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2)
你讓我去婚禮現場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說什麼好呢?好像還是什麼都別說更好。
」丁厭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們的姐弟緣分不會用盡吧?」丁茵捧起馬克杯,吹散霧氣,喝著滾燙的咖啡,輕鬆道:「放心,送子觀音給我托過夢了,說你是老天補償給我的大兒子,我做不了你親媽,隻能給你當一輩子姐姐。
」丁厭樂開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愛姐姐!」姐姐比媽媽更好的地方就在於,姐姐不是媽媽啊。
***丁厭離開姐姐家,先去寵物店老板那兒接罐頭。
小貓一月有餘沒見他,聞著他的味兒想起他是誰,在他臉蛋和頸間蹭得難舍難分。
丁厭親著它可愛的貓貓頭,和它同床共寢三天,夜夜抱著入眠,一刻也不想分離。
楚瀛給他們拍了一張合照,命名為《舐犢情深》。
一家人在兩間小公寓內纏纏綿綿了一周,臨了又要分別。
兩個人類計劃著離家七天,出一趟遠門。
丁厭搜索著目的地的自然風光,無精打采地坐上了飛機。
他何曾去過那麼偏僻的山區,此行還是體能大挑戰,他不臨陣脫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論期待呢。
下了飛機換乘火車,火車行駛到鎮上,再改坐越野車,顛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們來到駐紮在山下的一片宿營地。
這季節本該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們來的是鮮為人知的後山,除了他們隻有一撥省內遊客丁厭很難接受現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麵漏風的小木屋,涼棚下還堆著柴火——好家夥,比夏天吃小龍蝦的山村還簡陋呢,連磚瓦房都沒有。
他拉著楚瀛的手不想放開,試探道:「我們晚上睡哪裡?」楚瀛說:「帳篷。
」帳篷是多麼偉大的發明!丁厭放心道:「那還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側的外牆,那裡接了一根水管,水龍頭生了鐵鏽。
山澗流淌下來的水冰冷徹骨,把他的指頭凍得紅紅的。
丁厭洗個手的功夫,再回到原處,戴心誠和愛撒嬌不知從何處冒了出來;這兩個到的比他們早,前者頂著死人臉,後者笑得很開心,向他們問好。
他不是沒住過帳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頂帳篷裡,那感覺新鮮又新奇。
他像一隻幼蟲縮在睡袋做的卵殼中,隻探出腦袋看平板追劇。
————馬淩峰的新劇,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緩存了15集,但看了兩集就堅持不下去了;編劇的腦子但凡有瓜子仁兒大,也寫不出這等劇情。
楚瀛衣著齊整,坐在他旁側看書,那是本關於昆蟲的外文書,插圖是純手繪,將蟲子們的口器觸須刻畫得栩栩如生。
丁厭扒掉睡袋破繭而出,展開細秀的四肢壓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無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遠把我拐到這種荒山野嶺來,什麼娛樂活動都沒有,隻能看爛劇和發呆。
」「他們在外麵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嗎?」「有酒嗎?」「應該吧。
」丁厭裹上外套,掀開帳篷。
營地裡燃著兩簇篝火,火堆旁的愛撒嬌舉著一罐啤酒,聞聲轉過頭來,隔空和他碰杯,「快來,給你留了好吃的。
」一聽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誠遞給他一串煙熏的烤鵪鶉。
這算什麼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厭嘗試地咬了一口,鶴鶉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層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絕配。
楚瀛不吃這種碎骨頭多的肉類,隻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著我乾什麼……」丁厭咀嚼的速度慢下來,怕自己臉上有髒東西。
「不乾什麼。
」楚瀛道,而下半句還沒說出口,便被旁人搶了先愛撒嬌:你要不要開個吃播?你的吃相乾淨斯文,還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網友們愛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調味的,我哪種都吃不了。
」「說到吃,我讓人給你帶了禮物,」愛撒嬌說,「你跟我去拿?」「走呀。
」丁厭吃完一隻鶴鶉,竹簽丟進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實是一串冰糖葫蘆,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鎮上采買,順便帶的。
透明糖殼裡裹著酸澀的山楂,丁厭記不清有多少年沒吃過這麼老式的糖葫蘆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熱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塗,他沒往回走,而是蹲在屋簷下跟人聊天。
「你們不吵架了嗎?」「這不是受雇於你男朋友,要認真乾活兒嗎,私人恩怨先放一邊。
」「什麼恩怨?」丁厭咬著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蘆給我咬,我就告訴你。
」丁厭拒絕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買一串,但你沒有買你自己的,現在又來問我要,你隻是想逗我玩兒。
」「那可是我買的。
」「已經歸我了!」愛撒嬌見他不好糊弄,嘆氣道:也沒什麼,就是天生性格不合,無法好好相處。
距離產生美,離得近就沒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麼關係。
你沒跟身邊人吵過架嗎?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我隻和我爸媽吵過架,其他的……真的沒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他會讓著我。
」丁厭美滋滋地說。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應該打架。
」丁厭道。
不是他想多管閒事,是他覺得兩個成年人有能力用溝通解決問題。
「你們要聊天啊,多講話,善於表達才能解開誤會和矛盾。
」愛撒嬌扌莫扌莫他的後腦勺,眼神充滿憐愛和贊賞。
「你真是個好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