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翌日天蒙蒙亮,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
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矮的是草,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隻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
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嘆息。
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一路邊走邊聊,分散他的注意力,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
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
「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
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
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麼是自然神?」「山川河流,風雨雷電,動物植物,隻要有信徒,就會被奉為神明。
」「為什麼要信仰這些東西?」「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隻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
」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麼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後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
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卜的工具。
古時候遭遇乾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麼人們所能做的就隻有向上蒼祈禱。
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
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
這裡麵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
「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
首先我要把下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裡燒,這叫貞問。
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復。
我依據這些神跡,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
」「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
「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
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
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係,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麵的一種形態。
」「什麼叫人類中心主義啊。
」「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
」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
……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
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滾燙酸麻。
「那就休息。
」楚瀛決定道。
戴心誠提出:前麵有條小溪,風景更好。
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鍾,來到一條夾在河穀間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月要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氂牛。
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
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麼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
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乾。
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麼一路都不說話?」「我比較享受專注。
」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摧妖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麼樣故事,他的閱歷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
平心而論,愛撤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
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
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
我們一般不這麼走,這不叫登山,隻能叫帶你散步。
」「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麼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發剪了?這個語氣!這個表情!啊啊啊陰影!!!丁厭在那張臉上看到了他中學時最怕的一類人的影子——每個班級都會有的,坐在最後排的男生;上課不聽講隻顧趴著睡覺,下課就夥同一幫哥們兒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師不管,同學們想管不敢管,隻得任由他們在校園裡飛揚跋扈、橫行無忌。
丁厭揪著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負我!」戴心誠:欺負你怎麼了,你這麼大個人了,還要告狀,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爸爸?「要你管!」丁厭抓起一把石頭帶雜草,朝對方擲去,「我還奇怪你們倆為什麼要吵架,你就是討打!你被打死活該!」「來來來,這兒,拿這個。
」愛撒嬌眼尖地撿起一根木頭棍子送他。
丁厭接過木棍棒打壞狗。
戴心誠偏頭躲開道:「你別打臉。
」「我就要打你的臉!」丁厭起身要和人乾架,他那一個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誠躥得比豹子還快,引誘他沖進那座綠森森的樹林。
丁厭不信這個邪了,一往無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撿起他們落在溪邊的包,分給愛撒嬌一個。
「走吧,這下消停不了了。
」「不簡單啊大少爺,談個戀愛使盡了看家本領。
」楚瀛不答話,他隻是觀察到丁厭的潛能光靠鼓勵並不夠,還需要激發。
為了追那條狗,丁厭暫時性忘卻了肢體的疲乏勞累。
他不覺得自己可以靠硬實力趕上戴心誠,他之所以能把對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麼是巧合,要麼是戴心誠故意讓著他。
可是為什麼呢?他招惹我就是為了被我打一頓嗎?丁厭想破頭也想不通其中緣由。
就當是意外吧!打死你這個嘴賤的小混混!那根木棍被日曬雨淋了多時,內裡腐朽,抽了沒幾下就斷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厭坐在樹下歇息了一會兒,拍拍褲縫站起來;戴心誠的左臉被他抽了一條紅痕,沒破皮,無大礙。
後頭的兩人很快跟來。
愛撒嬌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滾。
」戴心誠奪過包,獨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厭假裝看不見自己的背包掛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負重了!全給楚瀛一個人背吧!重死他才好!***他們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厭算了算時間,他今天總共走了10個小時,腿疼得沒知覺了。
那三個人忙著紮營搭帳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屍,誰來問他,他都隻機械地揮揮手囈語道:我死了,別叫我……」楚瀛拿他無法,隻得抱他進了帳篷。