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誰是殺人凶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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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情葬愛(誰是殺人凶手?冤獄)

毛總補交了稅款、罰款,請好律師準備打官司,把銷售合同完成了,不再接訂單。這天中午,毛總回到家中,聽得家中吵得不可交,原來黃玉嬌帶胡月蓉來家吃午飯。毛總道:\"你們還來做什麼?」黃玉嬌道:\"這房子是婚後所買,是夫妻共同財產,我回家吃午飯,你們無權乾涉。」毛總無奈,隻得回到臥室打開電腦,和幾個比較好的網友訴說自已的冤屈。黃玉嬌和胡月蓉煮了粉條、燒了蘿卜煮魚另外吃。吃過午飯,黃玉嬌道:\"我覺得肚子有點不舒服,月蓉,我們走吧?這些粉、菜,晚上我還要回來吃的,你們不要把我的菜倒了。總有一天,我要毒死你們所有的人。」毛總怒道:「你這個混蛋,不要再回來了。」她們走後,毛總才從臥室出來吃午飯。過了幾個小時,到了晚上,民警上門,出示拘留證、搜查令,道:\"毛煙雨,你的妻子黃玉嬌和胡月蓉中午在家吃粉中毒,胡月蓉已經死亡,黃玉嬌經搶救脫離危險,還在昏迷中。黃玉嬌到醫院發現自已有中毒症狀就報了警,說你曾宣稱他日若得報冤仇,血染信江河畔,懷疑你報復殺人。我們因此依法對你實施拘留,請你在拘留證上簽名。」毛總大驚失色,道:\"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我沒有殺人,我是被冤枉的。言出禍隨,一言不慎就有可能遭來殺身之禍。我不應該一時沖動說那樣的話的。」民警對毛總的家人道:「請你們大家待會一起到派出所做筆錄。\"毛總道:\"警察同誌,我大概是在中午11:30到家的,你們可以到附近路口調取監控錄像。我和黃玉嬌爭吵了兩句,就到臥室打開電腦上網,和網友聊天,時間是11:32。你們可以提取鍵盤上我的指紋作證明。電腦上有我和幾個網友的聊天記錄,上麵有時間顯示,可以證明我沒有作案時間。直到12:56,黃玉嬌和胡月蓉走後,我才到客廳吃飯。這一個多小時,我沒有離開過臥室一步,你們應當先調查清楚,沒有證據憑什麼拘留我?」民警道:「網上有自動聊天軟件,你怎麼證明你不是用聊天軟件和網友聊天,偽造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毛總道:「自動聊天軟件隻能回答一些常識性的問題,和真人聊天有很大的區別,而我是向網友訴說我所遭受的冤屈,通過比對分析是可以區分開來的。」民警道:\"你怎麼證明你不是讓家人代替你和網友聊天,偽造證據?」毛總怒形於色,道:\"你們如果能找到我離開過臥室一步的反證,就請明示。如果沒有證據,就不可以冤枉好人。」民警道:\"我們還需要補充偵查,等調查清楚事實真相,自然會還你一個公道。」毛總道:\"我的電腦桌正對著客廳飯桌,我可以看清飯桌上的一切。11:53劉阿珍燒好飯菜,我的家人開始吃飯。客廳裡有那麼多人,不適合投毒,投毒的場所應當是在廚房。11:53之前,廚房應該有兩、三個人,凶手沒有機會下毒,下毒的時間應該是在11:53之後。11:53之後我的家人、劉阿珍都在吃飯,是沒有機會下毒的,直到黃玉嬌和胡月蓉從廚房出來。家中總共隻有七個人,沒有第八個人,凶手怎麼能夠在黃玉嬌和胡月蓉的眼皮底下作案?她們兩個和我家已經鬧翻,黃玉嬌已經把行李搬到廠宿舍去了,不在家中住,她們為什麼要突然回來吃午飯?這點十分反常,黃玉嬌還說總有一天要毒死我們所有的人。」民警道:\"她說了還有機會下毒嗎?她會下毒害自已嗎?如果她真想下毒她會說嗎?你的行為也很反常,大家都在吃飯,你為什麼待在臥室裡不出來吃飯?」毛總問劉阿珍:「阿珍,是黃玉嬌燒的菜嗎?」劉阿珍道:\"是的。」毛總道:「我不願意看到她們兩個,想等她們走了以後再出來吃飯。12:06黃玉嬌上廁所,我媽媽罵了她幾句,說大家在吃飯,怎麼可以上廁所?當時胡月蓉應該是在廚房。菜燒好以後,是胡月蓉負責把菜端到客廳的。隻有她們兩個有作案時間,12:28,她們兩個開始吃粉,一人吃了一碗。黃玉嬌剩了一些湯,胡月蓉吃完後又盛了些湯,沒有喝,也沒有倒。她們似乎在保留證據。我們家隻有散落在牆角的老鼠藥,沒有整包的,沒有那種能致人死命的烈性毒藥。我們都不知道她們會來家裡吃飯,怎麼可能事先買好預備?毒藥應該是從外來的。」民警道:\"你是不是想說她們兩個之中有一個想要和你同歸於盡,栽贓陷害你?這不合情理,這樣做未必就能致你於死地。\"毛總道:\"按照我的推斷,隻有這種解釋才合情合理。」民警提取了指紋、腳印等證據。飛飛道:\"是我下毒殺人,和我爸沒關係,你們不要拘留我爸。」民警問:「你是在哪裡買的毒藥?什麼時候在哪下的毒?」飛飛道:\"我是今天上午在路邊地攤上買的老鼠藥,11:50我混到廚房,趁大家不注意,在鍋裡下的毒。」民警問:「在什麼菜裡下毒?下了多少?袋子在哪裡?」飛飛道:\"我在蘿卜燒魚裡下毒,袋子扔到門外垃圾桶裡了。」毛總道:「飛飛,你不要亂說,你下午根本就沒有出門。蘿卜燒魚並沒有吃多少,不能致命。依據我的推斷,凶手應當是在她們兩個都要吃的粉條裡下毒。幸好你是未成年人,如果是成年人的話,作偽證不但救不了我,連你也要坐牢的。\"民警道:\"重證據,輕口供,我們會調查清楚的。」到了派出所,民警對他們一家分別做筆錄,防止串供,家人被放回,毛總被關押在看守所。毛總苦苦思索,誰才是真凶?我的家人不知道她們要來,不可能預先買好毒藥害人。劉阿珍沒有作案動機,如果是我爸媽下毒,他們不可能會讓我頂罪。嫌疑最大的還是黃玉嬌和胡月蓉,她們之中哪一個會想要和我同歸於盡?按理說黃玉嬌與我恩怨更深,可她有勇氣這樣做嗎?這樣做未必就能致我於死地。胡月蓉心機更深,可是我和她的恩怨已經過了十多年了,怎麼可能有這麼深的仇恨?不惜一死也要拉我下水嗎?曙光微露欲曉天,繁華過後剩淒涼。登高從來跌必重,世態看透盡炎涼。一鈎新月伴孤魂,半壁夕陽剩殘紅。半世繁華一旦休,幾時才可洗冤情?毛總百思不得其解,朦朧中見胡月蓉站在麵前,驚道:\"你沒有死?」胡月蓉道:\"死的是我姐姐,我要為她報仇!」拔出小刀刺向他,他從噩夢中驚醒,不禁有些疑惑,死的是胡月蓉還是她姐姐胡艷鳳?或者找了一具屍體整容成她的樣子?

這天,民警提他到審訊室審訊,毛總道:\"胡月蓉的真實身份是胡艷鳳,她們兩個是雙胞胎姐妹,互換了身份證件,請你們調查清楚,死者究竟是誰?」民警道:\"凶手是在粉條裡下毒,蘿卜燒魚裡沒有毒,飛飛沒有作案嫌疑,作偽證妨礙司法。」毛總道:「飛飛是為了救我才這樣說的,我沒有白養他一場。法醫的驗屍報告能給我看一下嗎?我想知道有沒有假屍的可能?」民警道:「你無權看屍檢報告,我們會調查清楚的。據目擊者稱,她死前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你和她究竟是什麼關係?是情人嗎?」毛總道:「不是的。」毛總向民警講述了自已和胡艷鳳之間的恩怨糾葛。

這天,民警提審毛總,對他道:「死者確係胡艷鳳,她有一個雙胞胎妹妹胡月蓉。我們沒能找到你的作案證據,但是並不表明你沒有作案嫌疑。隻是依據疑罪從無的原則,檢查院不予公訴。但是你還不能出看守所,檢查院已經下發了逮捕令,罪名是你涉嫌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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