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加入書籤

翌日天蒙蒙亮,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

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矮的是草,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隻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

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嘆息。

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一路邊走邊聊,分散他的注意力,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

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

「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

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

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麼是自然神?」「山川河流,風雨雷電,動物植物,隻要有信徒,就會被奉為神明。

」「為什麼要信仰這些東西?」「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隻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

」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麼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後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

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卜的工具。

古時候遭遇乾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麼人們所能做的就隻有向上蒼祈禱。

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

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

這裡麵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

「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

首先我要把下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裡燒,這叫貞問。

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復。

我依據這些神跡,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

」「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

「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

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

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係,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麵的一種形態。

」「什麼叫人類中心主義啊。

」「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

」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

……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

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滾燙酸麻。

「那就休息。

」楚瀛決定道。

戴心誠提出:前麵有條小溪,風景更好。

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鍾,來到一條夾在河穀間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月要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氂牛。

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

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麼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

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乾。

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麼一路都不說話?」「我比較享受專注。

」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摧妖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麼樣故事,他的閱歷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

平心而論,愛撤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

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

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

我們一般不這麼走,這不叫登山,隻能叫帶你散步。

」「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麼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發剪了?這個語氣!這個表情!啊啊啊陰影!!!丁厭在那張臉上看到了他中學時最怕的一類人的影子——每個班級都會有的,坐在最後排的男生;上課不聽講隻顧趴著睡覺,下課就夥同一幫哥們兒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師不管,同學們想管不敢管,隻得任由他們在校園裡飛揚跋扈、橫行無忌。

丁厭揪著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負我!」戴心誠:欺負你怎麼了,你這麼大個人了,還要告狀,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爸爸?「要你管!」丁厭抓起一把石頭帶雜草,朝對方擲去,「我還奇怪你們倆為什麼要吵架,你就是討打!你被打死活該!」「來來來,這兒,拿這個。

」愛撒嬌眼尖地撿起一根木頭棍子送他。

丁厭接過木棍棒打壞狗。

戴心誠偏頭躲開道:「你別打臉。

」「我就要打你的臉!」丁厭起身要和人乾架,他那一個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誠躥得比豹子還快,引誘他沖進那座綠森森的樹林。

丁厭不信這個邪了,一往無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撿起他們落在溪邊的包,分給愛撒嬌一個。

「走吧,這下消停不了了。

」「不簡單啊大少爺,談個戀愛使盡了看家本領。

」楚瀛不答話,他隻是觀察到丁厭的潛能光靠鼓勵並不夠,還需要激發。

為了追那條狗,丁厭暫時性忘卻了肢體的疲乏勞累。

他不覺得自己可以靠硬實力趕上戴心誠,他之所以能把對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麼是巧合,要麼是戴心誠故意讓著他。

可是為什麼呢?他招惹我就是為了被我打一頓嗎?丁厭想破頭也想不通其中緣由。

就當是意外吧!打死你這個嘴賤的小混混!那根木棍被日曬雨淋了多時,內裡腐朽,抽了沒幾下就斷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厭坐在樹下歇息了一會兒,拍拍褲縫站起來;戴心誠的左臉被他抽了一條紅痕,沒破皮,無大礙。

後頭的兩人很快跟來。

愛撒嬌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滾。

」戴心誠奪過包,獨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厭假裝看不見自己的背包掛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負重了!全給楚瀛一個人背吧!重死他才好!***他們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厭算了算時間,他今天總共走了10個小時,腿疼得沒知覺了。

那三個人忙著紮營搭帳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屍,誰來問他,他都隻機械地揮揮手囈語道:我死了,別叫我……」楚瀛拿他無法,隻得抱他進了帳篷。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其他相关阅读: 太子殿下隻想活著 帶著爸爸去娃綜 淡水人魚的趕海日常 與她婚後熱戀 炮灰並不想當白月光(快穿) 我破產了,我裝的 我欺騙了全世界 總在修羅場崩人設掉馬[快穿] 備胎攻按時下班 住在無限世界的小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