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這年頭,不接商演的歌手不多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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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商演?完球!心如死灰!這意味著我們永遠看不到現場了嗎?」

「好奇怪啊,哪有新人不接商演的?這完全不給粉絲接觸他的機會啊。」

「有點清高,但也有可能是人家不缺錢。」

「不商演挺好的,專心唱歌。他還是詞曲創作人,多點時間打磨作品比出去恰爛錢好一萬倍!」

「就是這麼做容易得罪人,得推不少邀請,對前途有影響。」

「拜托,這許凡一看就知道是不怕事兒的主!還要什麼前途?」

「是啊,一出道就敢和老牌音樂人蔣雲飛結下死仇,現在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幻音行,真特麼霸道!」

「說起來幻音唱片現在很蛋疼啊!許凡錘了他們的藝人,還上他們節目把他們家藝人趕走,然後現在因為節目開始走紅,名利雙收。這不打幻音的臉嗎?」

「我現在就怕幻音給許凡下藥,這以後就沒《死了都要愛》和《像我這樣的人》這麼好聽的歌了。」

「別看了,陸姨,到了。」許凡拍了拍一直在刷微博的陸霏語的肩膀。

陸霏語收好手機。

今天是張娟開車,齊小均被節目組復活了,可以重新參加錄製。

雖然錄製明天開始,但為了好好準備,張娟和齊小均提前一天就來到了電視台附近。

順便也就送許凡和陸霏語過去吃飯。

剛下車,兩人就碰到了高橙橙。

這足以說明許凡兩人來的足夠早。

因為高橙橙是最先過來打點的「工作人員」。

三人一起進入會所。

不多時,幾位評委也先後到來。

楊皓焜更是和高希淳一同出席。

席間,楊皓焜直言自己對許凡的印象很深:「實不相瞞,那首《死了都要愛》我們樂隊最近有在排練,想著排出來效果好的話,我們就在巡演的時候把這首曲目加進去。」

「當然,肯定要提前和你這邊溝通,該付的費用是肯定要付的。」

許凡笑道:「什麼費用不費用的,楊老師你們要用我的歌,那是提攜我,不收我紅包都是好事了。」

哈哈哈!

大家笑作一團。

這個許凡挺上道的。

說話漂亮,不得罪人。

但同時也沒有過於被動。

比如他說的是「楊老師你們要用我的歌」。

這個你們,怎麼理解?

是在場的諸位評委老師?

還是說楊皓焜他們陳楊羅林組合?

這就是高明之處了。

看似是說所有老師都可以隨便用我的歌,但其實真要是產生經濟糾紛,那麼今天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為許凡主持公道。

他這個特權,隻放給了楊皓焜。

但這句話漂亮就漂亮在雖然強調了主權,還會在不引人厭惡的同時,讓在場的很多人想用歌曲的時候第一時間想起許凡的歌曲。

歌曲被其他歌手、舞台、節目引用,這是會產生巨大的經濟價值的。

這些老師有很多節目和場合需要表演,他們要演繹的歌曲很多,不能翻來覆去就是那幾首,得有新歌,得有最近大家喜歡的歌。

但隨便唱別人的歌曲是不道德的。

尤其是你從事商業行為的時候,不告而取就是偷。

對方完全可以從版權角度起訴你,要求你支付相關費用及賠償。

這樣的案例出過幾次,賠償不多,但是丟麵子。

所以現在大家要演唱別人的歌曲都習慣提前告知、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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