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Oct.(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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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一樣。」

我盯著那條灰色的氣泡,思考了三秒鍾。提姆確實不是時常泡在運動場上的人,至少看上去不像是。我不知道這是出於『不喜歡』還是『不擅長』,想了想,覺得還是前一項的可能性似乎更高一點。

「那麼就這樣,我們星期天見。」我點擊發送。

這次他的回信倒是很快。「酷。」一個簡單的單詞。

我把手機屏幕按滅,扛起桌子上疊起來手臂高的幾本大部頭,單肩挎著帆布背包,走出了圖書館。

空氣的味道霧蒙蒙的,帶著一絲潮濕的涼意,在這裡生活了幾個月後,我逐漸開始適應了這樣的天氣。降雨前後的空氣帶著一絲悶人的泥土氣味,我不覺得討厭,反而想多吸上幾口。十月份的氣溫降得很快,才不過幾個禮拜,校園裡的大部分學生就都換上了厚厚的針織衫和長外套。總有男孩或者女孩無意間抱怨這裡的季節更替太快,夏天才過去不久,冬天的影子就要冒出頭。我倒是很習慣,其實北京的春秋更短,不管是沙塵暴還是糖炒栗子,都一眨眼就消失的無影無蹤,打得人手足無措,如同一張一不小心就多翻了的書頁,來不及讓人回味,新的內容就已經映入眼簾。

我回到宿舍去收拾東西,這時候朱迪絲已經準備好一個小行李包,等在我們的房間裡。我要收拾的東西不多,很快就把衣服和日須品打包好了。提早開始準備的海瑟居然比我還要慢上一點兒,一直在兩條癱在床上的連衣裙中糾結。「我要用自己最美的模樣麵對偶像」,她是這麼說的。原來海瑟不光追星,還是選擇恐懼症重度患者。最終我們不得不勸她乾脆把兩條都帶上,直到明天去看演出前再做決定。

大概是對於自己耽誤了時間這件事感到抱歉,海瑟提議回程由她來負責開車。問到我的時候,我隻能舉起雙手,做了個無奈的表情。

「別看我,女孩們,我不會開車。」

這對她們來說大概是一件奇事。

「為什麼?」

「我們那裡滿十八歲才能考取駕照,」我解釋道,「而且我沒有車。」

舅舅家當然是有車的,但那是他們的車,和我毫無關係。

「那你是怎麼上學的?」海瑟問。

「事實上我家就住在大學校區裡。」我說。

離開學校的時候,天已經慢慢開始發黑,眼前的天還是泛著藍色的,背後就已經染上了一層墊著紗灰色的朦朧曖昧的橙。馬上就要見到自己的崇拜對象的緣由,海瑟昨天晚上一整夜都沒有睡好,中午吃飯的時候幾乎全程都在打盹,真是難為她堅持到現在。我和朱迪絲一幫她把東西放好,她就徑直爬上車子的後座開始補覺,一眨眼的功夫居然真的睡著了。我隻好坐到副駕駛去,陪著朱迪絲聊天。

車載廣播正在放thego-go』s的《vacation》,今天似乎是經典懷舊專題。朱迪絲跟著音樂哼起來,白皙的手掌按在方向盤上,用指尖輕輕的打節奏。

「你知道嗎?我媽媽像我們這麼大的時候非常喜歡這支樂隊。」她說,出聲的同時忍不住笑出聲來,明顯是想到了什麼很有意思的事。「她是個樂隊迷,會按照專輯首字母給自己的唱片收藏排序。」

「太酷了。」我說。「你們一定有很多共同話題。」

朱迪絲點點頭,視線繼續平視前方。我們逐漸遠離校區,在寬闊的馬路上飛馳。世界從左右兩邊淌走,像是兩條巨型緞帶。「確實是這樣,關於樂隊的方麵。不過對於她的樂隊t恤收藏我就不按恭維了。小時候我曾被她的tallicat恤上的圖案嚇得連做三周噩夢,直到現在我哥哥還會拿這件事開我的玩笑。」

「居然這麼嚇人?它長得什麼樣子?」

「綠色的大章魚,還有紅色的惡魔和骷髏頭——現在看上去並沒有那麼嚇人,但當時我隻有五歲。」

「唔,真慘。」我做了個鬼臉。「光聽上去就知道是糟糕的圖案。」

「可不是。」她鄭重其事的使勁兒點點頭。

「不過確實是支好樂隊,這得承認。不是嗎?」我補充道。

「這到沒錯。」她撇撇嘴,笑了一下。

「那你呢?」

「什麼?」我轉過頭去看她。從這個角度來看,朱迪絲的眼睫毛又長又卷,是很漂亮的深棕色。我覺得有點羨慕。「我不收集樂隊t恤,如果這對你有幫助的話。」

但我確實有一件牛仔外套,上麵用釘住繡滿了樂隊的名字。我不常穿它,因為那些釘珠實在是太沉了,每次披在身上,我都得為自己的肩膀感到抱歉。

「不,不是t恤——你有沒有兄弟姐妹?」趁著紅燈,她扭過臉來和我對視了一下。平時聊天的時候我幾乎不和別人提到我的家庭,多少是刻意為之。我知道她沒有打探的意思,這隻是最平常的談話內容,我也不是第一次被問到。可一聽到『兄弟姐妹』這個詞,我還是下意識的一縮。

「噢。」我誇張的擰了一下眉毛,從後視鏡裡看到自己的倒影,表情誇張的像是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裡的漫畫角色。天氣預報說的沒錯,不知什麼時候開始,陰沉厚重的雲塊就徹底掩蓋住了還帶著橙調的灰,濃鬱的幾乎灼燒了我的虹膜。掠過窗外的風景吹的我眼睫發涼,可我就是忍不住注視它們。他們溜走的太快了,就像是被人抽去了一截。我幻想著自己伸出手,掐住其中的一端。

我想到那張晦澀的粗糙的臉。

「我隻有一個——一個堂弟,不過我們關係不好,我從高中畢業之後就停止和他來往了。」

我和他們一家關係都不太好。我在心裡補充道。

說到底,比起『不好』,更像是『沒什麼關係』。

從升上初中的暑假開始,一直到高中畢業的暑假,這期間是完完整整的六年。舅舅和舅媽對我的態度從始至終都疏離的很坦盪,偶爾瞥過我的眼神不比看一根過期的胡蘿卜更熱情。比起親戚,我感覺自己更像是個可有可無的房客,早上第一個出門,晚上最後一個回來,一進房間就關緊屋門,花大部分時間讀書和聽廣播,隻在每個月賺交生活費的時候才不得不打個照麵。

追溯到一切都還沒有開始的數年前,自打最初,媽媽和舅舅之間就是隔著牆的。他們實在是太不一樣了,不論是皮囊還是靈魂。這樣的兩個人自打一開始就做不成一輩子的兄妹。而堂弟從出生起就實打實的延續了血脈的傳承,把我當做人生中的頭號仇人,嚴格遵守要讓我不得好過的信念,在我麵前堅持不懈的陰陽怪氣了十八個春秋。對於來自他的折磨我從不感冒,頂多隻是感到困惑,覺得這一切都莫名其妙的毫無意義。有時候他的舉動過了火,舅舅就會不鹹不淡的批評他幾句。每當這種時候,我都會故意抬頭看看他的臉。

哪怕在我還很小的時候,我清楚的知道,舅舅的眼睛不是在看我,而是在透過我看著另一個人。其實我知道他在隱晦的想念她,哪怕他從未真正的表態。我也一樣,但是我們誰也不說,心照不宣的進行一場相互懲罰的拉鋸戰。

「那真糟糕。」

我差一點就再一次迷失在回憶之中,還好朱迪絲點聲音把我扯了回來。她臉上的表情是真情實感的替我感到惋惜,這讓我覺得不知所措。

「其實沒那麼糟,真的。」我隻好拍拍她的肩膀,隨口扯了幾句,把話題重新引回她身上。「說說你們吧——你和你的哥哥。我沒有哥哥,我一直想要個哥哥。」

「我們?我們沒什麼好說的,就是普通的兄妹。他比我大三歲,現在正在伯克利讀碩士,大提琴專業。」

「真厲害。」我說。心裡想的卻是,什麼是『普通的兄妹』那樣呢?我想到媽媽和舅舅——肯定不是那樣的。

正當朱迪絲還想再說點什麼的時候,這個話題忽然被迫就此告一段落,因為海瑟醒了。我們又開始零零散散的聊星期六的演出,再繞回學期末的那場表演,直到短暫的車程結束,再抬頭的時候,我們要住的那家酒店就已經出現在視線之內了。

晚餐的地點是賈瑞德的推薦,身為一個布魯德海文的本地人,他自然比我們更清楚哪裡有更好吃的餐館。海瑟把『臨時抱佛腳』這句話進行到了極致,美其名曰為了明天在偶像麵前展示狀態最好的自己,說什麼也要去吃草,還非得拉上兩個受害者一起遭罪。我和朱迪絲拗不過她,隻能被她拖著手在大街上跑。不過最後我們還是沒有陪她受刑,餐廳裡自然還有其他選擇。結局當然是我們兩個一邊啃三明治嘬果汁,一邊看著海瑟沖著一盤深淺不一的綠色呲牙咧嘴。不得不承認這個畫麵確實挺好笑的,我敢打賭朱迪絲也會同意我。

等到我們吃完飯之後,外麵的天色就已經徹底黑了下來。分明之間隔了不到一小時的車程,布魯德海文個卻是和哥譚截然不同的城市——我是指氣候。這裡的空氣明顯更加乾燥也更冷,日落後的風變得有些刺人,我緊了緊身上的外套,開始後悔為什麼沒在裡麵多加一層薄針織衫。

餐廳距離酒店隻有幾個街區那麼遠,我們沿著人行道的邊緣,慢吞吞的往回走。布魯德海文的晚上比哥譚熱鬧多了,哪怕這裡的犯罪率比起哥譚並不低上多少。然而轉念想想,紐約的犯罪率相較哥譚也是隻高不低,照樣還會有人在喝醉之後躺到路邊的長椅上做夢,生活依舊在繼續。

這條街看上去是相對繁華的一條,沿街還有不少咖啡廳、服裝店和酒館亮著燈。灰色的街磚被暖融融的櫥窗燈光蓋上了一層透明的鵝黃色,我故意踩著被燈光照到的地方前行,假裝那是我留下的金色的精靈粉塵。遠處似乎有刻著『bhd』的燈牌在閃著光,我想到提姆說過的話,他的哥哥就在這裡工作。

啊,提姆和迪克,他們也是一對兄弟。他們之間的相處情景是怎樣的呢。我想了想,發覺身邊沒有對標的可比性,隻好作罷。

一路上海瑟都在喋喋不休的誇贊她的偶像,形容詞復雜的天花亂墜,和她平時在圖書館寫報告的樣子判若兩人。我和朱迪絲分別走在她的左右兩邊,腳底踩過石磚的聲音都是齊整的疊層。酒店的位置越來越近,我本以為今天可以就這樣完滿的結束,但當我們拐過最後一個路口的時候,我的『本以為』就被轟轟烈烈的駁了回來。

著火了。

橘紅色的光在眼前炸開的時候,我下意識還以為自己夢回碼頭的夜晚。我不知道火光是從哪裡向外蔓延的,隻知道原本平和輕鬆的人群安靜了一瞬間,接下來就是鋪天蓋地的尖叫聲。烈焰的餘溫像潮水一樣撲麵而來,行人們開始四散逃竄,像是一群盲目的螞蟻。我被眼前的景象嚇得怔住,吸進的一口氣卡在喉嚨裡,直到接連不斷的爆炸聲把我驚醒。

「什麼……怎麼回事?」海瑟在我耳邊尖叫。

她抓著我的手指收緊。我同樣攥著她的手指頭,關節發出一種惶恐的寒意。還沒等我們再度開口說點什麼,朱迪絲的話就把我們的注意力拉到了一邊。

「快抬頭!」她說,聲音裡帶著一種不自然的緊繃的顫抖,就好像是極度的小心,生怕驚醒一場夢那樣。

我的手腕被輕輕一扯,下意識就去看牽動我的溫度的人。但海瑟沒有看我,她正順著朱迪絲的手指看向天空——那是什麼呢。她的一隻手還被海瑟牽在手裡,另一隻手抬起握拳,伸出一根食指向上。她的表情介乎難以置信和呆愣之間。我想不到究竟是什麼東西會讓她露出這種表情,稍稍偏頭,看到海瑟的表情也是這樣。

什麼呢。

我也跟著抬起頭。

布魯德海文僅僅和哥譚隻差著半個小時的車程,氣候卻是完全不同的。哥譚此刻應該下著瓢潑大雨,布魯德海文的夜空卻是一片乾淨的黑幕。長時間麵沖著天空仰頭太久的話,就會頭腦發暈,失去平衡,最後仰麵跌倒在地上。但黑夜並不在乎我們想什麼、做什麼,從來都是。她總是包容一切,那麼溫柔又那麼深沉。我盯著她盯得久了,甚至可以看到有零星幾顆光芒閃爍在無解的距離之外,像是偶爾眨了一下的眼睛。

可倒映在我的虹膜上的不隻有會眨眼睛的星星。

還有藍鳥張開翅膀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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