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要麼生 要麼死(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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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撥回到1831年的4月28日。

熱那亞行省的北部,一支大約600人的軍隊正行走在田野上。這是熱那亞民防軍的先頭部隊,他們是打前站的,整個民防軍必須在5月1日前抵達奧特山脈下的帕特納姆堡。

此時的南方早已經是夏天,這些士兵汗流浹背,精神萎靡,這甚至是他們第一次走出軍營。可想而知,他們會走出什麼樣的行軍隊形。

盡管早已經預料到種種意外會出現,並為此而做了種種準備,比如盡量多休息,多設收容站,又比如多配備了一些隨軍馬車和大牲口,以減輕士兵負擔,赫伯特-威爾斯還是發現許多士兵掉隊。

這僅僅是600人五天的路程而已。

威爾斯不是認為這些士兵偷奸耍滑,相反這些士兵吃苦耐勞老實本份,並且十分服從命令,這改變了他身為北方人一直以來固有的觀念——南方人怯懦而奸滑,不是當兵的料。

但無論兵源如何優良,一支未經充分訓練的軍隊是無法經受住考驗的,哪怕隻是行軍。

按照原本的計劃,長距離行軍訓練也是必備的訓練之一,這也是一個復雜的係統工作,涉及偵察、路線選擇、防禦、補給和宿營等等相關的軍事活動。

但那位子爵的去職以及後來來自北方的命令打斷了一切。

身為總教官,威爾斯隻得把射擊訓練和線列戰術訓練擺在優先地位。

前者完全是彈藥餵出來的,在有充足彈藥的情況下,士兵們的表現尚可。線列戰術訓練就差強人意了,威爾斯隻能保證他們在訓練場上勉強完成自己的指令。

與憂心忡忡的威爾斯不同,隨軍而行的民防軍最高指揮官布蘭登子爵則是意氣風發。

威爾斯甚至很這位年近六十的子爵大人是如何保證這般精力旺盛的?

不得不承認,布蘭登子爵的身體很棒,盡管他是一路騎馬的,但他能一直保持挺直的身子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但老子爵時不時的即興式的命令,讓威爾斯無所事從,他喜歡在宿營時檢閱士兵,喜歡檢閱時的雄偉壯麗和浮誇的外表,而這時候士兵最需要的是休息。

好在奧特山脈已經到了,這支先頭部隊已經行走在奧特山脈南緣的丘陵地帶。

在這裡休息一晚,預計明天中午的時候,就會抵達目的地帕特納姆堡——一座扼守進入奧特山脈一條孔陘的軍事要塞。

趁著夕陽的餘輝,威爾斯命令部隊就地紮營。

他相當於參謀長的職位,手底下有一隊低級軍官和士官充任各種參謀。軍旗被插在一座擁有開闊視野的丘陵上。

丘陵上的一間牧羊人的草屋被收拾當成指揮部,同時也是布蘭登子爵今晚的住處。

4個連按照被安置在指揮部的周圍,每個連都以橫排的形式布置帳篷,排頭都立有1個木牌,上麵寫著連長的名字。

木牌右側設有槍束,步槍整齊地擺放。馬匹則在營地的後方,設有拴馬架。有專人負責馬匹的洗刷和餵養。隨軍的彈藥車則在後方稍遠的位置,也安排專人負責看管。

營地的外圍,則安排了簡易工事,甚至不辭勞苦地挖掘塹壕,設置絆馬索,一切如同戰時。

這些士兵並沒受過相關訓練,好在他們任勞任怨,也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布置。

等威爾斯還安排好崗哨、巡防以及相互聯絡事宜之後,夜色已經降臨,士兵們大多已經吃過晚餐。

今天布蘭登子爵沒有檢閱士兵的興致,他就著葡萄酒吃了點乾麵包,就呼呼大睡了。

看來他也累的夠嗆。

「報告!」副官在帳篷外稟報。

「進來。」威爾斯這個時候正在用餐。

「長官,今天有兩個出去巡邏的士兵,沒有回來。他們是五點鍾出去的。」副官道。

威爾斯看了看懷表,現在是晚上七點半:「是不是迷路了?」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逃兵,倒有不少因為種種原因走丟的,野外行軍,在陌生地域,這樣的事情往往難免。但往往第二天走丟的士兵又找了回來。

這些士兵眼下犯不著當逃兵,他們極高的忍耐力也超出威爾斯的預計。

「他們缺乏的是足夠的訓練,還有時間。」威爾斯想道。

「明天5點的時候,你派幾個去找找,但必須在7點半前回到營地。」威爾斯命道。

「是!」副官領命。

與民防軍的臨時營地相隔五公裡的地方,威爾斯副官所提到的兩位失蹤的士兵,正蹲在地上瑟瑟發抖。

狼人沃夫正在擺弄手中的線膛槍,嘴中嘖嘖有聲:

「真是精良的武器,比聖努威那些民團手中的家夥強太多了。與這種新步槍相比,他們手中隻是燒火棍。」

站在他身邊的,赫然是他的同類,足50多個狼人。他們個個體型高大健壯,精力旺盛,蠢蠢欲動。

沃夫就是他們的王。

「王,步槍對我們神族來說並不是一個趁手的武器,在我看來,它還沒有斧頭好用。我喜歡用巨斧砍掉那些農夫腦袋的感覺。」

說話的是一個手持巨斧的狼人,名叫亞瑟。

但無論沃夫還是亞瑟,在狼人語境中都是強大戰士的意思,他們沒有姓,隻有名。

「亞瑟,無論是步槍還是巨斧,都隻是武器的一種。我們必須承認步槍讓人類擁有了極大的優勢,尤其是他們排成橫隊的時候。我們當然不會同樣排隊與他們對射,那樣會突顯他們巨大的數量優勢。」

沃夫把步槍背在自己身上,繼續說道:「與步槍相比,我更想得到火藥,這樣我們自己就可以製造手榴彈,這樣的話我們在麵對人類密集橫隊的時候,就不必橫沖直撞。你可想像一下,我們在離敵人二百米的時候點燃手榴彈並開始沖鋒,在敵人開槍前我們已經將手榴彈投出。手榴彈會在他們的頭頂上爆炸,給他們滅頂之災,當他們以為劫難已過的時候,我們的巨斧已經砍了過去。」

亞瑟聽的神往:「那五倍,不,十倍的敵人也會迅速崩潰。」

「是啊,我們神族的數量一直無法提升,天然處於劣勢。這個世界本來是我們的,至少一半。」沃夫道。

在人類的傳說中,狼人的先祖本是人類,因為經不起誘惑偷飲了惡魔之酒而變成了狼人,殘暴而嗜血,背叛了人類,與人類為敵。

在狼人口口相傳的歷史中,狼人與人類本是兄弟,是共乘同一艘龍船來到世間的,共同與自然和猛獸戰鬥。但人類奸詐,背叛了曾經與之並肩作戰的狼族兄弟,仗著人多勢眾的優勢,後來將狼人斬盡殺絕,隻有少部分狼人逃進了深山之中苟延殘喘。

現在誰也說不清這兩種傳說是怎麼來的,但至少說明狼人與人類之間一定曾經有極深的淵源關係。

經過百年的蟄伏,狼族又一次強大起來。與其說血脈裡的仇恨和野性本能,不如說是現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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