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5 汪半壁異世界沖頭條失敗!(1 / 2)

加入書籤

《it''s life》是一首硬搖滾,同時也是流行搖滾。

流行搖滾的界定其實比較簡單。

在最純正的搖滾的基礎上,旋律好聽一點,基本就算是流行搖滾。

比如汪頭條汪半壁,就是流行搖滾的代表人物。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 broken-hearted

no silent rayer for the faith-dearted……」

「這不是一首給傷心人的歌

沒有為失去信仰者的默禱

我不希望自己隻是芸芸眾生之一

你將會聽到我的聲音

當我大聲吶喊出來

這是我的人生!!!」

聽到這樣的詞,不懂英文的人反而更容易熱血澎湃。

懂英文的龍國人一臉懵逼。

這是啥?

對於神靈對於祈禱,龍國人是不理解也不在意的。

畢竟,世界上是沒有神靈的。

不過,國外來的觀眾,一瞬間幾乎全體起身了。

瘋狂的揮動手臂,拳頭,甚至有人把外套脫下來在手中飛甩。

準確一點說,他們也理解不了這首歌的本質。

但是不妨礙他們聽到了全新的超好聽超有律動感節奏感的音樂後激情澎湃。

要知道,搖滾的本質是反對信仰教會的。

這首以信仰開頭的歌曲卻能做到世界搖滾榜永恆的前三,可以說已經在某些方麵走到了極致。

這種東西並不能給歌曲加成,在搖滾中,這是減分項。

減分後還是永恆的前三,可以說是太強橫了。

不需要多餘表達,現場引發轟動性的群體搖擺,還有那彈幕的爆發,就說明了一切。

「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

我不希望長生不死

我隻想趁活著得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搖滾更關鍵的是表達態度,而這一切正好是藍星音樂最缺失的東西。

歌詞聽起來簡單樸素,或者說有一點點小酷,但是在歐美萬千直播觀眾耳中,這就是最真摯的感情,最濃烈的態度。

如果說加州旅館告訴世人,地星音樂非常的優雅,非常的悅耳。

那麼《it''s life》就告訴了世人,什麼叫做搖滾態度。

「我的心像是開放的高速公路

就像法蘭克辛那屈唱的

我走自己的路

我隻想趁活著的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這一段,很多人聽到後認為是一種勸誡。

實際上卻是邦喬維作為過來人的感悟。

在之前這個樂隊的一首歌中,兩個主創因為『我走自己的路』這句話產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最終,在這首震驚世界的邦喬維樂隊代表作中,再次引用了這句話。

搖滾範兒是什麼?

是一意孤行,是特立獨行?

是厭倦塵世,看不慣一切?

不是的,那是最低端最lo搖滾。

真正的搖滾大咖,那些歌壇聖歌,那些被世人傳頌的經典,都是指引人奮發向上的。

在這一點方麵,《it''s life》和地星另一個世界級樂隊皇後樂隊那首《波西米亞狂想曲》完全處在兩個極端。

那首歌的歌詞,可以說是一個人在經歷了社會百態後,對他所在的那個歐美社會的完全失望,而發出的怒吼。

「這是為堅守信念的人們而唱

為從不退縮的湯米和吉娜而唱

毫無疑問的,未來日趨艱辛

幸運不再幸運

你必須自己尋求突破

這是我的人生!」

「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

我不希望長生不死

我隻想趁活著得時候認真的生活

這是我的人生

當別人找你麻煩,挺直身子

不要屈服,不要放棄,寶貝,不要畏縮

這是!我的!人生!」

「it''s!!life!!!」

現場已經熱爆炸了。

瘋狂的搖滾在藍星無情的宣泄著自己的魅力。

在搖滾麵前,人類是如此的容易動心。

遇到苦難究竟應該是『隻要我躺的夠快就不會被擊倒』還是『不要屈服,不要放棄,不要畏縮,這就是我的人生!』?

邦喬維樂隊在這首歌之前,沉寂了五年。

就如同當年貝多芬被世人認為是江郎才盡一樣。

最終,貝多芬以《歡樂頌》回歸,贏回了所有信徒,成就了音樂史上永恆的高峰。

而邦喬維雖然不能類比貝多芬,但是他贏回的更多。

從穀地,直沖山峰。

如果邦喬維樂隊在沉寂之中,一直發《我不想活了》《人生不值得》《那就這樣吧》的喪歌,他們能迎來這一流行音樂史上的巔峰嗎?

那必然是沉寂到死啊!

不過,搖滾有時候代表的不是樂隊自己,代表的是樂迷的傾向。

所以有些樂隊一直很喪氣,也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一堆賺大錢吃香喝辣的人,喪氣能喪到哪兒去?

和普通苦命人經歷的絕望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不過,接自己之口,表達這個歌迷小團體的內心傾訴,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從爆燃的程度上講,首選當然還是正向的東西。

《it''s life》殺穿全宇宙後,殺到了另一個宇宙。

無數人為之傾倒:

【這就是搖滾嗎?為什麼我已經熱淚盈眶?】

【仁慈的主啊,是您讓另一個世界的聖歌來拯救我的人生嗎?】

【我的人生,走自己的路,決不妥協,絕不放棄!生活,有種再來抽我兩個大逼兜啊!】

【這英文歌聽著還不錯。】

千人千麵,不同國度的人,不同的歌迷,聽到這首歌的反應是不一樣的。

林軒拍了拍手,另外一支樂隊登場。

「老規矩,我們邀請了這個世界的樂隊,來演唱邦喬維樂隊的經典歌曲,也是三首。」

「這支樂隊來自於米國,讓我們歡迎多簧樂隊!」

林軒繼續:「另外我講一句,邦喬維的歌很好,邦喬維樂隊是煞筆!」

「好的,歡迎多簧樂隊為我們帶來三首歌曲。」

台下的觀眾麵麵相覷。

林軒還是第一次當著公眾的麵,說地星某個人的壞話。

邦喬維樂隊到底乾了什麼事情,所以才讓林軒敬佩他們作品的同時,說他們是煞筆?

不過,這完全不影響藍星的穿越者粉絲一起罵。

八萬人一起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附近幾條街的居民,驟然間聽到八萬人體育場傳來了純正的京罵,都驚呆了。

這麼統一的嗎?

看著多簧樂隊上台表演,林軒偷笑。

雖然煞筆邦喬維樂隊被地星龍國封殺了,但用他們的歌賺藍星米國人的錢,還是美滋滋啊。

正所謂天理循環報應不爽。

現在輪到林軒用邦喬維的歌去攻略米國,沖擊米國的市場了。

側台,唐雲低聲:「為什麼說邦喬維樂隊是煞筆啊?」

林軒笑著:「他們本來就是煞筆,細節你就不用知道了,沒什麼好處。」

多簧樂隊的表演持續了二十分鍾,才結束。

林軒走上台:「讓我們一起喊!!!」

台下的觀眾一開始沒反應過來。

但還是有聰明人振臂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接下來,全場高呼:「邦喬維是煞筆!」

林軒滿意的點頭:「大家以後聽到標注邦喬維的歌曲的時候,先罵一句……」

「邦喬維是煞筆!」

這下爽了,不久之後至少十億人知道邦喬維是煞筆了。

隻有林軒一個人在偷笑。

其他人不知道為什麼,反正邦喬維是煞筆就對了。

什麼?讓林軒把邦喬維做的事情說一遍?

不好意思,想到都惡心,想吐。

說一遍?說一遍林軒能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割了,邦喬維除了歌之外的東西,汙染空氣。

國家體育場的聲浪巔峰,在『煞筆』兩個字中到達了頂峰。

這讓很多半路來看節目的人產生了一種想法。

是不是在地星聽搖滾,得先罵主唱或者樂隊是煞筆?

當然不是。

林軒拿著話筒:「聽了兩首英文歌,讓我們來聽一聽地星上的中文搖滾。」

「本來應該先聽巔峰之作,不過讓我們緩一緩心情,來聽一首比較喪的歌。」

比較喪的歌?

後麵的屏幕上正在播放。

而直播觀眾看到的直接就是地星的演唱會現場的情況。

一個皮褲眼鏡男子站在台上:「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

字幕打了出來:「汪半壁,《春天裡》。」

「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

那時的我還沒剪去長發

沒有信用卡也沒有她

沒有24小時熱水的家

可當初的我是那麼快樂

雖然隻有一把破木吉他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都市相关阅读: 穿越後我成了百官之首 我在異界有個黑科技研究中心 放開那位女妖 電競大神成了娛樂圈頂流 忍界:從木葉開始的蟲姬 霸道占有 一人之上清黃庭 都市夜煞戰神 霸道總裁太粘人 強製索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