不管。
女孩見林方沒有傷害她直接走掉了,不安心理作祟下想跟著林方。於是她站起身拍拍裙子,跑著小碎步追他。
林方停下:「跟著我乾什麼。」
「我,我怕……」女孩瑟縮到。
林方想這可不能,萬一你來個背刺我怎麼辦,於是斬釘截鐵地說到:「隨你吧,你叫什麼名字。」他覺得一個小女孩而已,自己應該能控製住。
「我叫蘭若紫……哥哥,這裡是哪裡啊?」
「叫我林哥就行了,你多大了啊,怎麼會來這兒。」林方覺得係統也太喪盡天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