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第十三次相親18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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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看不懂,這是出於什麼考量,又是什麼道理。

殺人者向被殺者懺悔是為了求得原諒嗎?

其實,從普世道德觀念來看,殺人者並不是向被殺者懺悔。

因為被殺者永遠不會原諒殺人者。

他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那些人的目的不隻是讓鐵像站起來,應當是要把鐵像從嶽飛的廟前移走。

鐵像要是被從公開處刑地挪走,時間久了,估計也會從人們的心裡被移走,仿佛天上飄走的雲朵不會在藍天上留下一絲痕跡,在心裡留不下一絲羈絆。

畢竟,人都是善忘的動物,大腦容量有限,記憶中最清晰的,永遠都是新近發生的事。

很多秘密之所以最終變成秘密,並非在事發時沒人知道,隻是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不再被人們記在腦海裡,終於被掩埋在記憶的荒漠裡,變成無人知曉的秘密。

當然也有些秘密不是被動陷落進記憶的流沙裡,而是被人主動填埋進泥潭裡,非常明確地讓其在人們的記憶裡消失。

他甚至覺得,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白日飛升這種事,那些能讓人脫離苦海,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秘訣,也絕不會被誰原原本本的記錄下來。

要是他能知曉這方麵的秘密,進而完成別人無法企及的蛻變,恐怕不會把這些秘密留給不相識的陌生人。

就好像,有誰會把可獨享的深山藏寶地,變成人人盡知,大家皆往的遊樂場嗎?

以算不得卑劣,也夠不上高尚的道德觀來判斷,沒人會慷慨到與他人分享可獨享的寶藏,就像沒人願意和別人共有一個漂亮的姑娘,沒有帝王能忍受臥榻之旁有人酣睡。

即便世上真有玄幻故事裡能讓人羽化登仙的秘訣,大概率不會被人原原本本記述下來。

真正的秘密永遠是壓箱底的衣物,不會輕易被展示在陽光下。

這倒不全是出於人性中的自私因子,很多時候發自自我保護的本能。

有誰違背這種符合物競天擇規律的生存規則,就必然遭遇寓言中刺蝟的窘境。

那隻刺蝟簡直是以自身生死開玩笑,因輕信與烏鴉的虛假友誼,告訴對方自己的秘密,最終死在獲悉此事的天敵黃鼠狼手裡。

也有的人保存小秘密,不是出於自我保護動機,隻是因為生性羞怯,不願意被人看到孔雀開屏背麵毛紮紮,光禿禿的大屁股。

也有孔雀屏後滑稽可笑,不堪入目的禿屁股。

其實,不光他有,所有人都有。人畢竟不是如凝水的水晶,無法做到以透明的姿態示人。

其實就算是頂級天然水晶石裡也少不了各種雜種,更何況本就是女媧用泥與水捏造出的人呢?

在人隱秘的內心角落裡,難免會藏有一些無法示人的東西,或許是不堪回首的慘痛教訓,或許是放縱欲望的醃臢行為,或許是絕不可為外人知曉的生死大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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