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老實人趙峰(1 / 2)
世上沒有後悔藥賣。
而且楊誠僅僅隻是有一點心動,真讓他去當什麼網紅,他估計還是不願意。
他的全部身家四百萬已經投進了《驢得水》劇組,尤其是當楊誠了解到劇組前期籌備工作的繁重後,他還哪有什麼心思和時間去當網紅?
還有就是,網紅很難一直火,大部分都是走馬觀花,等觀眾失去了那股新鮮勁,網紅也就不紅了,甚至最後可能會落得一個聲名狼藉的下場。
值得嗎?
「你確定嗎?把這筆錢都給我?」楊誠雖然對這四萬多塊錢很心動,能解他的燃眉之急,助他脫貧,但依然保持著該有的理智。
「觀眾就是沖著你來的,禮物也是打賞給你的,理應把這筆錢給你。」趙峰堅定地說道,看神情不像是在作假。
可楊誠還是有點不好意思,把錢全拿走的話有種一人吃乾抹淨的感覺,不厚道!於是建議道:「要不,我們一人一半吧,沒你的直播間,我也賺不到這筆錢。」
「該不好意思的是我才對。」趙峰搖頭,「你給我帶來了龐大的流量,光這一項就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隻要我能把這些新觀眾留下十分之一,未來我的收入就會非常可觀,所以……」
「這四萬多塊錢我一分都不敢要,要了就是對不起我的良心,而且未來一個月直播間的收入,我都會全部給你,以作感謝。」
臥槽!
聽到這話,楊誠是真的驚呆了,世界上竟然還有這麼老實的人存在?而且還讓他碰上了。
趙峰的話的確有幾分道理,但楊誠還是有點不習慣這種賺錢方式,總感覺錢就像是大風刮來的一樣,有種不切實際的感覺。
也許這就是他不想當網紅的原因,看似風光無限、錢途光明,但好似身處天空的雲霧之間,說不準什麼時候雲霧就散了,瞬間墜落。
如果說把四萬多塊錢全部拿走,楊誠還隻是有點不好意思,那麼趙峰說要把往後一個月直播間的收入都給他,楊誠是萬萬不能接受。
如果接受了,那他和扒皮抽筋,敲骨吸髓的吸血鬼有什麼區別?
別忘了,昨天晚上並不是酒吧請楊誠上去表演的,是周天在七號酒吧裡撒酒瘋、胡鬧,楊誠也算半個參與者,搶了人家駐唱歌手吃飯的家夥和地盤,就已經是他們不對在先了。
如果這是一場正正經經的交易,比如酒吧老板請楊誠過來商演,這錢楊誠肯定拿得心安理得。
但不是!
沒有合同,也沒有口頭約定,一切都是鬧劇下的巧合。
不能總想著把好事和便宜一個人全占了。
一番推讓之後,兩人終於達成了共識,四萬多塊錢全部歸楊誠,趙峰直播間往後一個月的收入,兩人對半分。
楊誠原本連一半都不想要的,但是趙峰也是個倔脾氣,認為是自己占了楊誠的大便宜,不肯再退步。
結果就是,兩人都認為自己占了便宜,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