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犁一遍地皮(1 / 2)
在聽到李景義認罪之後。
王崇幾乎是沒有給他任何反悔的時間。
直接將手中的供狀放到桌案之上。
朗聲對著在場所有人大聲宣判道:
「好!既然李景義你已認罪。」
「那本官現在就宣判!」
王崇說到這裡,頓了一頓,繼續說道:
「犯人李景義,於城東煉鐵廠工地,無辜唆使家丁打傷多人,致一人骨折,多人受傷並損壞工地之上財物數件。」
「依大唐貞觀律,唆使家丁傷人者與傷人同罪。」
「所以本官現判處李景義賠償傷者贖銅二十五斤,賠償煉鐵廠工地財物損失銅五斤。」
王崇說到這裡,停了下來,低頭望著公堂之中的李景義問道:
「你剛才已經自願要說賠償傷者贖銅了,這個賠償數目你有異議嗎?」
李景義聽王崇這樣問,臉上忍不住已經流露出了幾絲笑意。
趕緊忙不迭的就答應了下來,「沒異議,沒異議,不久一共三十斤銅嘛,我賠的起!」
銅換算成銅錢的話,一斤銅大約是一百五十文。
三十斤就是四千五百文。
按照大唐現如今的物價,五文錢就足夠買到一鬥米。
四千五百文怎麼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錢了。
可他李景義手上有的是錢,賠這點贖銅他根本就不在乎。
相反,他的心裡此時已經在盤算著。
等會回去後,要怎麼才能把這個場子找回來了。
但讓李景義沒想到,也讓在外麵圍觀的諸多岐州百姓也沒想到的是。
王崇在說出關於贖銅的判決後,卻又還繼續說道:
「故意傷人者,依唐律,當處流刑!」
「但本官念在你李景義自願繳納贖銅補償傷者。」
「特降罪一等,判為二等徒刑!」
「爾等家丁,同罪同罰!」
王崇說完之後,不顧在場的眾人都還沒反應過來。
拿起桌案之上的驚堂木,重重的拍了一下,高聲說道:
「退堂!」
聽到自己被判了個二等徒刑,李景義愣了一下之後。
馬上就驚醒了過來,朝著已經從班椅上站起來的王崇大聲喊道:
「我已經同意繳納贖銅,你憑什麼還判我徒刑?」
「再說,我還是皇室子侄,怎麼能被叛徒?」
唐朝的徒刑雖然聽起來和後世一樣,好像就是坐牢。
但其實在當下,被判處了徒刑的人,基本都是被當做奴隸在使用。
就比如在陸恆要提出改革鐵礦,大規模提高大唐的鐵礦產量之前。
大唐大部分的鐵礦之上,使用的都是這些被判處了徒刑的囚徒。
而徒刑的起刑是一年,此後每家一等就加半年。
像是王崇給李景義判的這個二等徒刑。
那就是要去當一年半的奴隸。
也正是因為在大唐人眼中,被判徒刑就和被貶為了奴隸是一樣的。
所以李景義在此時才敢大聲嚷嚷他是皇室子侄,不能被判徒刑。
可王崇此時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要跟著陸恆走了。
哪裡還會管那麼多。
直接就冷聲頂了回去,「李景義,本官勸你說話之前先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