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談生意就像追女人(1 / 2)
吳崢不得不與楊鵬程出馬一起去與熱度的老板牛翔談判。
熱度公司位於比百世公司還要偏僻的js區,來到一個轉型的服裝工作業園區,這裡如今已經變成了文化產業創意園了。
熱度公司就是在這裡租下了一層以前的老廠房,裝修一下後成為了各個直播間,還有一個表演區,是一個200平的攝影小棚一樣。
吳崢是被牛翔帶著參觀的,大概就是了解了一下熱度公司的實力。
「牛總,你們公司我風看了一下,實力是可以的,也符合我合作的想法。隻是,你們這個合作費用我們承擔不起。我不知道牛總了解過沒有,一個剛出道的歌手,按照傳統的宣發方案都不一定會掏15萬的宣發費,除非是發專輯或者是重點推的歌手。如果是一般歌手或者出單曲,費用很低的。」
吳崢這也隻是在陳述事實,好多的公司其實都是在像養蠱一樣,通過發歌,演戲,走場這樣各種法子去競爭,最後才選出那麼幾個重點培養的。
好多的藝人可能比一些淘汰的藝人要強,他們就是去給更高級的藝人去唱暖場歌,在影視劇中當配角之類的。
再差的?再差的就是如吳崢他們這樣的被淘汰的,然後被一些小公司新公司簽下來胡亂賺錢的。
如熱度娛樂一樣,簽一些淘汰的藝人來當網紅的。
「吳總,你說的我也是剛了解過,確實是有這麼一回事。但是費用太低的話,我們劃不來啊,現在行情就是這樣啊,100萬粉絲的網紅發一條廣告是3萬,500萬粉絲的網紅發一條廣告是15萬,再加上他們還要自己參演,吳總,我這個報價很公平的。」牛翔苦笑。
「我知道,牛總是按照行規來報的價,甚至還有優惠。但是,你這是行規,並不適用於開發新業務上啊。就像按照行規,誰會花錢在你們網紅上播廣告?主流的不都是硬廣嘛。但通過形式改變了之後,沒發現傳統廣告也能投放到網紅直播上來了?」
「呃,吳總,你說的這個改變形式是怎麼個改變法?」
「比如,我們合作,廣告收費按照歌曲的購買提成來分成,這樣……」
「那,不可能,吳總。」吳崢還沒說完就被牛翔給否定了,他又不是不知道新人歌手的新歌有多少購買量,半年了一千塊錢都賣不到的多的是。
他不可能讓網紅播放廣告不說,還要參與拍攝最後去分數千塊錢的收入。
「這樣可以吧,咱們簽個協議,我們公司來個兜底宣傳。如果分成收入低於15萬,缺多少,我們公司補多少。如果分成收入達到15萬,那就分到15萬後你們就結束歌曲分成。我這個方案怎麼樣?」吳崢問道。
牛翔想了下,好像不虧啊,反正不管怎麼樣都是15萬的收入啊,隻是……
「不是,吳總,那你為什麼不直接給15萬?非得要分成呢?這不多此一舉嘛。」
「如果我把期限限定在半年呢?」
「半年?那不可能,我們不用跟你這麼折騰,一樣可以賺一條廣告15萬,保必要去折騰還要等半年?」牛翔冷笑道,他覺吳崢在把他當傻子忽悠。
開玩笑,這就相當於他牛翔借給吳崢60萬作歌曲宣傳費,他憑什麼要借60萬給吳崢?
「牛總,你可以考慮一下。其實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你掌握了一個新的生財密碼的問題。我問你,如果,我們通過這麼一次合作,快速的把歌推火了,你們也快速的掙到錢了。有可能根本不用半年,一個月就能賺到了呢?你再想一下,全國有多少的新人或者說小歌手想推歌卻苦於沒有前期的宣傳費的?你們成功了後,是不是可以幫很多的歌手推歌?你們可以推火我們的歌,推別人的歌理論上也是可能的啊。這是不是一個發財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