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2 / 2)
「我們的回答跟其他人都不同。」
「『儒家有言:有所為,有所不為,有所必為。』」
「我們已對兩者都進行了必要的批評,若是對方能聽進去,這自然是我們勸誡的結果,若是對方不聽,執意要殺人,那又豈是我一個儒生能阻止的?」
「我們已經做了自己必為的事,這怎麼能算沒有施以援手?」
「這個判決就是不公!」
「我不服!」
令史昌虛眯了很久的眼睛,終於重新變得精神。
他冷笑道:
「服與不服,這就是法!」
「你們的辯解,在《奏讞(yan)書》中都能找到對應。」
「按《奏讞書》給的判決,你們的這些所作所為,均要按《法律問答》中規定做出處罰,即有賊殺傷人沖術,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當貲二甲。」
「至於為何會給出這麼判罰。」
「我來給你們解釋。」
「你們所謂的先離開再報官,或者直接逃跑,亦或者在那用所謂的仁禮去批評兩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其實都是同一選擇。」
「就是袖手旁觀!」
「你們並沒有真的對乙施以援手。」
「乙的死。」
「你們都負有責任!」
「或許你們會辯解,自己有做勸誡,也有去報官,但這就是大秦的律法,百步之內,見死不救,就當罰!」
「在大秦見義勇為,從來都不是做二選一的選擇!」
「因為這是義務!」
「或許你們不解,為何律法會有這個要求,因為大秦律法從設立之初,就明確了一個基礎。」
「愛民!!!」
「《商君書·更法》: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
「《商君書·定分》: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
「秦立法於民。」
「秦法的設立,就是為了保證每一名秦人,都能夠得到社會公平公正的對待。」
「秦法保障的從來不是底線。」
「而是基礎的人權!」
「所以當秦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見義勇為就成了每一位秦人應盡的義務,你的確可以選擇不救,但這也意味著你沒有遵循律法規定的義務,所以你一定會被罰。」
「或許你們覺得律法過於苛嚴了。」
「但若是不這麼立法,以後人人遇到危險,都選擇袖手旁觀,久而久之,人心不古,世態炎涼,那豈不是更讓秦人寒心?」
「你們對法並不了解。」
「等你們深入學習,或者等你們當上法官,熟讀各類律法條令之後,那時你們自會明白,秦法的嚴謹遠超你們想象。」
「你們目前隻會教條式的模仿《封診式》,但你們知道為何《封診式》上的流程有那麼多嗎?」
「因為秦法。」
「秦法的存在,讓大秦不容許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容許放過任何一個罪人。」
「一切流程隻為追溯本來真相!!!」
「你們今後要對法有足夠的敬畏之心,也要對今後遇到的所有審理流程,格外謹慎注意,決不能有任何的馬虎懈怠。」
「秦法昭昭!」
「爾等可記住了?」
秦落衡等人麵色肅然,恭敬的朝令史昌作揖。
「史子謹記!」
令史昌點點頭,「這堂課就這樣吧,你們自己好好思量,老夫就不在這繼續挨冷受凍了。」
「唉,老了。」
令史昌慢慢朝門口移步,在快要走到門口時,突然想到了什麼,又回過頭道:「閬,我還沒有為你解答,你現在還認為自己的判罰不公嗎?」
閬連忙搖頭道:
「沒有。」
「小子對令史的判決,是絕對的心服口服,也絕不會有任何的意見。」
「令史判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