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 章 辦案單位的提審(1 / 2)
這些律師基本都是在押人員在外的親屬們特意花錢從律師事務所請來的,目的就是想了解裡麵人的狀況。當然律師也是分種類的,比如生活律師和辯護律師等。生活律師每次收費五百元左右,工作內容就是幫你傳話、送些衣物之類的東西,並不會參與案件辯護,但可以給你一些關懷與問候;至於刑訴律師則按階段收費,價格一般在一萬五到兩萬或者三萬不等。
總之,隻要進了看守所,那花出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銀吶!像看守所裡的那些處於最底層的罪犯,他們在社會上既沒本事掙錢又存不下什麼錢,結果一犯事就被抓進來了。這簡直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嘛!
要是不請個律師,缺少了專業的辯護,說不定就隻能任由警察說了算,最後被判個重罪,連一點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都沒有咯!
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那些犯罪集團的頭目們。他們憑借違法獲取的巨額財富,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麵毫不吝嗇地投入資金。\"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這正是請律師的在押人員的普遍想法。
張摁賠並未聘請律師,而黃忠飛、王誠石和馬博遠則紛紛請來了律師。正因為有了律師的協助,他們都成功獲得了消費卡,在監室裡不再是毫無保障的狀態。
實際上,張摁賠並不希望家人為他請律師。他從其他請了律師的在押人員那裡得知,請律師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這讓他感到異常痛苦,畢竟他已經因為失業而幾乎無法賺到任何收入。如果再請律師,無疑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
\"張摁賠啊,你不必請律師啦,律師也沒太大用處。再說了,你還有精神病這個身份呢,說不定就能因此被釋放了。\"黃忠飛說道。
今天是張摁賠第一次被看守所民警提審,他心裡有些緊張,嘴唇微微顫抖著,生疏地念著監室內個人報告詞:「報告乾部,221 監室張摁賠提審,乾部好!」聲音不大,但在寂靜的監室裡卻顯得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