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銀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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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杜儀口中,周昂很快就鬧清楚了事情原委。

一對小夫妻於今天上午,住進了這座客棧,沒人在意他們,安民坊每天人來人往,人口流動性極大,店裡的小二交待說,他們是午飯前不久到的,隻交了一晚上的房錢,他還聽見他們討論說,明日一早就要坐船離開。

結果到了下午時分,有客人從外麵回來,一時走錯了門,他們的門又不曾落上門插,於是隨手就被推開了,然後客人嚇得大喊,店裡這才知道出事了。

首先是安民坊的坊卒過來封鎖了現場,把所有知道此事的客棧內人員都給控製住,隨後縣衙入場,進行更大規模的封鎖,再然後,高靖高安平就帶著縣祝衙門的人到了——但說來好笑,隔了沒多大會兒,郡祝衙門的人居然也來了。

情殺?仇殺?搶劫?

可問題來了,大家已經驗過,那死掉的狐狸耳後有白毛,說明她已經是一隻九品的妖狐,一般的普通人,就算是搶劫的惡漢,誰能殺死她?

一隻狐妖當場身死,就意味著這件事已經脫離了普通刑事案件的範疇。它已經是一樁涉及修行者和妖怪的神秘事件。

翎州縣祝高靖高安平說,此事我們會徹查!

但郡祝衙門派來的人,職級一點都不比高縣祝低,那是一位司社,他堅持說事涉重大,怕縣祝衙門那邊無力查辦,郡祝衙門要求直接接管此案。

說到這裡的時候,杜儀眨了眨眼睛,麵露無奈。

周昂當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就算是這件案子後續沒有絲毫進展,眼前頭就現實地擺著一具狐妖的屍首了呀!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沒搞清楚,郡縣兩級已經又開始爭上了——問題就在於,郡裡是上級,他們說要接管某個案子,縣裡哪怕是高靖高安平,也幾乎毫無抵抗之力。

如果是中途被接管,那前期的功勞和斬獲,是誰的算誰的,倒也不怕,但這個案子是不需要偵辦就直接有一份功勞可以入手的,對方隻要一接辦,這份功勞縣裡是不可能撈到的。

於是就爭執不下。

剛剛才在衙門裡接受了方駿的一番「科普」,周昂當然明白,別管你縣大縣小,也別管你的偵破能力是強是弱,在抓捕和擊殺妖怪這一塊兒上,大家其實都隻能是被動的,隻能等妖怪們自己做事不慎自投羅網。

主動的去尋覓和搜捕,很多時候都會像翎州縣祝衙門當初搜捕另外一隻狐妖那樣,辛苦半月,各種排查,卻毫無所得,最後還是靠著從一個皮貨鋪子的老板那裡,搞到了狐妖的屍首。

那可想而知,整個五月份還一無所獲的翎州縣祝衙門,目前是很需要這隻狐妖屍首的,就算對方是郡裡,隻要不是郡祝親自來個泰山壓頂,高靖都要豁出去跟對方爭一爭。

因為這代表著縣祝衙門的核心利益——功勞與考核。

然而這一切,周昂其實都不感興趣。

在角落裡聽杜儀把事情前後經過講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還是直勾勾地盯著那隻死去多時的狐狸。

太陽已近落山,但屋子裡早早的就已經點起了大蠟燭,還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終還是選擇走進去。

屋子裡有縣祝衙門一方的人,以高靖為首,也有郡祝衙門一方的人,以一位氣質威嚴的中年人為首——目前氣氛是僵住的,有點尷尬。

但周昂不管他們,他直奔狐妖的屍體而去。

興許是看到外頭的人都沒有攔他,此刻房間內的人就算不認識的,也沒有要攔住周昂的意思——現在屋子裡爭論的焦點,早就已經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發生特殊事件,以案件發生地的直管衙門負責,這是絕對站得住腳的。縣祝衙門這邊,說的是國法。

一旦郡裡認為該案件影響太大,或縣級的縣祝衙門偵辦不力,或涉及到的層次太高,已經是縣級衙門力有不逮,則隨時可以接管案件。

這也是國法。

所以爭論是不可能有一個讓雙方都心服口服的結果的,隻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個郡裡一個縣裡,級別平行的司社和縣祝,是爭不出來結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舍得讓出去這隻狐狸的屍首,而且也不好因為這個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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