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您教我識字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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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插曲高歌自是不知,她還在開開心心的挑挑選選,不過所到之處,人們都會多看她兩眼。高歌已經明了,是因為她的直筒褲。唉!新事物的出現總是伴隨著質疑的。隻要不對她做什麼,議論幾句也是正常。

因為周記藥鋪的生意遍布大宏國乃至番邦,每日南來北往的客商很多,梧桐鎮的居民對於奇裝異服已經司空見慣,隻是多看兩眼,並無惡言惡語。

當高歌說要買肉的時候,小唐想起了上次在李記肉鋪買肉,高歌雖沒有說什麼,但明顯不喜歡李老二。小唐就帶高歌去了稍遠一些的任記肉鋪。

任記肉鋪地處較偏僻的街尾,生意自然比繁華地段的李記肉鋪差些。任掌櫃三十六七歲的樣子,兒子小全跟著幫忙。

高歌買了三斤五花肉,想著燉得爛爛乎乎的,姥姥和大寶都能吃。大家都愛吃豬下水,還是要買一些。不過不能像上次買那麼多了,畢竟天氣越來越熱,不好存放。

任掌櫃一聽高歌要買下水就笑了:「小娃娃,這下水不值什麼錢,你要多少?送你了。」

「不成不成,任掌櫃,做的是買賣,該多少就多少。」高歌不肯占便宜。

任掌櫃麵露真誠,「是真的。下水根本沒人吃,是沒法吃。偶有買的,也是實在拿不出銀錢買肉的,我都是隨他自已拿取,從不收銀錢。」

「那您給我稱兩根大骨頭。」

任掌櫃笑道:「大骨頭上邊兒沒啥肉,你隻管自取,也是不收銀錢。」

高歌一個愣怔,原來這些東西是沒人買的,要丟掉的。那日在李記肉鋪,李掌櫃可是收了她十八個大錢兒,高歌搖頭,人和人的差距怎麼這麼大呢!

高歌謝過任掌櫃,小唐將豬肉、骨頭和下水裝進背簍,自已背上。

高歌說沒什麼要買的了,她們回到藥鋪。等了一會兒,竹竿兒和小四回來了。兩人吃力地背著背簍,滿頭大汗的,直接將背簍放在車上。

高歌道了辛苦,說要回去了。吳掌櫃苦留吃了飯再走,高歌婉言謝絕。

「吳掌櫃,我們餓不著的,我買了肉包子。」

吳掌櫃沒辦法,把幾大包點心全放進高歌的小背簍。

三個人趕著車往高官屯走。

高歌戴上新買的鬥笠。鬥笠是竹篾編的,散發著淡淡的清香。買鬥笠時,她要給小唐和樹根每人買一頂,倆人說從不戴鬥笠。閒來無事,高歌開始給他們科普防紫外線知識。

倆人聽得一頭霧水,好在最後終於明白了高歌的意思,長期曝曬會曬傷皮膚,會得皮膚病。

「皮膚病是啥樣的?」樹根不懂就問。

高歌動用了所掌握的、樹根能理解的所有詞匯給他講各種皮膚病的名稱、症狀。

樹根、小唐聽得津津有味。

突然「咕嚕嚕」的聲音響起,高歌才驚覺她們還沒吃午飯,肚子抗議呢。急忙拿出荷葉包著的肉包子,自已取了一個,其餘遞給小唐。

小唐沒有推辭,接過來道,「真是餓了。」

樹根邊吃邊說:「任記的肉包子就是好吃。」

「任掌櫃的媳婦是個心善的,我親眼看見一個要飯的倒在她家對麵的路邊,她讓小子端碗水拿了肉包子去給要飯的。」

高歌聽小唐說話,感慨到哪裡都是好人多。

三人回到高官屯,已經過了晌午。倆姥姥不見高歌回來,有些擔心。換弟和大寶睡午覺了,倆姥姥坐在門洞子裡等高歌。

遠遠地看見馬車過來,雖然看不清楚人,也知道是高歌回來了。因馬車是稀罕物,村子裡沒有一輛馬車。

倆姥姥放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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