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第十二次相親1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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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及其部隊所為看起來確實殘忍,可那是萬般無奈下的被迫之舉,是當地軍民為了國家大義做出的犧牲,與朱燦、麻叔謀等人殘害無辜百姓有本質區別,不可過分苛責。

但是,那些塵世裡的卑微者在亂世之中,生死全係於他人之手,絲毫不由自己做主,身似暴雨中飄搖的浮萍,命如任豬狗踐踏的草芥,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近代也有類似情況發生。

比如:《白話文學史》的作者胡適。

這位大名人在處於外憂內患窘境的中國並沒有遭遇「不如太平狗」的慘禍。可以說,他在國內混得春風得意,風生水起,特別是在文化界內算得上是翹楚式人物。

此人曾在大詩人徐誌摩的婚禮上公開發表了一篇檄文。他為社會公序良俗出頭,狠狠教訓了徐氏和陸名媛一番。

說實話,這是所知的胡適做過的最能讓人身心暢快的好事。現在的人們怕是少有能像他這樣不留丁點兒情麵直斥第三者和「陳世美」。

不過,有件事不可忽視。他當眾痛斥徐氏夫婦無恥行徑,徐氏不但沒有當場反駁,甚至事後仍然以師禮恭敬對待胡適,不是因為他言之有理,也不是因為他占據了道德高地,更不是因為他本人修德懷遠,以德服人。

真正的原因是他在當時的文學界,乃至整個文化界扛山拔鼎般的重要地位。徐氏作為文化界的一分子,一位後生晚輩,不過是忍氣吞聲,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那場婚禮現場有不少名氣與徐氏相當的青年才俊。這些人無一不是當時的精英,無一不是能把名字寫進文化歷史的俊傑。其中就包括晚清聞人梁啟超的兒子,民國名媛林徽因的丈夫,我國著名古建築學家梁思成。

胡適知道這倆人的婚姻敗壞了社會風氣,玷汙了徐陸兩家門風,給本應如琉璃般乾淨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嗎?

當然是知道的。

為什麼沒人站出來,像胡適一樣來一篇可流傳百年的正義痛斥呢?

是他們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風流,沒法出口成章嗎?

當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會屬性而言,胡適是一個形容偉岸的大丈夫,他們都和徐氏夫婦一樣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兒。

但是,胡適移居美國的那幾年,喪失了在中國所有的優勢。他在遠離二戰戰場的美國遇到了大麻煩。當時的美國人並不熟知這位東方的文學家。也就是說,他在美國丟失原有的部分社會屬性,不再是那個眾人眼中的文化巨匠,隻是一個普通的外來戶兒老頭。

用胡適自己對在美國討生活經歷的評價,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異國他鄉「插標賣首」。

這是一個很年輕的成語,特別是相對於hd學步這種有兩千年以上歷史的老成語而言。

這句成語最著名的出處是《三國演義》裡關羽評價顏良。於是很多人誤會這句話從漢末就有了。

實際上,這句話產生自宋末。說的是當時的元軍會任意給路上的行人頭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賣的牲口一樣跪在路邊。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軍士兵當騾馬賣給別人,或者是因賣不出去被殺。總之,毫無做人的尊嚴可言。

胡適還是那個胡適,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毫無變化,頂多比去美國之前老了幾歲。

為什麼同一個人,在這一國是備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國就形同螻蟻了呢?

道理很簡單,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會屬性文學大師這一身份喪失了,導致在異國作為一個人的社會屬性不完整。於是,他國人士也不可能給與他原有的同等對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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