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關於奶茶鋪的構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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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在簽完合同、拿到片酬後,林意腦門裡跳出來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買房。

放在老家南湖,五萬塊可以輕鬆買個兩居室。

可是,這裡是滬都。

就林意這些天在滬都飄盪下來的觀察體驗來看,中介所裡位於不錯地段的房價已經平均到五千到六千徘徊,郊區三千起伏。

兜裡的五萬塊,在地段不錯的地方,差不多能夠買個十平米。

十平米啊,哪裡有這麼小的住宅?

除非是店鋪!

是了,在這筆錢到賬後,林意就在思索「五萬塊能夠買神馬」這個問題,一番思索後的結果是:他決定在假期最後的這兩天裡,用人生第一筆片酬,購置一間袖珍小店鋪。

至於買來麵積這麼小的店鋪要乾什麼,他也都想好了。

除了出於投資滬都不動產目的之外,還可以:

賣奶茶!

在尚不考慮連鎖成本之前,單個奶茶店的投資,完全在林意可承受的資金能力範圍之內,且沒有那麼多技術含量。

做出這個決定之後,林意就有些理解為什麼後世不少明星在資金閒裕之後,會選擇食品行業作為第二事業的發力點了。

除了利用自身這個活廣告可以吸引粉絲之外,還在於相比於資本市場的投資運作,這種投資,無疑是不需技術含量的低門檻活兒。至於,存在的風險就是:明星天然的光環點會吸引額外關注,導致一點食品質量和價格問題,就會引來輿論嘩然。但相比於資本市場動輒抵押房產而言,這點風險還是可以接受的。

奶茶店鋪的經營也不在於大,而在於門店i能炒起來,炒得起來,市場自來。

這就來到林意擅長的領域了,自己是不懂資本市場投資、看不懂股市,但對於如何運作一個話題,打響一個i的知名度,作為一個後世混跡於網絡流水的偽大神,這些還是熟悉的。

至於周天王不存於這裡、一年賣出幾億杯的廣告主人公沒了這件事,林意是準備等自己混出名頭後,邀請一些結識起來的圈內明星加盟。這件事還漫長,暫且不急。

之前在唐人走廊窗戶下的「奶茶生意」之論,眾人以為自己是在開玩笑,但當時玩笑之語其實早已經在他心裡埋下一顆種子。

現在,他就準備擺下的第一顆旗子。

甚至是店名,也都有。

就叫:

香飄飄!

等今後要是能搞出點名堂,林意還準備順時機將後來的「雪王」也放出來。

這兩家品牌就門麵對門麵,來一手左右互搏,等打造出主題宣傳的玩偶i之後,就讓穿著「香王」和「雪王」頭套,互相站成一排對舞,從而滿足自己的一波惡趣味。

翌日一早。

「來啦,吶,穿上,看看這身熨帖不?」

弄堂裁縫裡,戴著老花鏡的裁縫,從頭頂衣架上掛著的一套西裝給林意。

本著實乾的精神,林意兜揣銀行卡,今日出來考察選址。

性格使然,作為在計劃中的事情,林意不會去等待。

也等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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