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憐香惜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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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是他紮在心上的一根刺。

他還沒有動手去拔\出來。

如非必要,他不願意再看到對方,甚至再提起對方一次。

顧騁覺得自己這種做法挺幼稚的。

然而顏清是他第一個喜歡過的人。

高中時,顏清主動向他表白,被他拒絕。

他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被自己拒絕之後,對方還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說——喜歡自己。

那個時候,顧騁滿心滿願都是怎麼從京安福利院這個無形的牢籠裡逃出去。他當時是福利院裡唯一一個還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就算什麼也不說,他也能從那一雙雙眼睛裡看得出,嫉妒。

他的課本會常常不見,整理厚厚一本筆記會被撕碎扔進廚房的水池。

隻要他一開始學習,他們就會想方設法找到他,在他周圍胡亂甩泥巴,砸石子。

顧騁根本沒有多餘的心力考慮其他。

而且他根本沒有被人喜歡過。

他不懂什麼叫「喜歡」。

但是所有人都把他們當做一對,不但是同學,還是老師。每一次顏清成績下降,班主任都會把他叫到辦公室。他解釋許多次,班主任都隻有一種說法,讓他「不要影響人家」。

顧騁覺得這種誤會在畢業之後就能自然而然的澄清,然而他們竟然上了同一所大學,所有人都說顏清是為了他才來這所學校。隻因為顏清家境太好,父親是外交官,完全可以選擇留學。

但顧騁從來沒有當真,直到對方又一次找到他,說喜歡他。

京安福利院是顧騁最不願意提起的東西,高中三年,沒有人知道他是一個孤兒。現在卻不得不說出口,為了讓顏清知難而退。

然而對方卻非常堅定的回答——

「我就是喜歡你,因為你是顧騁,跟別的東西沒關係。」

就因為這一句話,他心動了。

他不知道怎麼談戀愛,唯一想到的,就是盡可能的滿足對方所有的願望。

顧騁總覺得顏清和自己在一起,委屈了她,於是他拚命的賺錢,買一切她想要的東西。

遺憾的是,顏清自己也這麼認為。

直到有一次親耳聽見她跟別人打電話,他才知道對方也認為自己配不上她。

「是啊,我想要什麼他都會買,他也知道他自己沒有背景,以後還要靠我爸爸幫忙。但是我不可能把他介紹給我爸爸的,我家要知道我交這樣一個男朋友就完蛋了。」

「是啦,我是喜歡他,但是以後肯定要分手的,誰讓他當初拒絕我那麼多次?我爸爸不會讓我跟一個福利院出來的人結婚的,玩一玩就是了。」

「這個我早知道,看他穿的衣服就能看出來了,幸好還算乾乾淨淨,不然我就算被你們嘲笑死也不會去主動……無所謂啦,打賭這件事讓他知道又怎麼樣,他肯定不會跟我分手的。」

「我也確實喜歡他嘛,但是他也確實配不上我啊。」

顧騁愣了很久。

原來所謂的「我喜歡你」是這樣的「喜歡」。

他接受不了,幾乎是報復,也幾乎是補償,他辭掉了所有亂七八糟的兼職,帶她去遊樂場、電影院、去梧桐街、後海,帶她過了最浪漫的一天。在送她回宿舍樓下,即將分別的時候,跟她說分手。

顏清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直到整整一星期顧騁都拒絕了她所有聯係,她才意識到,對方是真的跟她分手了。

據顏清那些找上門來指責他的同學和追求者說,顏清因為他有多痛苦,說他有顏清這樣的女朋友,竟然不懂得珍惜。

原來她周圍的所有人都認為自己配不上她。

顧騁隻想笑。

但其實他也笑不出來的。

每天五六點早起,穿過漆黑的巷道和棚戶,穿過大半個城買她最愛吃的東西,捂在衣服裡帶回來。每天隻吃一兩頓飯,打三四份工到淩晨三四點,拚命攢錢去給她買想要的東西。

他做這些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配不上她,而隻是因為想盡可能的對她好一點。

他以為的喜歡,是竭盡所能的對一個人好。

她的外貌、舉止、穿著,她的家庭、背景、出身,她的一切在你的眼裡都是最好的。

也或許他錯了,但他想要的就是這樣一個人。

顧騁心情沉鬱,和同寢室幾人簡單打過招呼,就拿了衣服去洗澡,熱水一沖到手背上,頓時一陣灼熱刺痛。

他過來看了眼才發現除了蹭傷的右手,左手的手背上多了兩條腫起來的血痕。

這周五的拍攝已經被他推到了下周。玉寶齋把所有雙手的拍攝去掉,改為後期,右手也全部改編成左手。為此,所有的模板和道具都加班加點重新製作。他表示要主動承擔這部分多出的成本,都被拒絕了。

與人然諾,重則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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