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真的去乞討了(1 / 2)
橋洞風波之後,一切歸於平靜,住在這裡的遊民們,該乾啥還是乾啥。
一連五天,賴民都拉著大熊在市區乞討。他們並沒有選擇去高檔的街麵,而是選擇那些老街,專門跟飯店、小吃店、大排檔,夜宵攤討吃食。
每天早上九點鍾,他們倆會按時出門,根據買來的地圖,規劃路線,沿街乞討。
每次規劃的區域,都是二十分鍾能夠走個來回的長度。
在這個長度裡,他們要從早上乞討到天黑,早晨專攻早餐店,中午專找小飯店,晚上則是遊盪於夜宵攤之間。
大熊總是疑惑加迷茫,但他又不敢問,更不敢反對,反正能吃到各種美食,何樂而不為。至於被狗追這種事,習慣就好。
讓大熊不解的是,他的老大總是拿著厚厚的筆記本討飯。
賴民曾說,這個叫小本本,專門用做乞討筆記的。
比如哪家的東西好吃,怎麼好吃。
哪一家的東西難吃,怎麼難吃。
哪家的老板人好,心善人美好話多。
哪家的老板心黑,以次充好,辱罵客人,還毆打乞丐。
現在,想毆打乞丐的人就出現了。
「小赤佬,別影響老娘做生意,死遠一點。你看看,你看看,站在門口把地板都弄髒啦,真該叫捕快把你們抓到局子裡去!」
罵人的是飯店的老板娘,波浪短發,肥頭大耳,嘴角黑痣,穿著白色連衣裙,月要比屁股粗,頭上別著蝴蝶結。
「老板娘,您這餐廳客人挺多的,東西肯定很好吃的,我們實在是餓得饞了,能不能行行好,給口剩飯就行……」賴民手裡拿著癟了半邊的不鏽鋼大碗,苦苦哀求。
「去去去,我家狗子都不夠吃的,沒有剩飯!」老板娘抓起門口放著的拖把,作勢就要打人。
這時一個神父打扮的老外從裡麵走了出來,他在路過賴民身邊的時候,隨手將一張百元大鈔放進碗裡,說:「願上帝保佑你!」
老板娘切了一聲,放下拖把,勉強擠出一絲笑容:「現在有錢的嘛,一百塊夠你們吃飽啦!」
「滾!」賴民抓起錢塞進褲兜。
「小赤佬,你說什麼,再說一遍!」女人臉上橫肉亂顫,咬牙切齒。
「我說,給爺滾一邊去!」賴民直接留給女人一個戴著破草帽的背影,頭也不回的離開。
「嗚嗚嗚……張大頭,你大老婆被一個小赤佬欺負了,你還不出來
等到老板從後廚跑到前門,賴民和的大熊的身影已經消失在街頭的拐角處。
「魔都大飯店……」
在一棵梧桐樹下,賴民拿出筆記本,噗呲一聲忍不住笑起來。
「嗯?」大熊吃著乞討來的半截油條,不解的望過來。
賴民止住笑聲,眉毛一揚:「來來來,李能同誌,今天老大我就分析分析那個魔都大飯店。」
大熊兩口將剩下的油條塞進嘴裡,鼓著腮幫正襟危坐起來,認真聽賴民的分析,這是乞討來每天的樂趣。
「首先,咱們分析一下這家小飯店做的東西是不是好吃,從客人的規模看,老板的手藝還是不錯的,就連老外都來光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