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吃力不討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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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小郭還說,有一次他收了一個大學生的行李,是寄到山東的,因為韻美快遞單價太貴,即使去掉首重,最低優惠下來也要四塊多一公斤,所以那學生就在他的介紹下,寄了個便宜的快捷快遞。那時的單價才兩塊錢不到,而且還免減了首重,掐頭去尾,最終算下來能給那學生省掉一百多元——當然還不止這一點,因為那行李裡麵有一把超大折疊椅,當時幾乎所有快遞都拒收這樣的巨無霸,一來因體積過大,二來因包裝十分困難之故。

卻不料,運輸途中那包裹破損了,裡麵的椅子掉了點漆皮,明顯是磕碰導致的,於是那客戶就勃然大怒了——實際上是那學生的母親大怒了,按我同事的說法,那女的是個過來人,因為曾經靠投訴嘗到過很多甜頭,而那學生倒是單純的多,因為他始終沒有開過口,包括他接通電話的那一刻,嘴巴裡始終含含糊糊,直到他的電話被他母親完全接管了。我同事說,當初若是能再打通他的電話的話,也許他還有一線希望,因為寄快遞之前,他曾不止一次警告過他,隻保丟失不保破損,而他也連連點頭答應了的。

於是,那女的就投訴快捷快遞索要損失,但曾多次投訴都無結果。實際上,我同事說是快捷那邊處理的時效太久了,那客戶等不及了之故。因此不知道怎麼的,她轉而又投訴起韻美快遞來,而韻美快遞又跟她毫不相乾,可以說,那完全是八竿子打不著邊兒的事。總之,最終他又像大家常常戲謔逗笑時所說的,又被總部放了一次血。他說是兩千元,那次真把他放疼了。那時他就很崩潰、很絕望地說,「他媽的,客戶寄的是快捷快遞,又不是你韻美快遞,你憑什麼罰老子的錢!」

還有一種奇怪現象,有一次我誤簽了一個代收貨款,結果錢沒收到,貨還被一中年男子取走了,那男子大概是學校的哪位老師。但好在他匆匆拿貨回去,又匆匆給我拿回來了,那男子發誓說,他沒買過什麼勞什子的車飾品,壓根兒沒有,近來一年時間都沒有,並且很肯定地說那貨不是他的,是賣家搞錯了,要麼就是一個跟他重名重姓的傻缺的,而且連電話號碼也跟他的重復了。於是氣嘟嘟地把貨往桌上一摔,很快慌忙地掉過身走了。我抓起包裹一看,立時嚇了一身冷汗,連忙叫著踱出門去,但那男子已經不見了。

那件貨是代收貨款的,而且麵單上的標價是599元,那個字小的簡直像麻雀身上的虱子;盡管品名上寫的是奔馳車的配件,結果我從已經被那男子拆開的破洞裡細窺進去,發現裡麵卻是一個小孩的玩具車,而且質量還次的要死。但無論如何,那時已經被我當正常件簽收了。即是說,我在一念之間損失了599元——難道就因為是誤簽收的原因嗎?

總之,那時我遇到了很多謎一樣的奇事,我感到困惑,感到迷茫,也很想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卻在那時候忙的呀,簡直不可開交。等被刺痛、被創傷以後,終於上來了一點偉大的求知欲望,回頭竟發現飯都還沒吃,於是匆匆吃罷飯,再一回頭,哦豁!新的問題馬上又接踵而來。

一周之後,小肖沒有消息。

我前麵說過,我曾答應小肖休一周假來著。現在假期早已過完,她卻並未主動跟我提起上班的事,當然我是說,她來以前至少會跟我打聲招呼,譬如發個短信或打個電話之類,畢竟那時我們還並不很熟。

我知道,一個人天生是有惰性的,一旦拖久了,最後就懶惰了,就不想繼續了。上班也一樣,除非有諸如房貸車貸這樣的東西逼著他、她去上,當然也在於他們對上班的喜歡程度。而小肖是否有諸如房貸車貸一樣的東西逼著她,我一概不知;當然,她是否對快遞這份工作保持有某種天性上的偏愛或喜好,我倒是能很確定地回答你——她肯定不喜歡。她不喜歡那重復而單調的撕單子、寫編號、發短信、或打電話,不喜歡整天忙著跟這個、跟那個像罪人一樣地認錯道歉,不喜歡跟客戶裝腔作勢、賣弄演技,不喜歡隨時隨地像神經病一樣忙著去查係統、查留言,不喜歡到了時間點了還不能準時打卡下班,不喜歡下班以後,還要被那些麻煩人的電話狂轟亂炸,不得安穩。我相信,大概誰都不太會喜歡那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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